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戲
秧歌戲 |
秧歌戲是在中國廣泛流行的一種漢族戲曲藝術,主要分布於山西、河北、陝西及內蒙古、山東等地。它起源於古代漢族勞動人民在田間地頭勞動時所唱的歌曲,後與漢族民間舞蹈、雜技、武術等表演藝術相結合,在每年的正月社火時演唱帶有故事情節的節目,逐步形成戲曲形式。清代中葉,梆子腔劇種興盛以後,山西、河北、陝西的秧歌戲在不同程度上借鑑和吸收了當地梆子戲的劇目、音樂和表演藝術,逐漸發展為舞台演出,向地方大戲演變。扭秧歌最早是以唱歌的行式出現,後來發展成舞蹈和戲劇表演,並流行於中國南北各地,逐步演變成燈會,年節中必須表演的習俗。2006年5月20日,秧歌戲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8年11月,《秧歌戲(西調秧歌)》入選河北省第五批省級非遺項目,項目傳承人為趙瑞林。
目錄
基本內容
中文名:秧歌戲、秧歌劇
主要流派:隆堯秧歌戲、定州秧歌戲等
起源:漢族農民在田間勞動時所唱歌曲
申遺: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性質:漢族民間戲曲 發展:每年農曆正月民間舉辦「社火」時的表演節目
基本內容
秧歌戲是我國北方地區廣泛流行的一種民間戲曲,主要分布於山西、河北、陝西及內蒙古、山東等地。它起源於農民在田間地頭勞動時所唱的歌曲,後與民間舞蹈、雜技、武術等表演藝術相結合,在每年的正月社火時演唱帶有故事情節的節目,逐步形成戲曲形式。清代中葉,梆子腔劇種興盛以後,山西、河北、陝西的秧歌戲在不同程度上借鑑和吸收了當地梆子戲的劇目、音樂和表演藝術,逐漸發展為舞台演出,向地方大戲演變。
各地的秧歌戲多以興起或流行的地區命名,如山西的祁(縣)太(谷)秧歌、朔縣秧歌、繁峙秧歌、襄(垣)武(鄉)秧歌,河北的定縣秧歌、隆堯秧歌、蔚縣秧歌,陝西的韓城秧歌、陝北秧歌等。這些秧歌有的以唱民歌小曲為主,如祁太秧歌、韓城秧歌、陝北秧歌;有的民歌組合與板式變化相結合,如朔縣秧歌、繁峙秧歌、蔚縣秧歌,其主要唱腔和板式多來自梆子腔,板式有頭性(慢板)、二性、三性、介板、散板及滾白等,其中的民歌小曲統稱「訓調」,包括四平訓、苦相思訓、高字訓、下山訓、跌落金錢訓、推門訓等,演唱時採用板胡、笛子、三弦等伴奏,俗稱「梆扭子」;有的屬於板式變化,如定縣秧歌、隆堯秧歌,唱腔板式分慢板、二性(二六)、快板、散板、導板等,演唱時用板鼓或梆擊節,大都不用管弦,只用鑼鼓伴奏,因此又叫「干板秧歌」。 各地秧歌戲的傳統劇目分小戲和大戲兩類,小戲俗稱「耍耍戲」,包括<王小趕腳> 、<借>、<拐磨子>、《繡花燈》、《做小衫衫》、《天齊廟》 、<小姑賢>、《藍橋會》、《呂蒙正趕齋》等,大戲包括《花亭會》、《九件衣》、《蘆花》 、《日月圖》、 《白蛇傳》 《老少換妻》、《梁山伯下山》、《李達鬧店》、《頂燈》、《泥窯》、《烏玉帶》、《姜郎休妻》、《蘆林相會》、《安安送米》等。秧歌戲腳色原只有小丑、小旦、小生「三小門」,後在此基礎上增加了鬚生、花臉、青衣「三大門」。其音樂唱腔吸收了梆子腔的特點,形成曲牌體與板腔體兼容的體制,表演也有了較大的豐富和提高。
秧歌戲形式比較靈活、自由,長於表現現實生活。抗日戰爭時期,延安和各抗日根據地開展新秧歌劇運動,改革了秧歌戲的音樂、表演、裝扮,編演了<兄妹開荒> 、<夫妻識字>、<牛永貴負傷>等表現群眾參加生產、學習及對敵鬥爭題材的劇目。新秧歌劇運動的發展不僅創造出了一種新的戲劇形式——新歌劇,而且推動了秧歌戲等民間小戲的革新與發展。新中國成立後,在黨和政府的扶持下,各地的秧歌得到不同程度的發展,朔縣秧歌、繁峙秧歌、定縣秧歌、隆堯秧歌等都建立了專業劇團。 新中國成立後,在黨和政府的扶持下,各地的秧歌得到不同程度的發展,山西的繁峙、襄垣,河北的蔚縣等地成立了專業秧歌劇團,演員經過正規化的訓練,演唱水平得到進一步的提高。但進入新時期以後,作為民間小戲劇種的秧歌戲不僅面臨與大劇種的激烈競爭,而且受到現代流行歌舞的擠壓,演出活動越來越少,不少秧歌劇種瀕臨消亡,急需社會各界加以關注和扶持。
歷史起源
