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末靺鞨—渤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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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末靺鞨—渤海篇渤海國是粟末靺鞨首領大祚榮,以隋末唐初先後遷居今遼寧省朝陽地區的兩批粟末靺鞨人和部分「高麗余種」為基礎建立的國家。後來,高麗國的「逋殘」,以及靺鞨伯咄、安車骨、號室等部的遺民都歸順渤海,也成了渤海國的主要居民。他們在長期共同勞動和生活過程中,逐漸凝聚成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史稱之為渤海人。渤海又在發展進程中,用武力征服了黑水靺鞨的虞婁、拂涅、鐵利、越喜等部,並把他們納入自己的行政管轄下;但這些部族,直到渤海國滅亡,始終保持着原有的稱號,未成為渤海共同體的成員。[1]
渤海國的建立,是粟末靺鞨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高麗和唐王朝對粟末靺鞨的影響與民族壓迫,起了加速其建立的作用。前面談到,靺鞨族至唐初,眾多的部落結成了粟末靺鞨和黑水靺鞨兩個部落聯盟,如果沒有外來影響,他們也會隨着自身內部的發展進入文明社會。然而就在這兩個部落聯盟形成的前後,發生了兩件促進粟末靺鞨歷史發展的事件:一是前述突地稽等八部不願屈服於高麗,在隋末遷居到柳城地區;二是由於靺鞨自勿吉時期以來與高麗爭戰不息,粟末靺鞨未遷走的居民被處於鼎盛時期的高麗征服,被迫臣附於高麗,在唐朝與高麗的戰爭中,他們大多又被高麗貴族調到遼東地區與唐軍作戰,這樣一來,這些粟末靺鞨人不僅直接受着高麗國的封建統治,而且又與這一地區封建制已有一定發展的居民錯居雜處,公元668年(唐總章元年)高麗國滅亡後,他們又被唐朝遷到營州(即柳城)地區居住。營州地區是隋唐時代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地近長城,是邊塞內外漢族與東北各少數民族經濟、文化的集中交流地。
粟末靺鞨人遷居到這裡後,在諸多先進因素強烈影響下,社會獲得迅速發展。以先遷來的厥稽等八部為例,他們遷到這裡後,很快喜歡上漢族的「冠帶」等風俗習慣,加上常常因為助唐作戰受到了優厚賞賜,在高麗國滅亡前,已經以「財力雄邊」,為東北各少數民族「所憚」,各部已擁有眾多奴僕。大祚榮一支雖遷居到這裡較晚,但至其「東奔」前也已在這裡生活了近30年,,而且在此之前,他們早在高麗封建統治下過了半個世紀左右,這些事實說明,遷到今遼陽地區的粟末靺鞨,社會內部已有了階級劃分。用階級社會的一套機制來調整各階級的關係,保護私有者的利益,已成了粟末靺鞨新興貴族急待着手解決的問題。
公元696年(唐萬歲通天元年),契丹首領李盡忠等殺營州都督趙文翽叛唐,為粟末靺鞨新貴族提供了創建民族政權的時機。發生這一變故,主要是趙文翽等依仗手中權勢,對東北諸少數民族的剝削和民族壓迫越來越重,激起各族人民極大不滿,李盡忠等藉機起事。居住在營州的粟末靺鞨人加入了反唐行列。事發後,武則天派曹仁師統率大軍前去鎮壓,大祚榮的父親乞乞仲象和另外一位首領乞四比羽率所部渡過遼水東逃。唐朝為瓦解東北少數民族的反唐聯盟,在對契丹實行武力圍剿的同時,對粟末靺鞨採用了招撫政策,封乞四比羽為許國公,乞乞仲象為震國公。乞四比羽不相信唐朝有此誠意,拒不受命,結果被唐朝追兵所擊斬。此時乞乞仲象在奔亡中病故,大祚榮代父而起,率所部繼續東逃,降唐的契丹大將李楷固緊追不捨,至天門嶺(今吉林省境哈達嶺)處,善於用兵的大祚榮,藉助天門嶺的複雜地形,「合高麗、靺鞨之眾」,大敗唐軍,李楷固脫身敗還。
