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地數
《管子·地數》是春秋時期軍事家管仲創作的一篇散文。管子一書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結, 即以此為稷下之學的管子學派。《漢書·藝文志》將其列入子部道家類 ,《隋書·經籍志》列入法家類。《四庫全書》將其列入子部法家類。書篇幅宏偉,內容複雜,思想豐富,是研究中國古代特別是先秦學術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
目錄
原文
桓公曰:「地數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其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山,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山。此之所以分壤樹谷也,戈矛之所發,刀幣之所起也。能者有餘,拙者不足。封於泰山,禪於梁父,封禪之王七十二家,得失之數,皆在此內。是謂國用。」桓公曰:「何謂得失之數皆在此?」管子對曰:「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湯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餘。天非獨為湯雨菽粟,而地非獨為湯出財物也。伊尹善通移、輕重、開闔、決塞,通於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費時也。黃帝問於伯高曰:『吾欲陶天下而以為一家,為之有道乎?』伯高對曰:『請刈其莞而樹之,吾謹逃其蚤牙,則天下可陶而為一家。』黃帝曰:『此若言可得聞乎?』伯高對曰:『上有丹砂者下有黃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銅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鉛、錫、赤銅,上有赭者下有鐵,此山之見榮者也。苟山之見其榮者,君謹封而祭之。距封十里而為一壇,是則使乘者下行,行者趨。若犯令者,罪死不赦。然則與折取之遠矣。』修教十年,而葛盧之山發而出水,金從之。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矛、戟,是歲相兼者諸侯九。雍狐之山發而出水,金從之。蚩尤受而制之,以為雍狐之戟、芮戈,是歲相兼者諸侯十二。故天下之君頓戟一怒,伏屍滿野。此見戈之本也。」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天財所出?地利所在?」管子對曰:「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鐵,上有鉛者其下有銀。一曰:『上有鉛者其下有鉒銀,上有丹砂者其下有鉒金,上有慈石者其下有銅金。』此山之見榮者也。苟山之見榮者,謹封而為禁。有動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斷;右足入,右足斷。然則其與犯之遠矣。此天財地利之所在也。」桓公問於管子曰:「以天財地利立功成名於天下者誰子也?」管子對曰:「文武是也。」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夫玉起於牛氏邊山,金起於汝漢之右洿,珠起於赤野之末光。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里,其塗遠而至難。故先王各用於其重,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令疾則黃金重,令徐則黃金輕。先王權度其號令之徐疾,高下其中幣而制下上之用,則文武是也。」