秧歌最初是農民插秧、耘田時所唱之歌,以民間農歌、菱歌為基礎,後與民間舞蹈、雜技、武術等表演藝術相結合,逐步形成戲曲形式,在每年的正月社火時演唱帶有故事情節的節目。清代中葉,梆子腔劇種興盛以後,山西、河北、陝西的秧歌戲在不同程度上借鑑和吸收了當地梆子戲的劇目、音樂和表演藝術,逐漸發展為舞台演出,向地方大戲演變。逐漸發展成漢族最普遍的民間舞蹈形式(歌唱和部分器樂演奏趨於消失,僅保留下鑼鼓節奏,故又稱謂:「秧歌不是歌」。它主要泛指中國漢族地區流傳廣泛的民間舞蹈)。
秧歌戲的歷史久遠,南宋有「村田樂」記載,形式名稱則出現在明代後。
宋代詩人蘇東坡、陸游等關懷農村生活,曾為鄉農寫過不少詩歌,或說後來秧歌可能吸收了農歌的詞句,但從他們的詩詞中未見「秧歌」一詞,說明當時尚末形成「秧歌」的形式。陸游一首名為《時而》的詩:「時雨及芒種,四野皆插秧,家家麥飯美,處處菱歌長」,其中的「菱歌」一詞,很容易誤認為「秧歌」兩字。在江南一帶,菱歌一詞泛指民歌、農歌,陸游的詩中常有此詞,如「一聲菱歌起何許,洗盡萬里功名心」(《泛舟過吉澤》),「潮生釣瀨邊,月落菱歌里」(《新秋以窗里人將老、門前樹欲秋為韻作小詩》)等。
至清代,秧歌已由插秧歌、菱歌、演唱秧歌,逐漸成為規範的漢族歌舞形式盛行各地,文獻記載最多。後又向扮演戲曲人物的民間二小戲(一旦一丑)三小戲(生、旦、丑)發展。
在《清代竹枝詞》中有這樣兩句詩:早春戲館換新腔,半雜秧歌侑客觴。這表明在乾隆時的戲館中,已有了秧歌腔。但這兩句詩仍不能說明戲館中的「新腔「是有了秧歌戲,還是在戲中「雜」用了秧歌的腔調。[5]
新中國成立後,各地的秧歌戲得到不同程度的發展,山西的繁峙、襄垣,河北的蔚縣等地成立了專業秧歌劇團,演員經過正規化的訓練,演唱水平得到進一步的提高。但進入新時期以後,作為民間小戲劇種的秧歌戲不僅面臨與大劇種的激烈競爭,而且受到現代流行歌舞的擠壓,演出活動越來越少,不少秧歌劇種瀕臨消亡。
後與民間舞蹈、雜技、武術等表演藝術相結合,在每年的正月社火時演唱帶有故事情節的節目,逐步形成戲曲形式。清代中葉,梆子腔劇種興盛以後,山西、河北、陝西的秧歌戲在不同程度上借鑑和吸收了當地梆子戲的劇目、音樂和表演藝術,逐漸發展為舞台演出,向地方大戲演變。
秧歌戲是由民間歌舞演變而來,直接脫胎於「土灘秧歌」。因其就地演出,一般不登台,故而得名。「土灘秧歌」包括踢鼓秧歌和小演唱秧歌兩種。踢鼓秧歌是廣泛流傳於晉北一帶的民間舞蹈,朔州踢鼓秧歌便是其中的分支之一,因在廣場、街頭、場院「踢鼓」(踩鼓點)表演而得名,是以演員表演為主體的民間藝術,主要是在節慶、賀生、祝壽、筵賓、還願等民俗事象中表演。全部演出人員為108人,但也有30人或50人的。男角稱「踢鼓子」,女角稱「拉花」,成對表演,多扮成<水滸>、<西遊記>中的人物,表演粗獷奔放。過程有入戶拜年、廣場表演、進院祝拜、坐燈官、壓街鎮邪、燒香祭風、燈場遊園、旋旺火、接下程等一系列程式。表演分子場、小場子和過街場,各有自己的表演形式。小演唱秧歌亦稱小秧歌,演唱曲調融合了社火曲牌、廟堂音樂和民歌小調等,以歌為主,以舞為輔,往往和踢鼓秧歌交叉進行,活動多在街頭、廣場、院落,常常打開場子演出一些小劇目、選場選段或整本戲。
隨着「土灘秧歌」這種藝術形式的發展,秧歌藝人開始由一人領班,聚合周圍村莊藝人組成「攢合班」。這種班社在朔州本土音樂的配合下,把「土灘秧歌」時期的表演藝術和演出節目進一步加工、融合,編排、演出一些適合村鎮鄉民觀看的劇目,離開土灘,開始登上舞台。
<朔州志·藝文志>載清雍正五年(1727)知州汪嗣聖頒布的《禁夜戲示》中有:「朔寧風俗,夜以繼日,惟戲是耽。淫詞艷曲,醜態萬狀。正人君子所厭見惡聞。而愚夫愚婦,方且雜沓於稠人廣眾之中,傾耳注目,喜談樂道,僧俗不分,男女混淆。……養夜之間,風清人靜,蕭板之聲無遠不聞。」另據現存朔州馬邑村 《趙氏家志·記事八·唱願戲》記載:「雍正六年,希富四十始有男,許願周歲為送子娘娘唱願戲,時有亘育紅秧歌為六月六日淋生戲,於正日日戲翻舌終,將班請於奶奶廟,唱<祝願>、<劉婆送子>、<拾金>、《草場》……」朔州劉家窯舞台題壁:「雍正九年七月,議合班秧歌到此一樂,唱《安安送米》、《雙驢頭》、《趕子》、《教子》、《斬子》……」這些記載都說明朔州秧歌在清初就有一定的演出活動。
主要劇目
各地秧歌戲的傳統劇目分小戲和大戲兩類:
小戲俗稱「耍耍戲」,包括《王小趕腳》、《借》、《拐磨子》、《繡花燈》、《做小衫衫》、《天齊廟》、《小姑賢》、《藍橋會》、《呂蒙正趕齋》等;