公元698年(唐聖曆元年),突厥入寇唐朝媯州、檀州、定州、趙州等地(今河北省中西部),契丹與奚又依附於突厥,於是中原通往東北的道路被阻隔,大祚榮審時度勢,於是在今吉林省敦化縣敖東城建國稱王,以武則天封其父為震國公之「震國」作為國號,自稱震國王。
震國建立後不久,唐中宗復位,派恃御史張行岌招慰大祚榮,祚榮即遣子入侍,臣屬於唐。唐睿宗李旦即位後,於公元713年(唐先天二年)遣郎將崔忻攝鴻滬卿往祚榮所處,拜其為左驍衛大將軍、渤海郡王,並且以其所統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祚榮隨即去靺鞨號,同時以「渤海郡王」的「渤海」取代「震」為國號。從此,渤海作為國號和族稱,見於史書。
渤海國是一個具有二重性的政權,它既是粟末靺鞨聯合高麗等遺民建立的一個邊疆少數民族王國政權,同時又是唐王朝管轄下的一個羈縻州。這二重性突出地體現在以下三點上:其一,每世渤海王的更迭,雖皆由大氏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的方式,但均需得到唐王朝的認可,接到冊封后才算合法,否則只能稱「權知國務」、「知國務」;其二,唐王朝在冊封新繼立國王的同時,必任命其為忽汗州都督府都督,即繼立者要同時接受唐王朝地方官的任命;其三,渤海國有向唐朝貢的義務,史載渤海向唐朝貢凡140餘次,朝後梁、後唐10次。
經過大祚榮開創,大武藝「斥大土宇」和大仁秀「開大境宇」,渤海有一個連成一片的廣大區域。疆域東臨日本海;西至吉林省乾安、長嶺和雙遼縣一帶與契丹相接;南至朝鮮德源附近的龍興江(泥河),北邊西起今黑龍江省依蘭縣境,東向約沿七星河或撓力河越烏蘇里江,再順比金河至日本海;西南約東起朝鮮孟山附近,越大同江後在价川附近再過清川江,在義州北越鴨綠江,過遼寧省丹東市北,再經撫順市與新賓滿族自治縣間、開原縣與昌圖縣間,達於雙遼縣境。③渤海王城,也是忽汗州都督府府治所在,初在敖東城,後幾線遷徙,在第五世王大華嶼時遷還上京忽汗城(今黑龍江省寧安縣東京城),此後未再變動。渤海人以辛勤勞動,發展和創造了繁榮的經濟與光輝燦爛的文化,對古代東北地區的開拓和發展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渤海成員來源於處在不同發展階段,從事不同類型生產的部落或民族,因而渤海區內經濟發展水平,一開始就存在不平衡。這一狀況,在渤海國存在的200多年裡,未得到根本改變。大體說來,以其上京所在的今牡丹江中游地區為界,在它以西、以南地區為夫余、高麗和沃沮故地及靺鞨族的南部,已是以農業為主的地區,經濟、文化發達;以東和東北部地區,是被兼併的黑水靺鞨、虞婁、越喜、拂涅、鐵利等部所在,尚處在漁獵經濟發展階段。存在這一差異的根本原因,是由於地形、氣候、資源等自然條件不一致所造成的。
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反映在生產領域是社會生產的多樣化,《新唐書·渤海傳》記載:「俗所貴者,曰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柵城之豉,扶餘之鹿,鄚頡之豕,率賓之馬,顯州之布,沃州之綿,龍州之紬,位城之鐵,盧城之稻,湄沱湖之鯽。果有九(丸)都之李,樂游之梨。」