桓公問於管子曰:「吾欲守國財而毋稅於天下,而外因天下,可乎?」管子對曰:「可。夫水激而流渠,令疾而物重。先王理其號令之徐疾,內守國財而外因天下矣。」桓公問於管子曰:「其行事奈何?」管子對曰:「夫昔者武王有巨橋之粟貴糴之數。」桓公曰:「為之奈何?」管子對曰:「武王立重泉之戍,令曰:『民自有百鼓之粟者不行。』民舉所最粟以避重泉之戍,而國谷二什倍,巨橋之粟亦二什倍。武王以巨橋之粟二什倍而市繒帛,軍五歲毋籍衣於民。以巨橋之粟二什倍而衡黃金百萬,終身無籍於民。准衡之數也。」桓公問於管子曰:「今亦可以行此乎?」管子對曰:「可。夫楚有汝漢之金,齊有渠展之鹽,燕有遼東之煮。此三者亦可以當武王之數。十口之家,十人咶鹽,百口之家,百人咶鹽。凡食鹽之數,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婦人三升少半,嬰兒二升少半。鹽之重,升加分耗而釜五十,升加一耗而釜百,升加十耗而釜千。君伐菹薪煮泲水為鹽,正而積之三萬鍾,至陽春請籍於時。」桓公曰:「何謂籍於時?」管子曰:「陽春農事方作,令民毋得築垣牆,毋得繕冢墓;丈夫毋得治宮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眾毋得聚庸而煮鹽。然鹽之賈必四什倍。君以四什之賈,修河、濟之流,南輸梁、趙、宋、衛、濮陽。惡食無鹽則腫,守圉之本,其用鹽獨重。君伐菹薪煮泲水以籍於天下,然則天下不減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吾欲富本而豐五穀,可乎?」管子對曰:「不可。夫本富而財物眾,不能守,則稅干天下;五穀興豐,巨錢而天下貴,則稅於天下。然則吾民常為天下虜矣。夫善用本者,若以身濟於大海,觀風之所起。天下高則高,天下下則下。天下高我下,則財利稅於天下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事盡於此乎?」管子對曰:「未也。夫齊衢處之本,通達所出也,遊子勝商之所道。人求本者,食吾本粟,因吾本幣,騏驥黃金然後出。令有徐疾,物有輕重,然後天下之寶壹為我用。善者用非有,使非人。」
譯文
桓公說:「利用地理條件的理財方法,可以講給我聽聽麼?」管仲回答說:「土地的東西廣度二萬八千里,南北長度二萬六千里。其中山脈八千里,河流八千里,出銅的礦山四百六十七處,出鐵的礦山三千六百零九處。所有這些,是人們分別土地種植糧食的條件,也是兵器和錢幣的最初來源。善於利用這些條件的,財用有餘;不善於利用的,財用不足。古今封泰山、禪梁父的七十二代君王,他們得失的規律都在這裡面。這叫國家的財政。」桓公說:「為什麼說他們得失的規律都在這裡?」管仲回答說:「從前,夏梁霸有全部天下而財用不足,商湯只有『薄』地七十里而財用有餘。並不是天專為商場降下糧食,也不是地專為商湯長出財物,而是由於伊尹善於經營交換、善於輕重之術、善於由國家掌握經濟的開閉與決塞,伊尹還精通物價高低和號令緩急的政策來集中操縱這些條件。
從前,黃帝也曾問過伯高說:『我想把天下結合為一家,有辦法麼?』伯高回答說:『請除掉各地礦山上的雜草而樹立國有的標記,我們努力剷除各地的武裝勢力,天下就可以合為一家。』黃帝說:『這個道理能進一步講講麼?』伯高回答說:『山地表面上有丹沙的下有金礦,表面有慈石的下有銅礦,表面有陵石的下有鉛、錫、紅銅,表面有赤土的下有鐵礦,這都是山上出現礦苗的情況。如發現山有礦苗,國君就應當嚴格封山而布置祭祀。離封山十里之處造一個祭壇,使乘車到此者下車而過,步行到此者快步而行。違令者死罪不赦。這樣人們就不敢隨便開採了。』然而黃帝行此禁令僅在第十個年頭,葛盧山山洪過後,露出金屬礦石,竟被蚩尤接管而控制起來,蚩尤製造了劍、銷、矛、戟,這年與九個諸侯國發生兼併戰爭。雍狐山山洪過後,露出金屬礦石,也被蚩尤接管而控制起來,蚩尤製造了著名的戟和戈,這年與十二個諸侯國發生兼併戰爭。因此,天下各國國君頓戟一怒,形成伏屍遍野的局面,這種礦權分散的結果簡直是大戰的根源。」