大戲包括《花亭會》、《九件衣》、《蘆花》、《日月圖》、《白蛇傳》、《老少換妻》、《梁山伯下山》、《李達鬧店》、《頂燈》、《泥窯》、《烏玉帶》、《姜郎休妻》、《蘆林相會》、《安安送米》等。
秧歌戲腳色原只有小丑、小旦、小生「三小門」,後在此基礎上增加了鬚生、花臉、青衣「三大門」。其音樂唱腔吸收了梆子腔的特點,形成曲牌體與板腔體兼容的體制,表演也有了較大的豐富和提高。
藝術特色
表現形式
秧歌戲的表演多在行進中或在廣場,秧歌隊行進在一個較寬敞的廣場時,原地圍起一個「場子」,圍好後,有的秧歌隊會在場子中間由兩三個演員表演一些具有簡單情節、詼諧幽默的小段子,久之「秧歌戲」誕生了。
秧歌戲形式比較靈活、自由,長於表現現實生活。儘管是山野村戲,在角色行當、動作表演、劇情結構、人物性格、語言特色方面,卻並不遜色。秧歌戲的角色行當和京劇類似,分為生、旦、淨、末、丑,生下又分老生、小生、武生等,旦下又分老旦、小旦、武旦等,行當周全。人物的服飾、行頭、臉譜也與京劇大致相同,個別角色如徐延昭、包拯的臉譜則在細節上略有分別。
秧歌成戲後繼承了小而短的傳統。小是指角色小、演員少。小生、小旦,最多再加個小丑即可成一段戲,因此多被人稱作「三小戲」。後在此基礎上增加了鬚生、花臉、青衣「三大門」。短是戲短,秧歌戲沒有成本連台的「大戲」,多是反映日常生活、家長里短的生活「小戲」。其音樂唱腔吸收了梆子腔的特點,形成曲牌體與板腔體兼容的體制,表演也有了較大的豐富和提高。
秧歌戲還有一些自身的特點,如演的多是當時的「現代戲」,演出服裝、道具簡單,機動靈活,唱腔是地方小調,道白用地方方言,語言風趣幽默、貼近生活等。
唱腔體式
秧歌戲歷史悠久綿長,唱腔雄渾厚重,本地的方音俚語和生活習俗的融入使之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是明清俗曲和地方曲調、語言融合的風格代表。秧歌戲是聲腔式戲曲,其唱腔素有「九腔十八調」之說,此非確數,極言其多,主要有:水胡、娃娃、頭行板子、哭糜子、還魂片子、大清陽子、二清陽子、甩炮、禿爪龍、桂枝香、山坡羊、蓮花落、二板起腔等等。
秧歌戲裡唱得最多的兩種調子是「水胡」腔和「娃娃」腔,分為男水胡、女水胡和男娃娃、女娃娃。同樣分為男女腔調的還有頭行板子、哭糜子和還魂片子,各分男女,韻律有所不同。有些調式因為通常男腔唱的多,女腔就慢慢被忘記了,如大清陽子、二清陽子、甩炮、禿爪龍、桂枝香、山坡羊,多為男唱;通常為女唱的有蓮花落和二板起腔。這些調式的特點和作用各不相同,例如二板起腔只有一句,用於一段唱詞的開頭,起引入、過渡的作用;而哭糜子調多用於唱悲腔時,還魂片子多用於人物臨死之前的獨白。
各地的秧歌戲多以興起或流行的地區命名,這些秧歌有的以唱民歌小曲為主,如祁太秧歌、韓城秧歌、陝北秧歌;有的民歌組合與板式變化相結合,如朔縣秧歌、繁峙秧歌、蔚縣秧歌,其主要唱腔和板式多來自梆子腔,板式有頭性(慢板)、二性、三性、介板、散板及滾白等,其中的民歌小曲統稱「訓調」,包括「四平訓」、「苦相思訓」、「高字訓」、「下山訓」、「跌落金錢訓」、」推門訓「等,演唱時採用板胡、笛子、三弦等伴奏,俗稱「梆扭子」;有的屬於板式變化,如定縣秧歌、隆堯秧歌,唱腔板式分慢板、二性(二六)、快板、散板、導板等,演唱時用板鼓或梆擊節,大都不用管弦,只用鑼鼓伴奏,因此又叫「干板秧歌」。
秧歌成戲後唱腔逐漸朝着「戲曲化」的方向發展。到20世紀80年代,秧歌戲的唱腔體式已有四種:
一是保留早期秧歌民歌小調形態。唱腔仍是以民歌小調為主,演出小戲一劇一曲,劇名即曲名。這種秧歌戲雖然保留了民歌小調的形態,但在發展過程中已經吸收了較多的「曲子」(主要是「明清俗曲」)和其他地域流行的唱調,曲調逐漸豐富。這類秧歌戲以晉中秧歌為代表。
二是將傳統的秧歌小調簡單化,成為以上、下兩句無限反覆的唱腔。唱腔只有一種或兩三種,以唱詞的字數作為唱腔的基本結構和唱調。這類秧歌戲有澤州秧歌、平腔秧歌和汾孝秧歌。
三是以傳統的一首或幾首秧歌小調為基本曲調,將唱腔的曲調板式化。雖然唱腔是以「板式」稱謂的,但唱腔中仍保留着「四句秧歌」唱調的基因。這類秧歌戲以晉東南的襄武秧歌為代表。
四是雖然尚保留有傳統一劇一曲的曲調,但在發展中不僅使自己的曲牌體唱腔板式化,而且把梆子戲中各種板類的板式完整地吸收進來,與原有的曲調同用於一劇中。這類秧歌戲以晉北大秧歌為代表(包括朔州大秧歌、繁峙秧歌、廣靈秧歌)。