可見,渤海區域內社會生產門類十分齊全,除了漁獵業外,當時中原地區具有的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莫不有之。以下通過對各門類生產的簡略介紹,來說明其社會生產發展的大致狀況。農業生產,已普遍採用鐵製工具。他們使用的鐵鐮、鐵鏵、鐵鍤和鐵鏟等,在今吉林省敦化縣、黑龍江省寧安縣及綏芬河流域等地的渤海遺址中皆有發現。上京龍泉府遺址出土的鐵鏵為生鐵鑄造,長36厘米、重近4。5公斤,說明渤海人翻土已由靺鞨時代「田耦以耕」,發展為由畜力牽引。農作物品種也增多了,不僅有粟、麥、穄和葵菜,而且有了水稻、豆類、蕎麥、大麻、苘麻和大蒜等,同時也有李、梨等水果。值得指出的是著名的「盧城之稻」,它表明渤海人在1000多年以前,已成功地把水稻栽培引種到北緯43度附近及其以北地區。僅此,足見其農業生產比靺鞨時代有了長足發展。
渤海人普遍養豬,也飼養馬、牛等大牲畜。豬以今黑龍江省阿城縣一帶(鄚頡),馬以今綏芬河流域(率賓)的最為名貴。馬是與中原地區貿易的重要商品,當時李正己所統今山東半島,「貨市渤海名馬,歲歲不絕」。
手工業有紡織、銅鐵冶煉、金銀品製作、陶瓷和造船等行業。紡織品有布、綿、紬,原料是麻和蠶絲,產地主要在今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龍縣附近地區(顯州)、朝鮮咸鏡南道(沃州)和牡丹江中游(龍州)。據遼滅渤海後東丹每年要向遼貢粗布15萬匹這一事實,知渤海地區的紡織業是相當發達的。銅的冶煉和製作也有一定規模。煉出的銅除用於製作生活用的各種器皿和裝飾品外,還把大批熟銅運到今山東半島(淄青)出賣。今黑龍江省寧安縣以南的哈爾巴嶺一帶和東寧縣大城子地區,是銅冶的主要地。鐵的產地主要在中京顯德府,顯州位城縣的鐵最著名。已經發現的渤海時代的鐵製品已近50種。渤海人也能製作金銀製品。和龍縣北大地、寧安縣上京、敦化縣六頂山等處渤海遺址,出土的金銀製品有金帶、金飾件、金釧、金耳璫以及大量鎏金器物和銀釵等。814年(唐元和九年),他們曾向唐獻金、銀佛像各一。陶瓷製品近十幾年在渤海遺址中出土很多。陶器有碗、缽、罐、碟、盤、瓶、缸、杯等,並發現了許多釉陶和質地優良的三彩陶。瓷器殘片。在寧安、敦化及今俄國烏蘇里斯克(雙城子)等地的渤海遺址中,皆有發現。另外,60年代初在渤海上京故城南的今杏山鄉,發現了大片渤海磚瓦窯群廢墟,1980年探明有20餘座。
漁獵和採集在渤海社會內仍占有一定地位。從事漁獵的,主要是越喜、鐵利、拂涅、虞婁等部的居民。見於史載的貴重漁獵品有貂、虎、豹、熊、羆、鹿、鷹、鯨鯢魚、鯔魚、乾文魚等。採集品種類也很多,貴重的有人參、白附子和松子等,這些多是用於納貢和交換的。建立在上述經濟基礎上的渤海政治制度,是以國王為核心的君主集權制。由於這個王國政權又是唐王朝的一個邊疆地區的羈縻州,如前所述,所反映到其政治制度上就出現:一方面,國王是渤海人的最高主宰者,獨攬一切大權,實行個人專斷;王位採用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軍政要職大多由大、高、烏、楊、李等望族擔任;另一方面,新繼王位者又必須得到唐朝廷詔冊後才算合法,渤海國王要接受唐邊州都督或節度使的押領,唐朝還派人為「長史」到其地監領。在這一政治制度下,其行政建置和職官,既有相同於唐一般地方的府、州、縣區劃和相應的官吏設置,又有不同於一般地方政權的各種機構。這就是,為輔佐國王統治,設有三省、六部,十二司、一台、七寺、一院、一監、一局等比照唐中央政權的辦事機構;在一些政治、經濟中心和軍事要地的府,仿唐五京之制設上、中、東、南、西五京。上京設在王城所在的龍泉府,中京置於早期都城所在的顯德府,東京立於一度為王城的龍原府,南京在靠近新羅邊境的南海府,西京在「朝貢道」上的鴨淥府。渤海凡有15府、62州、100餘縣。
