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人口普查
我国政府于2000年11月1 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据统计,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 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引用错误:没有找到与</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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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构成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9 个百分点。
民族构成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5940万人,占总人口的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占总人口的8.4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
教育程度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4571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4109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42989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45191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22人上升为 361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039人上升为1114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3344人上升为3396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057人下降为35701人。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8507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5.88%下降为6.72%,下降了9.16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86个百分点。
分布数据
1、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00年11月1日0时的数据(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人口合计与祖国大陆总人口之差,为常住地待定的人口。 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00年6月30日的数据。 4、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00年9月30日的数据。 5、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数是由台湾当局公布的2000年12月的数据。
备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上常住的人。 3、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抽取602个调查小区进行了登记质量的抽样调查。抽查结果,人口漏登率为1.81%。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人口中已包括据此计算的漏登人口。 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00年6月30日的数据。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00年9月30日的数据。 6、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数是由台湾当局公布的2000年12月的数据。 7、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8、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