桓公問管仲說:「請再談談天然的資源從那裡來?地下的財利在那裡?」管仲回答說:「山地表面上有赤土的下有鐵礦,表面有鉛的下有銀礦。另一種說法是:『表面有鉛的下有主銀,表面有丹沙的下有鉒金,表面有慈石的下有銅。』這些都是山上出現礦苗的情況。如發現山有礦苗,國家就應當嚴格封山而禁人出入。有破壞封山的死罪不赦。有犯令的,左腳踏進,砍掉左腳;有腳踏進,砍掉有腳。這樣人們就不敢觸犯禁令了。因為這正是天地財利資源之所在。」桓公又問管仲說:「以利用天地財利資源立功成名於天下的,有誰?」管仲回答說:「周文王和周武王。」桓公說:「這話是什麼涵義?」管仲回答說:「玉產在牛氏的邊山,黃金產在汝河、漢水的右面窪地一帶,珍珠產在赤野的末光一帶。這些東西部與周朝中央相距七千八百里,路遠而難得。所以先王區別它們的貴重程度,規定珠玉為上等貨幣,黃金為中等貨幣,刀布為下等貨幣。國家號令急就會導致金價上漲,號令緩則金價下跌。先王能夠考慮號令的緩急,調節黃金價格的高低,而控制下幣刀布和上幣珠玉的作用,那就是周文王和周武王了。」
桓公對管仲說:「我要保住國內資源,不被天下各國撈取,反而要外取於天下,可以麼?」管仲回答說:「可以。水流激盪則流勢湍急,徵收的號令急則物價上升。先王就是掌握號令的緩急,對內據守國財而對外取之於天下的。」桓公繼續問管仲說:「他們是怎麼做的?」管仲回答說:「從前,武王曾用過提高巨橋倉糧食價格的辦法。」桓公說:「做法如何?」管仲回答說:「武王故意設立了一種『重泉』的兵役,下令說:「百姓自家儲糧一百鼓的,可以免除此役。』百姓便儘其所有來收購糧食以逃避這個兵役,從而國內糧價上漲二十倍,巨橋倉的糧價也隨之貴二十倍。武王用此二十倍的巨橋倉糧食收入購買絲帛,軍隊可以五年不向民間徵收軍服;用此項收入購買黃金百萬斤,那就終身不必向百姓收稅了。這就是『准衡』的理財之法。」桓公接着問:「現在也可以照此辦理麼?」
管仲回答說:「可以。楚國有汝、漢所產的黃金,齊國有渠展所產的鹽,燕國有遼東所煮的鹽。運用這三者也可以相當於武王的理財之法。一個十口之家就有十人吃鹽,百口之家就有百人吃鹽。關於吃鹽的數量,每月成年男子近五升,成年女子近三升,小孩近二升。如每升鹽價提高半錢,每釜就增加五十錢;每升提高一錢,每釜就是百錢;每升提高十錢,每釜就是干錢。君上若下令砍柴煮鹽,徵集起來使之達三萬鍾,陽春一到,就可以在鹽的『時價』上取得收入了。」桓公說:「何謂在鹽的時價上取得收入?」管仲回答說:「在陽春農事開始時,命令百姓不許築牆垣,修墳墓,大夫不可營建宮室台樹,同時也命令北海居民一律不准僱人煮鹽。那麼,鹽價必然上漲四十倍。君上用這漲價四十倍的食鹽,沿着黃河、濟水流域,南運到梁、趙、宋、衛和濮陽等地出賣。粗食無鹽則人們浮腫,保衛自己國家,用鹽特別重要。君上通過砍柴煮鹽以取得收入於天下,那麼,天下就無法削弱我們了。」
桓公問管仲說:「我想富國而只是豐產糧食,可以麼?」管仲回答說:「不可以。國富而財物繁多,不能經營掌握,則將被天下各國撈取;糧食豐產,我們賤而別國貴,也將被天下各國撈取。那樣,我國百姓就成為天下各國經虜掠的對象了。善於治國的人,就象大海行船一樣,觀察風勢的起源,天下各國糧價高我們就高,糧價低我們就低。如果天下各國糧價高而我們獨低,我們的財利就將被天下各國撈取去了。」
桓公問管仲說:「理財之事就到此為止了麼?」管伸回答說:「沒有。齊國是一地處交通要衝的國家,是四通八達的地方,從而是遊客富商的必經之處。外人來到我國,吃我們的糧食,用我們的錢幣,然後,好馬和黃金也就提供出來了。我們掌握號令要有緩有急,掌握物價要有高有低,然後天下的寶物都可以為我所用。善治國者,可以使用不是他自己所有的東西,也可以役使不是他自己管轄的臣民。」[1]
作者簡介
管仲(前719一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華夏族,潁上(今安徽省潁上縣)人,周穆王的後代。是中國古代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經濟學家、改革家。管仲的著作今稱《管子》,內容涵蓋各種學術,是後世道家、儒家、名家、法家、農家、兵家、陰陽家等等多家學術思想的源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