秧歌戲的樂隊早期都是以打擊樂器為主,在不斷的發展中,各地秧歌戲才逐漸有了管弦樂器的伴奏,使用樂器大多是當地梆子戲、其他戲或民間樂隊常用的樂器。
早期秧歌的表演形式有「唱」「扮」和「演」。正是由於秧歌的多樣的表演形式,才使得秧歌成為「歌」、成為「舞」、成為「戲」的漢族民間藝術形式。
表演特點
秧歌隊的表演,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扭,表演者手持扇子、手帕、采綢等道具,踩着鑼鼓點,口中唱着當地文人流行的秧歌詞,步履輕盈,邊扭邊舞。
二是走場,一般開始和結束時為大場,中間穿插為小場。大場是邊走邊舞的各種隊形組合的大型集體舞,表演出「龍擺尾」、「雙過街」、「九連環」等各種圖案的舞蹈。小場是由兩三人表演帶有簡單情節的舞蹈或歌舞小戲,如「劉海英戲金蟾」、「車幺妹」、「跑旱船」、「傻子接媳婦」等。
三是扮,舞者扮成民間傳說、歷史故事中的各種人物,類型有文武公子、少婦、丑婆、貨郎、漁翁和小孩等。 四是唱,伴隨着嗩吶、鑼鼓聲,由歌手演唱當地的民間歌謠。秧歌隊的人數可多可少,少則幾人,多則八、九十人。既可以統一表演一個大型節目,也可以分別表演各自準備的小節目。秧歌隊的領頭叫「傘頭」,是這支秧歌隊的總指揮。他手持一把傘邊舞邊唱,象徵着風調雨順。他唱的內容基本上是即興發揮,也有當地民間小調。他後面跟着裝扮成男女老少和丑角類的各種人物,走出各種隊形。在鑼鼓、嗩吶的伴奏下,邊扭邊舞。
重要流派
隆堯秧歌戲
隆堯秧歌戲是由古代當地勞動人民在插秧、收穫、勞作時的稻歌發展變化而來的。隆堯秧歌誕生於明末清初,形成組班登台巡演於嘉慶年間,至今已有四百多年歷史,是河北省古老的地方劇種之一。
根據表演特點和地域的不同,隆堯秧歌又分為南北中三路。隆堯秧歌的主要特點,一是表演舞台性,行當齊全,唱念做打完善,不同於民藝舞蹈扭秧歌。二是地域鄉土性,表演風格飽含鄉土氣息。三是劇目豐富,據統計達二百餘出。四是語言通俗,唱詞道白樸實生動,口語民風濃,唱腔簡單明快。五是伴奏簡易,徒歌乾唱,前期只有武場,以鼓鑼鑔梆為主,沒有文場,後期增添弦笙笛等文場樂器。
隆堯秧歌唱腔古樸,無絲竹相配。研究、發掘隆堯秧歌對於研究河北乃至中國戲曲史具有重要的價值。
隆堯秧歌孕育、產生於農田勞作的"稻歌",它不是其他任何劇種的編譯、分支或從屬,在中國戲曲史上具有自己的獨特位置。
隆堯秧歌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積累了極為豐富的傳統劇目。這些項目中既有隆堯秧歌的本戲, 也有其他的劇目。隆堯秧歌老藝人多無文化,所以它的本戲多無劇本,皆為師傅一代一代口傳下來的,已知的傳統劇目加上建國以後創作的現代戲,共計200餘出。隆堯秧歌鼎盛時期,曾有200多個團,從業人員達3000多人,但隨着部分老藝人的離世,或部分已年高齡邁,無法登台演出。青年演員因戲曲不景氣另謀高就,只有個別老藝人偶爾組班演出一些小戲或折子戲。隆堯秧歌演員隊伍日益老化,觀眾群體非常窄小,發展已陷入低谷,急需搶救保護。
定州秧歌戲
定州秧歌戲又名定縣大秧歌,是流行在華北平原中西部的一個古老戲曲劇種,因發源地在定州而得名。據傳其源頭是一種民間小調,經過宋代文學家蘇軾整理而流傳下來。
定州秧歌在語言、唱腔、調式、劇目等方面有其獨有的特色。戲文淺顯易懂,明白如話,有大量方言俚語,生活氣息濃厚;男女唱腔均以宮調式為主,演唱是用本嗓、真嗓大喊的演唱方法。傳統演唱沒有文樂伴奏,沒固定調門,演員隨意起調,加上管弦樂伴奏後,調值為D調。唱腔中大量運用襯字虛詞。旋律以下行旋律較多,但唱法中不乏詼諧俏皮;節奏以一板一眼為主,傳統板式達28種之多,仍舊保留了全用打擊樂伴奏(即大鑼腔)的形式;定州秧歌劇目豐富,涉域廣泛,包括愛情類、節孝類、公案類、滑稽類等。
定州秧歌的唱腔獨特,傳統劇目保留了大量民俗和人文信息,成為研究中國民俗以及傳統文化的第一手材料。
定州秧歌戲開始只是在田裡唱,後來在地頭搭台唱;開始只是唱小曲,後來編成了秧歌劇。