渤海政權是在反抗唐朝統治者的民族壓迫的條件下產生的,故開始就有一支強大的軍隊,後來在完善軍事建置時,仿唐16衛制,設10衛統率諸軍。各衛設大將軍一名、將軍一名,置都將、郎將、少將若干。十衛兵制執行到渤海滅亡。漢文文獻中未講到有府兵,但日本古籍記載,渤海首次聘日使團成員中有府兵官,即德周為果毅都尉,舍那婁為別將。此外,832年(唐大和六年)唐冊封渤海第11世王大彝震的內養王宗禹從渤海返回,「言渤海置左右神策軍、左右三軍一百二十司,畫圖以進」。這可能是渤海在中後期另設的王廷常備軍。
渤海統治者為了鞏固其統治,還建立了一套等級森嚴的品階勳爵制度,其以品為秩,約有九秩;每秩分正從,凡18級。散官有文武之分,另散見於史書的:文散有紫緩大夫、青緩大夫、獻可大夫等;武散有輔國大將軍、慰軍大將軍等。勛官只知有上柱將。封爵見於日本古籍的有開國公、開國子、開國男。
渤海國後期,契丹興起,常有吞併渤海之志的契丹酋長耶律阿保機,在南面平定了東、西奚,北方控制了室韋等族和西征獲得勝利後,為了消除其進軍中原的後顧之憂,於公元925年(遼天贊四年)十二月下詔征渤海,隨即親率皇后、皇太子、大元帥堯骨,舉兵進攻渤海。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僅用了二三十天,就將歷經229年,傳世15王的渤海國滅亡了。渤海國被滅亡的原因有種種,但主要是其內部的階級矛盾和爭權鬥爭越演越烈,給了阿保機以可乘之機,一舉而殲滅之。
渤海內部的階級矛盾,隨着對外戰爭的結束日趨激烈。早在第3世王大欽茂時,渤海開始了大興土木,築城池,建宮室。現在已發現的渤海時代的古城已達幾十座。今寧安縣渤海王城遺址,為第11世王大彝震所建,它模仿唐京師長安城,有高大的城牆,園林、亭榭、樓台、殿閣布滿城內。這就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加重了人民的負擔。貴族、官僚的日益腐化和驕奢淫逸,使統治階級和廣大農民、手工業者、部曲和奴隸的矛盾越來越尖銳。貴族和官僚們為維護其特權,不斷強化暴力機器,僅軍隊就由數萬增加到數十萬。在渤海當時的生產力條件下,供養這樣一支龐大的軍隊,使人民不堪承受的負擔更重,階級矛盾更激化。
導致阿保機進攻渤海的原因,是渤海統治集團內部爭奪王權的鬥爭。這一鬥爭,在大欽茂死後己突出地表現出來。他死後的一年多時間裡,為爭奪王位有過兩場流血鬥爭,即先是大欽茂「族弟」大元義以武力奪得王位,並殘酷地鎮壓反對者;另一方經過一年準備,殺了元義,為大欽茂孫大華嶼奪回王位。第10世王大仁秀繼位,似也經歷了一場激烈爭奪。末王大諲譔繼位後,其為人庸愚暗昧,統馭失宜,使渤海內部各種矛盾激化,此外文與正在崛起的契丹接連發生衝突,於是統治集團上層又出現爭奪王權的鬥爭。結果,大諲譔雖然保住了王位,但渤海元氣大傷,境內一片混亂,失敗者紛紛出逃高麗。公元925年(遼天贊四年,高麗太祖八年)九月丙申,渤海將軍申德等500人投高麗。三天後,又有禮部卿大和鈞、均老,司政大元鈞、工部卿大福謩、左右衛將軍大審理等,率民100戶往投。十二月戊子,左首衛小將冒頭干、檢校開國男朴漁等,率民1000戶投奔高麗。阿保機正是抓住渤海統治集團內部分崩離析這一時機,親征渤海,一舉滅之。阿保機攻克渤海上京,俘虜大諲譔後,經過一番籌劃,改渤海國為東丹(東契丹之意),忽汗城為天福城,冊封其長子耶律倍為人皇王主東丹,並以契丹貴族和渤海舊臣各為左右大相、左右次相,置百官治之。公元982年(遼乾亨四年),遼省置東京中台省官,早已名存實亡的東丹國,至此國除,歷57年。
