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財富
私人財富(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於2015年12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賈昌勇,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互聯網信息服務;教育諮詢(不含中介及辦學);組織文化交流活動(不含演出);投資諮詢;市場調查;企業管理諮詢;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經濟貿易諮詢等。 信託不止於「理財」
目錄
私人財富管理為什麼要選擇信託
「將信託等同於理財」,可以說是目前的一種主流認識。所謂理財,通俗地說,就是打理財產,謀求財產的保值和增值。實踐中,提供信託服務的信託公司主要從理財角度推出「信託產品」,委託人也主要從理財角度認購信託產品,更加固化了「信託就是理財」的觀念。信託的功能由此被曲解、被誤讀,壓抑了委託人的財富管理需求,阻礙了信託公司向財富管理機構的轉型,影響了信託制度本應具有的財富管理功能的完整發揮。
什麼是信託?《信託法》第2條明白指出:「本法所稱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這一規定說明兩點:一是信託以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的管理或者處分為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說,信託確實是一種理財制度;二是信託作為一種理財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實現委託人的意願即信託目的,而委託人設定的信託目的,當然可以是為了理財,但絕非只能是為了理財。現實中,委託人將財產交付信託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特定意願,這種意願可能是出於理財的需要,以實現信託財產的保值增值;也可能是出於非理財的需要,以實現信託財產按照自己的心愿實現轉移和分配。法律上,信託法明確將信託目的納入信託的必備要素之中,《信託法》第9條規定信託文件應當載明的事項中第一項就是「信託目的」,而且信託目的只要不違法,委託人可以自由設定。從這個意義上說,信託不是一項普通的理財制度,不是一項單純的理財制度,而是一項特殊的理財制度,是一項以實現信託目的為中心的理財制度。換言之,信託可以用於單純的理財,但絕不僅限用於理財。一項信託最終具有什麼樣的功能和價值,完全取決於委託人設定的信託目的,而只要不違法,委託人可以為了各種各樣的目的設立信託,而不僅限於為了理財的目的設立信託。目的決定功能,信託的實際功能由此呈現出極其多樣性,幾乎可以與人類的想象力一樣,信託應用的創新力也正源於此。
二、信託最適合於財富管理 什麼是財富管理?就是高淨值人士按照自己的意願管理和安排財產。如果說早些年高淨值人士的財富管理需求主要體現為理財需求上,即追求財富的保值和增值為主要目的,那麼,近年來隨着財富體量的增大、財富觀的變化以及財富傳承的現實壓力,高淨值人士的財富管理需求早已突破單純理財的需求,而表現為多層次的綜合財富管理需求,概括說來,主要體現為四大方面的需求:一是保障的需求,即對特定的人群提供生活、教育和創業等方面的財富保障;二是傳承的需求,即確保家族財富不因遺產分割和不當管理而能夠整體、有效地傳承於後代;三是慈善的需求,即體現委託人個人價值觀的慈善、公益最求的實現;四是與上述需求相匹配的個性化理財需求,即有確保上述目標能夠實現的資產配置方案。
多層次、綜合化的財富管理需求需要合適的制度安排,從現有的制度安排看,信託是最適合實現高淨值人士個性化財富管理需求的法律結構。信託目的設定的自由性,使信託可以靈活地安排財富管理的個性化需求,並轉化為受法律保護的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的制度設計,使委託人的財富管理需求既有受託人的法律主體去實施管理,又有受益人的法律主體去享有體現委託人意願的利益安排;信託財產獨立性的制度設計,既使信託財產所有權雖然置於受託人名下,但又不歸屬於受託人的財產,又使信託財產的利益歸屬於受益人,而受益人又難以觸及、損害信託財產本身,從而確保體現委託人意願的信託目的安全實現;信託管理連續性的制度設計,還使信託不因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身的意外變化而結束,信託始終有受託人作為「看護神」去管理,以確保信託目的的實現。
不難看出,《信託法》所構建的信託制度的方方面面,均是為了確保信託目的即委託人的財富管理需求的圓滿實現,由此使信託成為財富管理的不二制度選擇。
三、信託財富管理功能的海外實踐
從海外的實踐看,信託除了理財功能外,還被廣泛利用,以實現以下財富管理功能: 第一,傳承功能。在英美國家,傳統上多運用「隔代信託(Generation-skipping Trust)」,以確保財產在家族之間的代代傳承。所謂「隔代信託」就是委託人僅將信託財產的部分利益授予其繼承人(父母、妻子和兒女),而將信託財產的主體利益授予給孫輩。如此,委託人不僅在死後仍能照顧妻兒的生活,更可確保家產不落入外姓人之手(如妻子再嫁或其子輩運用不當時)而代代相傳。如無法律限制,此類安排可以無止盡重複下去,如規定孫輩也需設立同樣的隔代信託。
