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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词二首·其一

秋词二首·其一
圖片來自红动中国网

秋词二首·其一是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他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赞颂了秋天的美好与清新舒朗。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为一体,不仅描写出秋天的生机和素色,也显露出一种奋发高昂的豪情和豁达开阔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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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刘禹锡〔唐代〕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诗情到碧霄。

译文

自古以来,骚人墨客都悲叹秋天萧条,我却说秋天远远胜过春天。

秋日晴空万里,一只仙鹤推开云层扶摇直上,便引发我的诗情飞上云霄。

赏析

  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飘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创作背景

  公元805年(永贞元年),顺宗即位,任用王叔文改革朝政,刘禹锡也参加了这场革新运动。失败被贬。但他这个人求异心理很强,做事都想与众不同,不肯人云亦云。《秋词二首》就是被贬朗州司马时所作。

简析

  《秋词二首·其一》是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他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赞颂了秋天的美好与清新舒朗。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为一体,不仅描写出秋天的生机和素色,也显露出一种奋发高昂的豪情和豁达开阔的胸襟。

刘禹锡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籍贯河南洛阳,生于河南郑州荥阳,自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 ,自称是汉中山靖王后裔。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后来永贞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今湖南常德)。据湖南常德历史学家、收藏家周新国先生考证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其间写了著名的“汉寿城春望”。[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