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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巨乘馬》是春秋時期軍事家管仲創作的一篇散文。管子一書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結, 即以此為稷下之學的管子學派。《漢書·藝文志》將其列入子部道家類 ,《隋書·經籍志》列入法家類。《四庫全書》將其列入子部法家類。書篇幅宏偉,內容複雜,思想豐富,是研究中國古代特別是先秦學術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

目錄

原文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乘馬。」管子對曰:「國無儲在令。」桓公曰:「何謂國無儲在令?」管子對曰:「一農之量壤百畝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內。」桓公曰:「何謂春事二十五日之內?」管子對曰:「日至六十日而陽凍釋,七十〔五〕日而陰凍釋。陰凍釋而秇稷,百日不秇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內耳也。今君立扶台、五衢之眾皆作。君過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則五衢之內阻棄之地也。起一人之繇,百畝不舉;起十人之繇,千畝不舉;起百人之繇,萬畝不舉;起千人之繇,十萬畝不舉。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無止,此之謂谷地數亡。谷失於時,君之衡藉而無止,民食什伍之谷,則君已籍九矣,有衡求幣焉,此盜暴之所以起,刑罰之所以眾也。隨之以暴,謂之內戰。」桓公曰:「善哉!」

管子曰:「策乘馬之數求盡也,彼王者不奪民時,故五穀興豐。五穀興豐,則士輕祿,民簡賞。彼善為國者,使農夫寒耕暑耘,力歸於上,女勤於纖微而織歸於府者,非怨民心傷民意,高下之策,不得不然之理也。」

桓公曰:「為之奈何?」管子曰:「虞國得策乘馬之數矣。」桓公曰:「何謂策乘馬之數?」管子曰:「百畝之夫,予之策:『率二十七日為子之春事,資子之幣。』春秋,子谷大登,國谷之重去分。謂農夫曰:『幣之在子者以為谷而廩之州里。』國谷之分在上,國谷之重再十倍。謂遠近之縣,里、邑百官,皆當奉器械備,曰:『國無幣,以谷准幣。』國谷之櫎,一切什九。還谷而應谷,國器皆資,無籍於民。此有虞之策乘馬也。」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請問,經濟的籌算計劃。」管仲回答說:「國家沒有財物積蓄,原因出在政令上。」桓公說:「為什麼說國無積蓄的原因在於政令呢?」管仲回答說:「一個農民只能種百畝土地,而春耕春種只能在二十五天內完成。」桓公說:「為什麼說春耕春種只能在二十五天以內呢?」管仲回答說:「冬至後六十天地面解凍,到七十五天地下解凍。地下解凍才可以種穀,過冬至一百天就不能再種,所以春耕春種必須在二十五天內完成。現在君上修建扶台,國內五方的民眾都來服役。一直過了春天您還不下令停止,百姓就失去了春耕二十五天的時機,全國五方之地就成為廢棄之地了。

徵發一人的謠役,百畝地不得耕種;徵發十人,千畝不得耕種;徵發百人,萬畝不得耕種;徵發干人,十萬畝不得耕種。春季已失去了那個『二十五天』,夏天又再來徵發徭役,這就是春天誤了種地,夏天誤了耘苗,秋天再無休止地徵發,這就叫做糧食、土地不斷地喪失。種穀既已延誤了農時,君上的官吏又在不停地徵稅,農民吃用糧食通常只是收成的一半,現今則被君主拿去了九成。此外,官吏收稅還要求交納現錢。這些便是暴亂之所由起和刑罪增加的原因。如隨之以暴力鎮壓,就要發生所謂『內戰』了。」桓公說:「講得好啊!」

管仲接着說:「這就是因為沒有充分利用計算籌劃的理財方法。那些成王業的君主,從不侵奪百姓的農時,所以能五穀豐收。但是五穀豐收後,戰士就往往輕視爵祿,百姓也難免輕視國家獎賞。那種善於治理國家的人,就能使農民努力耕作而成果歸於君上,婦女勤於紡織而成果歸於官府。這並不是想要傷害民心民意,而是實行了利用物價高低的理財政策,就不能不是這樣的結果。」

桓公說:「具體做法如何?」管仲說:「古代虞國是真正懂得運用計算籌劃的理財方法的。」桓公說:「到底什麼是運用計算籌劃的理財方法?」管仲說:「對於種百畝田的農民們,下達一個通令說:『這個大約二十五天的時間,歸你們自己進行春耕,國家並發給你們貸款。』到了大秋,五穀大熟,國內糧價下降了一半。這時又通告農民們說:『你們的貸款,都要折成糧食償還,而且要送交州、里的官府收藏。』等到國內市場的糧食有一半控制在國家手裡時,就可使糧價提高二十倍。於是又通告遠近各縣、各里、各邑的官吏們,要求他們都必須交納兵器和各種用具備用。同時通告說:『國家沒有現錢,用糧食折成現錢購買。』這便在國內糧食價格上,一律取得十分之九的大利。經過償還糧食來支付器械的貸款,國家的器物都得到供應,而用不着向百姓直接徵收。這就是虞國運用計算籌劃的做法。」 [1]

作者簡介

管仲(前719一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華夏族,潁上(今安徽省潁上縣)人,周穆王的後代。是中國古代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經濟學家、改革家。管仲的著作今稱《管子》,內容涵蓋各種學術,是後世道家、儒家、名家、法家、農家、兵家、陰陽家等等多家學術思想源頭[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