定州秧歌編成唱本始於清朝中期,當時受其它劇種影響,一些民間藝人開始穿上簡單的服裝扮演人物。1926年後秧歌藝人大批崛起,定州秧歌風靡一時。1952年,定縣秧歌劇團成立,1959年劇團達到鼎盛時期。幾度繁盛之後,定州秧歌逐漸走向低谷。1988年,定州秧歌劇團撤消,演員開始轉入民間活動,三五成群搭伴演出。雖然秧歌在農村還擁有一批新老戲迷,但由於劇團人力、物力、財力嚴重不足,其演出無論是規模、場次還是演出質量,都已遠遠趕不上從前。一些老藝人相繼謝世,許多劇目失傳。
為了搶救這一古老劇種,定州市成立了定州秧歌保護領導小組,制定了保護規劃,並且成功申報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這對搶救和保護定州秧歌來說,是一良好的契機。
朔州秧歌戲
朔州秧歌戲是融武術、舞蹈、戲曲於一體的綜合性民間藝術形式,流行於朔州市及周邊內蒙古南部的集寧、呼市、包頭及河套一帶,另河北張家口及陝西靠近山西的市縣也有存在。早期為廣場、街頭的秧歌舞隊表演的朔州秧歌歷史悠久,在宋代加入了武術成分,清代後期又加入故事內容,後來以舞蹈和戲曲兩種藝術形式活動於民間。
以舞蹈為主的秧歌稱為「踢鼓子秧歌」,主要是在節慶和賀生日、祝壽、拜女婿、應邀還願等民俗事象中表演。以演戲為主的秧歌稱為「大秧歌」。大秧歌唱腔集中了當地流行的民歌小調,借鑑了其他戲曲的唱腔結構和曲調,形成了獨特的板腔與曲牌的「綜合體」。劇目以道教故事和民間故事為主。
朔州秧歌長期在當地流行,並演變為不同的藝術形式,為研究中國民間藝術的發展、流傳以及演變提供了鮮活的材料。
20世紀三四十年代,朔州秧歌遭到嚴重破壞。解放後,分散四處的藝人自願組合,集中起來走村串鎮演出,朔州大秧歌進入了昌盛時期,劇目除演傳統的出、會、 本戲以外,還演出移植劇目。1953年國家委派有關人員協助選拔技藝較高的藝人,組織起 朔縣新樂劇團,成為大秧歌第一個有組織的演出團體。1956年,劇團正式改名為朔縣大秧歌劇團,招收了第一批女演員,行當再次擴大。1966年劇團被迫停演,第二年解散,藝人返鄉,一直到1970年劇團恢復,藝人們再次回團,並招收了第三批學員,並在全縣成立了21個業餘秧歌劇團。「文革」結束後,戲曲獲得新生,1977年歷史劇重返舞台,1979年文化部藝術研究院為朔州大秧歌傳統戲《泥窯》錄像。20世紀80年代,朔州大秧歌再度煥發出勃勃生機,但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朔州大秧歌受到了多方面的挑戰,面臨嚴重的生存問題。
由於創編人員匱乏、優秀演員流失、沒有固定的排練場所、經費嚴重短缺等原因,大秧歌劇團只能參加一些公益演出或社會活動,面臨舉步維艱的尷尬境地。
繁峙秧歌戲
繁峙秧歌戲[1]流行於繁峙縣及周邊地域。
「秧歌」曲調於明萬曆年間傳入繁峙的奮地和白馬石一帶(今屬應縣),當時只是一種在街頭跑攤子演唱的廣場藝術,群眾稱之為「玩藝兒」,又依地名稱其為「奮地秧歌」。清代道光年間,民間藝人張信、張代把各地流行的秧歌曲調、器樂曲牌收集起來加以改進,並吸取了其他劇種的唱腔融合於「秧歌」之中,移植了其他劇種的劇目將其搬上舞台演出。
繁峙秧歌戲的劇目有86個,經常上演的七十多個,其中有早期的民間小戲,又有逐漸發展的連本大戲。繁峙秧歌唱腔結構由板腔體和曲牌體混合組成,其中板腔體的基本板式有10種,曲牌體的「訓調」有17種,另外還有若干個小調,器樂曲牌75個。
繁峙秧歌戲是由民間舞蹈演變成為戲曲的,它的唱腔融匯了多種類型戲曲唱腔的形式,為研究中國戲劇發展史具有重要的價值。
1956年,繁峙縣政府曾把流散的藝人組織起來,正式成立了繁峙秧歌劇團。劇團成立後,先後湧現出了一大批優秀演員,並形成了各自的藝術特色和藝術風格。
2006年,繁峙秧歌就國務院公布列為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此後,繁峙秧歌的專業班社和業餘班社逐漸恢復活躍起來,傳統劇目等又出現在舞台上。
華州秧歌戲
華州秧歌全稱為華州秧歌戲,又稱布衣戲,以華縣赤水鎮的蔣家村、郭村、南北會頭坊村、東陽鄉的江村和高塘鎮的秧歌最為有名。
華州秧歌戲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相關資料記載:它起源於漢代的「儺舞」,由宋代「村田樂」演化而來,興盛於清道光、光緒年間。1957年被定名為「渭華秧歌」,《華縣誌》中稱之為「華州秧歌」。
