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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改革的背景

管仲改革

來自網絡的圖片

管仲改革的背景管仲改革,又稱管仲變法,是指春秋時期齊國國相管仲在齊國實施的一系列改革。管仲改革中「相地而衰征」的實質即承認土地私有,從而加劇了奴隸制度的瓦解。下面一起了解一下管仲改革的背景。[1]

管仲祖先是姬姓,與周王室同宗。父親管莊是齊國的大夫,後家道中衰。管仲自幼刻苦自學,通「詩」、「書」,懂禮儀,知識豐富,武藝高強。

因家貧,為謀生做過當時認為是微賤的商人。他遊歷廣泛,閱人無數,見過世面,積累了豐富的社會經驗。他當過兵的時候臨陣脫逃。他幾次想當官,但都沒有成功。

管仲有位好朋友鮑叔牙,兩人友情很深。公元前674年,他和鮑叔牙分別做齊國公子糾和公子小白的師傅。

齊襄公十二年(前686年),齊國動亂,公孫無知殺死齊襄公,自立為君。一年後,公孫無知又被殺,齊國一時無君。而逃亡在外的公子糾和小白,都力爭儘快趕回國內奪取君位。管仲為使糾當上國君,埋伏中途欲射殺小白,箭射在小白的銅製衣帶鈎上。小白裝死,在鮑叔牙的協助下搶先回國,登上君位。他就是歷史上有名的齊桓公。

桓公即位後,設法殺死了公子糾,同時也欲殺死有一箭之仇的管仲。鮑叔牙極力勸阻,指出管仲乃天下奇才,要桓公為齊國強盛著想,忘掉舊怨,重用管仲。桓公接受了建議,接管仲回國,不久即拜為相,主持政事。

目錄

西周滅亡

春秋之前,只有「天下」,而沒有「國家」。周天子封疆裂土,一千多個諸侯國恪守秩序,相安無事,以周天子為中心的宗法等級秩序維持了較長時間的穩定。但在公元前771年,周幽王「烽火戲諸侯」,被犬戎殺死,西周終結。從此,天子權威大為削弱。

春秋爭霸

春秋列國形式圖 春秋時期,列國並峙,征戰不休。此時,邊境各族也發展起來。北方狄人南下,西方戎人東進,南方蠻人也想北上。各國開始火拚,爭強求富就成了新的時代主題。

齊國危機

當時,齊國已出現嚴重的財政危機,國庫空虛;同時,齊國面臨着複雜的外部形式嚴峻,各鄰國之間不斷發生戰亂,對齊國也是虎視眈眈。

國家倒懸之際,非常需要站在歷史前沿的改革者出現。

重商政策

經歷了中華文明的勃興時期(夏、商、西周),中國進入了春秋戰國時期——從奴隸社會逐漸過渡到封建社會的大變革時期。

這個時期,中國工商業逐步開始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行業,中國商人開始成為相對自由的群體。

這個時期,各諸侯國為了成就霸業,紛紛採取強化商品經濟方略以富國強兵。

重商政策促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工商黃金時代,也為中國商人大展身手提供了寬闊的舞台。 政治行政

在政治方面,管仲特別強調建立一套嚴格考核、任命和提拔各級官吏的辦法。

古人云:「聖人治吏而不治民。」管仲主張,在官吏的任命與管理上,要「以勞受祿」、「受祿不過其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職而課功勞」、「案其功而行賞,案其罪而行罰」。

他還激烈地批評以下三種不良現象:「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

他認為這三種現象都是國家的大患、動亂的根源。

用人人事

他提出的用人原則是:「德義未明於朝者,則不可加於尊位;功力未見於國者,則不可授以重祿;臨事不信於民者,則不可使任大官。」

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在任命一切官員時,都必須根據其實際的政績,特別是要有取信於民的真實政績,而不是虛假的、表面的政績。

此外,他還總結出一套對於各級官員實行獎懲的具體辦法。

國中「慈孝」、「聰慧」、「拳勇」出眾者,由鄉長推薦試用,稱職的委任為吏,任用稱職的又可以晉升,直至升為上卿助理。

選賢任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世卿世祿制,擴大了人才來源,這一制度成為日後科舉制度的雛形。

兵制改革

其原則是「作內政而寄軍令」,其措施是「參其國而伍其鄙」,其內容為:將全國分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

工商之鄉不從事作戰,實際從事作戰的是士鄉十五。

五鄉為一帥,有一萬一千人。由齊君率為中軍,兩個上卿各率五鄉為左右軍,是為三軍,就是「參其國」。

一鄉有十連,一連有四里,一里有十軌,一軌有五家,五家為一軌,這就是「伍其鄙」。

軌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居處在一起,因為利害禍福相同,所以,「守則同固,戰則同強」。(見《國語·齊語》)。

