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甲
出處
《漢書·蕭望之傳》謂望之以射策甲科為郎。 顏師古註:「射策者,謂為難問疑問,書之於策,量其大小,署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顯。有欲射者,隨其所取得而釋之,以知優劣。」又同書《儒林傳》謂平帝時歲課博士歲子,分甲、乙、丙科,中者分別授官。唐進士分甲乙科,試時務策五道,帖一大經,經、策全通為甲第,策過四、帖過四以上為乙第(按試辭章起於高宗朝)。宋也有甲乙科。明、清稱科舉為科甲,經科舉考試中舉人、進士者稱科甲出身。 清 田蘭芳《皇清太學生信菴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人讀其文,咸謂科甲可驟致,而竟弗酬。」
解釋
漢唐兩代考選官吏後備人員分甲、乙等科,後來因稱科舉為科甲。 漢、唐取士有甲乙等科。[1]
參考文獻
- ↑ 蘇州科甲冠天下,最應感謝范仲淹!網易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