20世紀三十年代到五六十年代,華州秧歌盛行一時,多次參加省市文藝表演,獲得廣泛讚譽。經過「文革」時期的短暫停頓後,華州秧歌在20世紀70年代又煥發出勃勃生機,1975年曾參加全省的群眾業餘音樂、舞蹈會演;1982年在「渭南地區民間文學普查匯報會上」,《賣雜貨》、《辦年貨》、《石榴娃燒火》、《小喜接妹》等劇目,受到好評。但是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隨着時代的前進和經濟文化的發展以及文化藝術的多元性,華州秧歌戲漸漸失去了往昔的繁榮與活力。劇目的創作和演出市場逐年處於滑坡狀態,演出人才匱乏短缺,劇本創新停滯不前,使得華州秧歌戲處於瀕臨滅絕的邊緣。
2004年以後,華縣政府用於普查、調研、挖掘、整理華州秧歌戲資料,支持省民間文學藝術家、劇作家搜集、挖掘、整理華州秧歌戲小戲,印刷出版《渭華秧歌》一書。華縣文體局聘請有關專家,對華州秧歌戲進行考察、論證,挖掘其價值,並搶救性地排演了華州秧歌戲中的30多個經典小戲。2006年至2007年又組織專人對華州秧歌戲再次進行普查、搜集、整理,形成了文字、音像資料;對藝人進行了錄音、錄像,建立了華州秧歌戲藝術檔案。並將華州秧歌申報為省、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華州秧歌也在師徒傳承的同時,逐漸走上專業團體演出的程式。[16]
西調秧歌戲
在平山縣西部山區的許多村落,每逢農閒一直流傳着唱秧歌戲的民風,起源於農業生產勞動,而平山縣一帶的秧歌戲又具有自己的獨特風格,所以稱為平山西調秧歌戲。
據《平山縣誌》記載,1853年(咸豐三年)秧歌即風靡鄉里,常因唱秧歌而耽誤農事。因而官方頒布禁令。石家莊以東為東路秧歌,石家莊以西為西調秧歌,因所在地區方言不同,所唱秧歌腔調有別,因而有東西之分。
平山為西調秧歌,又稱大秧歌,是土生土長的地方劇種,只有武場樂器、鼓、鑼、旋子、鑔。它以「七唱八打九不閒,小襖套大衫,外加一坎肩,一唱門對門,二唱打地攤,行頭自己做,人稱包袱班」的演出形式。
每逢年節,廟會有群眾自發組成團體演出,幾乎沒有文人參加,因此全部為口傳心授,一代一代傳授下來。和京劇相比,五大行當生旦淨末丑,唯獨沒有末。
所演劇目,都是些民間瑣事,傳說故事,家長里短,打老婆訓孩子的軼聞趣事。
平山西調秧歌的唱腔委婉動聽,以多變的上下句詞調和長短點的打擊樂伴奏形式,形成了通俗簡練,易唱易懂,幽默風趣的藝術特色。
清朝末年,在藝人崔天寶的口口相傳下,出現了秧歌傳人李同祥(藝名「抓心旦」)等人,並形成了幾大流派。其中「同祥派」影響最大。1926年(民國15年)時,西調秧歌在平山縣仍相當普遍,幾乎村村都有秧歌戲。解放後,西調秧歌有所創新和發展,改編加工了一些朝代戲,在腔調和音樂方面進行的改革,嘗試改變秧歌不帶弦的傳統,開拓了秧歌卦弦先例。後來,在平山縣古月鎮劉家溝村、白龍池村還流傳手抄西調秧歌劇本30餘個,這兩個村還有演出活動。但總體上處於傳人少,難發展,亟需保護的狀態。
葦子水秧歌戲
葦子水秧歌戲是門頭溝區較為古老的民間戲曲劇種,它是由秧歌與其他歌舞、戲曲等藝術形式結合而形成的。秧歌戲起源於明代嘉慶年間前後。
葦子水秧歌戲伴奏以打擊樂為主,主要由有單皮鼓、檀板等,整場戲只用鑼鼓、不用絲竹;演出時打一陣「傢伙」,唱一段戲文;伴奏鏗鏘有力、節拍鮮明,唱腔蒼勁豪放,高亢激昂。另據考證,秧歌戲很像明清時期盛行的高腔戲(以一人獨唱、眾人幫腔,只用打擊樂伴奏,音調高亢,富朗誦意味的特點),而葦子水村的秧歌戲的唱腔及伴奏均有明代高腔戲的特色,主要唱腔為「摔鑼腔」、「大秧歌調」等,有些近似湖南花鼓調音韻。劇目有《趙雲截江》、《張飛趕船》等。
葦子水村秧歌戲具有濃郁地方民間戲特色,其劇目內容保留完整,歷史悠久,風格古樸,對於研究京西民間戲曲有一定歷史價值;同時也為研究歷史上京西地區與外界的文化交流、商貿往來提供了歷史資料。此外,葦子水的秧歌戲還豐富了當地人民的業餘生活,成為一種獨特的地方戲種。
雖然葦子水秧歌戲在國家、政府的幫扶下,演出隊伍的道具、服裝、樂器等已得到更新,但由於老藝人年事已高,演出隊伍同樣存在着後繼乏人的困境,迫切需要培養新的傳承人。
祁太秧歌
