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甲
出处
《汉书·萧望之传》谓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 颜师古注:“射策者,谓为难问疑问,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又同书《儒林传》谓平帝时岁课博士岁子,分甲、乙、丙科,中者分别授官。唐进士分甲乙科,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过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按试辞章起于高宗朝)。宋也有甲乙科。明、清称科举为科甲,经科举考试中举人、进士者称科甲出身。 清 田兰芳《皇清太学生信菴袁公(袁可立孙)墓志铭》:“人读其文,咸谓科甲可骤致,而竟弗酬。”
解释
汉唐两代考选官吏后备人员分甲、乙等科,后来因称科举为科甲。 汉、唐取士有甲乙等科。[1]
参考文献
- ↑ 苏州科甲冠天下,最应感谢范仲淹!网易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