這是一種社會與軍事相結合的戰鬥體制,亦為後來大規模的戰爭作了準備。

經濟政策

管仲把富民放在首位。他說:「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

如何實現「富民」的目標呢?管子認為發展農業生產最重要。

因為「五穀粟米,民之司命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人主之大務也」。

為了發展農業生產,就要「闢田疇、制壇宅、修樹藝、勸士民、勉稼穡、修牆屋,此謂厚其生」。

同時他十分重視工商業。他說:「無市,則民乏矣。」「無末利,則本業何出?」

因而管子認為,農、工、商各業必須同時兼顧,「務本飭末則富」。

管仲相齊的經濟政策是「遂滋民,與無財」(《國語·齊語》),「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史記·齊太公世家》)。

或言「通輕重之權,徼山海之業」(《史記·平準書》),以至「通貨積財,富國強兵」(《史記·管晏列傳》)。

管子反對向「樹木」、「六畜」和人口抽稅,而主張「唯官山海為可也」,「山海」就是鐵和鹽(《管子·海王》)。

若此記載為可信,則於管仲時就已經實行了統治鹽鐵的經濟政策了。

法制改革

管仲以法治國,「事斷於法」。

提出:「明主者,一度量,立儀表,而堅守之;故令下而民從。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明主者有法度之制,故群臣皆出於方正之治而不敢為奸。百姓知主之從事於法也,故吏所使者有法,則民從之;無法則止。民以法與吏相距,下以法與上從事。故詐偽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妒之人不得用其賊心,讒諛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為非。故明法曰: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詐偽。」

「正法直度,罪殺不赦,殺戮必信,民畏而懼。武威既明,令不再行。」

就是:法律公正,制度明確;殺有罪,不寬赦;執行刑罰一定說到做到,民眾就會畏懼。權威明示於眾,法律就不必一再重申。

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嚴格執法,公開執法。

社會政策

在社會政策方面,管仲特別重視調節貧富差距。他主張:治理國家,要「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

他認為,「夫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法令之不行,萬民之不治,貧富之不齊也。」

又說「甚富不可使,甚貧不知恥」,因此,他認為統治者的首要任務就是及時地調節社會貧富:「散積聚,鈞羨不足,分並財利,而調民事也」。

管仲推行禮法並重,即推行道德教化,也可以稱為「德治」,形成了「霸業」和「禮治」相結合的思想體系,即禮、法統一理論。

這一理論認為:在治國的過程中,禮義教化與厲行法制是相輔相成的,「明智禮足以教之……鄉置師以導之;然後申之以憲令,勸之以慶賞,振之以刑罰,故百姓皆說為善,則暴亂之行無由致矣」(《權修》)。

這一理論較之儒家的重禮教輕法制,較之秦晉法家的嚴刑峻法,較之道家的消極無為思想,無疑是一種更全面、更有價值的理論。

外交主張

管仲輔佐齊桓公以「尊王攘夷」的旗號,打敗侵燕的北戎,「存邢救衛」,制止了狄人的侵襲,又舉兵擊敗了兵力強盛的楚國。

公元前651年在葵丘大會各國諸侯,周天子也派人前往,此次盟會齊桓公確立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管仲的外交戰略獲得了很大成功,後來孔子稱讚管仲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管仲輔助齊桓公做諸侯霸主,一匡天下。

要是沒有管仲,我們都會披散頭髮,左開衣襟,成為蠻人統治下的老百姓了」)。這話是有一定道理的。

管仲改革的歷史影響

管仲的一生,不僅建立了彪炳史冊的功勳,還給後世留下了一部以他名字命名的巨著——《管子》。

書中記錄了他的治國思想,對後世影響深遠。

管仲是位思想家,他主張法治。全國上下貴賤都要守法,賞罰功過都要以法辦事。

他認為國家治理的好與壞,根本在於能否以法治國。管仲非常重視發展經濟,他認為「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也就是國家的安定與不安定,人民的守法與不守法,與經濟發展關係十分密切。

管仲思想中有不少可貴的地方,如他主張尊重民意,他說「順民心為本」,「政之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

管仲的思想對後代影響很大。

歷史上對管仲改革的評價

孔子曾稱讚管仲:「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論語·憲問篇》意思是:管仲輔助齊桓公做諸侯霸主,尊王攘夷,一匡天下。要是沒有管仲,我們都會披散頭髮,左開衣襟,成為野蠻人了。

又說:「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諸葛亮每自比於管仲,樂毅歷史上管仲相齊,使齊國成為春秋五霸之首;諸葛亮相蜀,使劉備與曹操,孫權三分天下.二人皆嘔心瀝血,鞠躬盡瘁,而且居功至偉。

近代的維新派領袖、著名歷史學家梁啓超評價管仲是「國史上第一流人物」「中國最大之政治家,而亦學術思想界一鉅子也」。

「春秋時代很難找個政治家可以代表全部政治的,管仲似乎可以。」

由此足見管仲的思想和業績所產生的深遠影響。 [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