祁太秧歌是源於山西太谷的一種民間小戲,也稱太谷秧歌、晉中秧歌。最初起源於農業勞動,是農村耕作者伴隨農事活動而傳唱的一種民間小調, 其淵源可追溯到唐宋時期。隨着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這種傳唱的民間小調逐漸把動作、舞蹈、武術、技藝融入其中。發展成為可表演欣賞的「地秧歌」和「過街秧歌」;後又借鑑了外地民間藝術的精華,由街頭演唱逐漸發展成為擁有388個劇目的地方小戲。
祁太秧歌是集音樂、舞蹈、唱、念(道白)、做(表演)、打(武秧歌)於一體,並以唱為主的綜合藝術。或一劇一曲,或一劇多曲,曲調優美動聽,語言生動活潑,內容主要反映祁縣、太谷縣及晉中農民的勞動、愛情等農村生活,情節簡單,唱詞多為排比句式,舞蹈動作活潑多樣。表演質樸、簡約、粗獷,很有生活氣息和地方特色。
新中國成立初期,祁縣共有業餘秧歌劇團71個,藝人2000餘人。從舊社會遺留下來的秧歌,精華與糟粕並存。在表演上既有從生活中提煉出來的精華藝術,也有攝取的生活中醜惡淫穢的渣滓。
1951年11月,由祁縣文化館主辦,建立了「祁太秧歌研改社」,在演出改革方面,做了大量「推陳出新」的工作。從而,剔除了不健康的東西,整理改編了一批傳統秧歌劇目,移植上演了《挑女婿》、《送嫁妝》等現代戲,《並在聲腔、音樂方面,加強了節奏性,豐富了鑼鼓點。有的劇目,還配以弦樂伴奏。從此,祁太秧歌逐步走向健康發展的道路。
由於受多元文化娛樂的影響等多方面的原因,祁太秧歌的傳承和發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約,生存發展面臨瀕危的狀況。為了使祁太秧歌得到更好的保護、傳承和發展,2006年根據有關部門的推薦,祁太秧歌已經正式被批准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襄武秧歌
襄武秧歌是一種流傳於以山西省襄垣、武鄉為中心以及晉中的榆社、左權、和順等地的戲曲形式,初為襄垣、武鄉一帶的民間小調,後與西火秧歌相融合,在地方語言影響下,逐漸嬗變而成,是上黨地區僅次於上黨梆子、上黨落子的一個地方劇種。
襄武秧歌開始為干板演唱,群眾稱為「干板秧歌」和「地圪圈秧歌」,清乾隆、嘉慶年間有了半職業班社的活動。
宣統元年(1909)後,襄武秧歌從劇目、表演程式、伴奏樂器、音樂曲牌以至服裝、舞台裝置等方面都向上黨梆子學習,甚至出現了秧歌夾上黨梆子演唱的形式,即扮演官員的人唱梆子,扮演一般百姓的人唱秧歌,或花臉唱梆子,生、旦唱秧歌。
襄武秧歌是襄垣秧歌和武鄉秧歌的合稱,襄垣秧歌按照戲曲音樂聲腔的分類方法,屬於民間歌舞諸腔體。唱腔的結構形式為板腔體。唱腔以上下兩句為一個基本單位,有規律地變化,反覆進行。傳統唱腔有流水和圪聯兩大類。襄垣秧歌和武鄉秧歌風格不同,前者以中音區為主,有低回婉轉,優美細膩的特點,後者則以高音區為主,有高亢激越、清晰明亮的特點。據考證,襄垣秧歌的傳統劇目共有239本,現代劇目有157本。傳統劇目中行當大都以三小(小生、小旦、小丑)為主,其語言通俗易懂,鄉土氣息濃厚,形象風趣詼諧。代表劇目為《蘭英進京》、《玉鳳配》等。襄垣秧歌的現代代表劇目為《李有才板話》、《小二黑結婚》、《老八路》等。
襄垣縣人民劇團是一家的襄武秧歌專業劇團,當地政府很重視,每年都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該劇團主要以表演秧歌為主,有時也演梆子和歌舞,相比較山西省的其他縣級劇團,其生存狀況比較好。
蔚縣秧歌
蔚縣秧歌,又稱蔚州梆子,產生於河北省蔚縣境內,流行於河北張家口地區和山西雁北、晉北地區及內蒙古部分旗縣。它產生於民間,由田間小調、民歌俚曲發展而來,大量吸收早期流傳於北方地區的古老戲曲聲腔,形成了較完整的梆子腔劇種。蔚縣秧歌以其「方言白話」和板腔體與「訓調」曲目唱腔巧妙結合的形式突出了自身的特色。
蔚縣秧歌產生於明末清初,至康熙年間形成了具有自己的劇目、音樂、表演、唱腔等內容的梆子腔劇種。到清朝同、光年間發展到鼎盛時期,民間班社達210多個。演出市場遠及蒙古國的烏蘭巴托。解放後,成立了專業的蔚縣秧歌劇團。文革後期被改編為文工團,後又改為蔚縣晉劇團。2005年,該團重新恢復了蔚縣秧歌劇的挖掘繼承、創新演出工作。
韓城秧歌
韓城秧歌是集歌、舞、說、表於一體,具戲曲元素的歌舞劇雛形的民間藝術。
