系統地理學
簡介
地理學傳統上分系統地理(亦稱地理學通論)與地誌學二大部門。系統地理學包括自然地理學和人文地理學兩大分支,近年來,隨着為社會實踐服務手段的提高,又形成了應用地理學。系統地理學着重理論分析研究,主要研究構成區域特色的各種要素;地誌學側重地區綜合研究,二者互相補充,使地理學研究不斷深化和發展
主要特徵
系統地理學是現代地理學的分支學科。是指運用系統理論和系統方法研究地理現象、地理特徵、地理過程、地理規律以及地理區域的學科。研究系統狀態、結構、運行與控制的學科稱系統科學,其研究對象是系統。不同的研究領域具有不同的系統,如工業系統、農業系統、地理系統等等。系統科學的理論基礎與分析方法包括運籌學、多元統計分析、最優化方法、信息論、模糊集合、控制論等許多數學領域和其他有關學科領域。所以系統論和系統方法可以使複雜的地理現象,浩繁的地理世界成為系統化、規範化、數字化、模型化的現代化科學。
研究內容
系統地理學的研究對象,即通常所稱的「地理系統」,一般表現出5個基本特徵:①着眼於地理系統的整體性研究。用互相聯繫、互相影響、互相制約的思路,探索研究對象的整體效應。 在承認整體大於部分之和的前提下,構築對地理系統的總認識;②強調地理系統動態行為的解析。藉助於系統分析方法,以物質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在系統內外各個部分的方向、速率、強度以及傳輸、交換、貯存等不同表現,共同構成整個系統的動態變化特徵;③揭示地理系統的等級包容、空間有序以及結構關係的實質。地理系統的結構,通常反映在空間格局、要素排布、基本聯繫以及各類等級序列之中。此類實質的深入認識,將對地理系統的功能反映,顯示出基礎的制約,它既是功能表達的背景,又是功能比較的依據;④在更綜合的層次上,開闢了地理系統的可比較性、可量測性、可調控性以及定量化的途徑。地理學需要在更高的水平上,總結出它在更大範圍內或更深層次上的更加普適的理論,系統地理學的基本特性,可滿足這種要求;⑤耦合了空間分布與時間過程的共同表現。
地理系統的解析與判別,本身既存在空間上的聯繫,也存在過程上的延續,二者的結合,形成了地理學家追求的基本目標。藉助於系統分析方法,在系統學原理的指導下,達到這種目標的可能性越來越現實。以上特點,大致描述了系統地理學如何把層次、行為、結構、功能、物質運動、能量交換、信息傳輸、控制、反饋、穩定性、敏感性等基本概念,合理地轉化為具體的地理內容、地理屬性、地理過程和地理區域;如何把散亂的、聯繫較淺的地理事物,轉化為較深的、可進行設計的地理系統工程;以及如何把原先不可比較的、不可定量識別的地理現象,統一到更加深刻和更為本質的內核中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