渤海國滅亡後,其中心地區不久後幾乎成為無人之境。出現這一情況:一是很多渤海人不願接受契丹人統治,大批外逃;二是契丹最高統治者為易於控制,強遷渤海人於它地。外逃的主要是投奔高麗、女真和中原地區。逃入後二地的,史書語焉不詳,或掛一漏萬。投奔高麗的,據《高麗史》記載,自渤海亡後至938年(高麗太祖二十一年),先後往投的近10批,總人數有數萬戶,約10餘萬人。此後,在高麗景宗、顯宗、德宗、文宗、睿宗諸朝,也每有往投者。其中人數最多的一年是979年(景宗四年),渤海人數萬來投;批數最多的一年是1032年(德宗元年),共7批;最後一批時在1117年(睿宗十二年)正月,有52人往投。由此可見,渤海人逃投高麗持續時間之長,與遼朝相始終。他們投奔高麗境後,除少數在遼統和年間遼對高麗戰爭中被遼俘掠回到今鴨綠江以西居住外,多數逐漸融合於高麗民族中。
而投奔中原地區的,史書只記了三批:第一批在954年(後周顯德元年),烏思羅等率30人投後周;第二批在979年(宋太平興國四年),有酋帥大駕河率小校李勛等16人、部族300騎歸北宋;第三批在986年(遼統和四年)「渤海小校貫海等叛入於宋」。
逃入女真地區的,史書未具體記其數字,然據《遼史》說渤海人在被南遷時,「或亡新羅(即高麗)、女直」,即使沒有逃往高麗的人數多,但為數當不下萬計。
契丹貴族強迫渤海人遷離故土,主要的有兩次:一在阿保機攻下扶餘府和忽汗城後,將渤海大氏王族和戰爭中俘獲的軍民遷到遼上京臨演府周圍;二是928年(遼天顯三年)東丹國都南遷,大批渤海人同被遷至以遼陽為中心的遼東一帶地區。經過這兩次大遷徒,渤海5京15府的居民大多數不在原住地,大體為:上京龍泉府居民一部分被遷到遼臨潢府西,即今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境,大部分徒居今遼寧省遼陽市及附近地區;中京顯德府民少數遠移至夕老哈河流域,多數被分散在包括北鎮縣在內的今瀋陽市與遼陽市一帶;東京龍原府的渤海人被遷到今遼寧省鳳城縣附近;南京南海府民被移居以今海城市為中心的營口市至鞍山市地區;西京鴨祿府被俘者被遷到遼臨潢府南;扶餘府被俘者被遷至臨潢府西;鄚頡府民部分遷到今遼寧省昌圖縣西北;定理、安邊二府居民被南徙今瀋陽市及其以北地區;率賓府部分居民被分別遷往遼寧省蓋縣和北鎮縣境;東平府民被分散至遼寧省新民、開原、康平等縣一帶;鐵利府部分居民被遷至遼上京西北和今西拉木倫河附近、長春市北、瀋陽市西南的渾河北;懷遠和安遠二府民被移居今鐵嶺市及遼河上游地區、吉林省渾江市北。遷至上述地區的渤海人戶,約94000餘戶,470000餘口。
除了外逃和被強迫遷離故土的外,尚有約2萬戶10萬口左右的渤海人留居故地。
公元1114年女真首領阿骨打起兵反遼後,對遼管轄下渤海人在用武力兼併的同時,以「女直、渤海本同一家」為號召招撫,於是渤海人紛紛倒戈,降於女真。女真貴族將其能為兵者編為渤海軍,他們在金代跟隨女真人轉戰各地,住在今遼陽市一帶的五千餘戶渤海人及3萬「勝兵」,「金人慮其難制,頻年轉戍山東,至辛酉歲(1141),盡驅以行」。1145年(金皇統五年),金熙宗完顏亶下詔罷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由女真人管理。1177年(大定十七年),金世宗完顏雍詔禁渤海男女婚娶沿用舊俗。女真貴族的這一系列措施,使渤海人在金中期以後,不再以一個獨立的民族共同體活動,分散在金統治區內的渤海人,逐漸與女真人融合;在金亡以後,大多融合於漢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