韓城秧歌的曲牌有60個,除去歌頭、歌尾、數板和一些曲牌變體,實際曲牌約有40個。這些曲牌情緒風格各異,節奏長短不一,歌詞受曲牌嚴格限制,演唱時可即興編唱,隨意發揮,可長可短,詼諧有趣。韓城秧歌被稱為「唱秧歌」或「秧歌戲」,而不是「扭秧歌」、「跳秧歌」,因為它總是以唱為主,主體是民歌。
韓城秧歌一般2-4人表演,節目以短小精悍、活潑樸素見長,歌腔優美婉轉,舞蹈歡快矯健。隨着劇情節奏的發展,舞蹈動作以態(姿態)為「起」,以閃為「承」,以扭為「轉」,以跳為「合」;有時「大中套小」,即大動作包含小動作,如身大擺,頭小搖;臂大甩,手小繞;腿大蹬,腕小轉等。總之,韓城秧歌的舞蹈動作概括為:閃、扭、轉、跑、搖、擺、跳;慢放緊收,大中套小,巧始剛歸,下震上繞,相於急中,態於唱道。
明清時期,是韓城秧歌的定型時期。明代中葉,一些韓城文人學士在浙江、四川、雲貴等處做官,身邊的傭人還鄉後,把南方的秧歌小調帶回韓城,又汲取了秦腔、蒲劇、眉戶等戲曲的不少營養,使韓城秧歌博採眾長,從而獨樹一幟。
清朝光緒年間,韓城秧歌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韓城秧歌藝人韓敏卿帶領秧歌班子進京,被慈禧太后招進宮中演出,並在宮中設立「秧歌教練」專門教演秧歌。光緒二十五年,韓城知縣吉冠英為了接待清廷欽差張啟華,舉辦了一次韓城秧歌大會演,展示了韓城秧歌迷人的魅力和精湛的藝術。
1926年春節期間,薛峰川的紅藝人建德和天寶,各為本村秧歌班的領頭,搭台對唱秧歌。一時之下,伯仲難分。
20世紀40年代,隨着眉戶、蒲劇、秦腔占領了韓城城鄉的舞台,韓城秧歌一步步地走下坡路,到五六十年代,在韓城當地已很少看到秧歌的演出了。
新中國建立後,韓城秧歌被省、地、市文藝工作者挖掘並注入了新的活力,創編出了一批新的形式和內容的韓城秧歌劇目,使韓城秧歌紅極一時。特別是1963年的「五一」,《扁擔歌》、《女社員》等秧歌劇目在北京天安門作了專場演出,之後又赴中南海演出,獲得了極大的成功,並被灌制了唱片。
經歷了「文革」時期十幾年的沉寂,改革開放使韓城秧歌重新煥發出勃勃生機。1985年,「韓城秧歌學會」成立,隨後,《韓城秧歌劇目選》和《韓城秧歌》的一系列書籍出版發行,對韓城秧歌的劇目和音樂進行了廣泛的搜集和整理。
2008年6月,韓城秧歌被列入國家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陝北秧歌
陝北秧歌主要分布在榆林、延安兩市區綏德、米脂、佳縣、吳堡、子洲、清澗、延川、安塞、志丹等地區,而綏德縣的陝北秧歌最完整、最系統,更具有代表性。綏德縣陝北秧歌從藝術風格可分為北路秧歌和南路秧歌,其中北路秧歌代表性民間藝術家是吳繼業和李增恆,南路秧歌代表性民間藝術家是蘇樹旺、蘇貴堂、賀俊義。
2006年,陝北秧歌被國家文化部命名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
膠州秧歌
膠州秧歌是膠東秧歌的代表,主要流傳在山東即墨、黃島、膠南、高密等地區。盛行的是膠縣縣城周圍五十里方圓的地方,尤以大沽河一帶為最盛。
膠州秧歌原有「地秧歌」、「跑秧歌」、「三道彎」、「扭斷腰」等名,建國後為了與其他地區的秧歌相區別,因主要活躍在膠州市郊範圍內而統稱為「膠州大秧歌」。膠州秧歌的演員基本編制為24人,如增加人數必須是雙數遞增,秧歌隊需有一至二人的組織領導者,負責全隊的事務,俗稱「秧歌爺」。還有一人由秧歌隊的教練或老演員來充任,叫 「傘頭」。傘頭必須具有眼明手快、頭腦靈活、口齒伶俐的能力,在演出前念些順口溜或說些吉祥話,語言必須風趣幽默。除此之外,秧歌隊還要有3至5人的教練,專管訓練演員併兼做演員。秧歌的角色分為「翠花」、「扇女」、「小嫚」、「鼓子」、「棒槌」5種,一般每種角色2人或者4人,不能單數。翠花為青年婦女和姑娘,表演時動作大方、舒展,表現婦女的潑辣開朗大方、而又溫柔嫻靜的性格。小嫚為少女,表演動作天真、活潑、俏麗。鼓子和棒槌均為中年和青年男性,鼓子瀟灑詼諧,棒槌英武矯健。
膠州秧歌的音樂伴奏,一般用旋律優美、音調多變、節奏明快、鄉土氣息濃郁的羽調式民間吹打樂。秧歌的音樂與舞蹈動作配合密切,音樂中用來表現秧歌舞蹈「慢做快收」動律特點的八分音符,貼切典型,樂曲根據舞蹈情緒靈活運用,兩者在力度與速度上高度和諧統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