第二,保障功能。為特定的家庭成員提供生活保障一直是信託的傳統應用功能。在英美國家,委託人廣泛利用「自由裁量信託」和「保護信託」,以實現這一目的。自由裁量信託的特徵在於:信託文件本身並不確定受益人的具體信託利益,而是授權受託人根據具體情況加以確定和分配。據此,委託人可以賦予未來最需照顧的家屬(如境遇不好而貧窮的家屬)以更多的保障。而自由裁量信託與保護信託的聯合應用,更可以保障具有浪費習性的家屬的生活。保護信託的特點在於設置「沒收條款」,即若受益人慾轉讓信託利益或者信託利益被受益人債權人追索時,則信託利益終止,同時「保護信託」自動轉化為「自由裁量信託」,其後,由受託人根據受益人生活實際需要自由決定分配信託利益,由此,可以確保具有揮霍習性的受益人的正常生活。
第三,公益功能。信託設計一直在社會公益促進方面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在中世紀,英國人就習慣於利用信託設計就自己的土地為教會設定利益,以推進宗教事業的發展。當前,社會公益領域覆蓋面更廣,公益信託的利用也更頻繁。在英美,舉凡宗教、慈善、學術、教育、醫學、科研等公益事業,無不得益於公益信託的實施。以美國為例,現今有數千個基金會(foundations),從事各種不同的公益事業。資力雄厚的人往往自己成立個人的基金會,例如,卡內基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等。這些基金會在法律上都採取公益信託形式,其中有的財力非常雄厚,規模十分龐大,對於美國甚至世界的學術、科學、教育都有巨大貢獻。
四、煥發信託的財富管理功能 信託除了具有理財功能外,還具有了廣泛的財富管理功能,這也是信託作為一項古老的制度彌久而愈新,為現代國際社會普為承認的原因。我國制定的《信託法》,其宗旨也不僅僅是為了將信託制度確立為簡單的理財制度,設計上也是沿襲了英美信託制度的本質,以使信託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財富管理的靈活性。遺憾的是,《信託法》實施後10多年的信託實踐,在我國主要還是將信託簡單地作為理財制度加以應用,信託具有的廣泛而靈活的財富管理功能還遠未得到充分發揮。因此,需要煥發內涵於信託制度結構中的、沉睡多時的財富管理功能。
煥發信託的財富管理功能,關鍵是推動經營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進行業務轉型和創新,改變傳統單一的以「理財產品為中心」的信託業務模式,轉向以「財富客戶為中心」的財富管理業務模式,培育財富管理所需要的核心能力和服務體系,以供給帶動、催生財富管理需求。此外,作為高淨值人士,也需要重新審視信託在自身財富管理方面的作用,全面了解信託的制度安排特點,完成從單純的「信託產品投資者」的角色向綜合的「信託服務利用者」角色的轉變,並在此基礎上,選擇合適的信託機構作為自己的財富管理服務者。[1]
中國私人財富市場增長迅猛
十年之間,財富保護傳承從冷門到熱門,從無人知曉、爭議誤解甚至飽受質疑到得到市場的普遍認可、大行其道,可以說經歷了萌芽到發展的過程。市場和社會的發展,一步步證明了我十年前的判斷。
十年來,中國私人財富市場總量增長了五倍,中國高淨值人士翻了三番,中國家庭所控制的財富總量已經穩居世界第二,而且在可預測的未來仍然會保持高速增長的趨勢。
胡潤2017年發布報告顯示,每940個中國人中就有一個千萬富豪。綜觀整個社會,豪門爭產案、明星離婚案、知名人士猝死、家庭紛爭等,各種私人財富熱點事件層出不窮,一遍又一遍地教育着客戶。
而在業內,一批又一批先知先覺的婚姻家事律師、商務律師、海外金融從業人員、國內理財師和精英保險代理人陸續進入這一領域。 財富保護傳承近兩年更是受到各大金融機構的重視,越來越多的從業人員參加這一領域的專業知識培訓,因此催生了數家以律師為主體的培訓機構。
同時,銀行和保險公司等機構組織大量客戶參加此類講座,為此不惜花重金聘請律師作演講,出場費這一兩年間水漲船高,一些律師的出場費甚至超過頂級經濟學家的價碼。
私人財富市場發展新趨勢
但現在還不是彈冠相慶的時候,私人財富管理服務市場儘管這兩年來經歷了急速的發展,但這個市場仍然呈現出魚龍混雜、觀念混亂、思維凌亂、行為錯亂的特徵,仍然是初級階段,離成熟還有很遠的距離。
2018年是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也是十九大提出「新時代、新思路、新征程」的開局之年,在此時明確發展目標、釐清發展脈絡、清晰發展思路,對於剛起步的中國私人財富管理服務市場而言,至關重要!
正如十年前的判斷一樣,有必要對未來十年的市場發展進行更近一步的預測。根據十年來的實踐、研究和觀察,我認為中國私人財富管理服務市場在未來十年將出現以下趨勢:
預測一:國內私人財富管理市場進一步繁榮
國內私人財富管理市場起步較晚,2007年中國私人銀行開始萌芽,當國內市場尚未展開之時,中國富人已經開始了移民潮,隨之而來的是海外投資熱。 但從長遠看,國內私人財富管理需求將進一步迸發,並可能在5年左右的時間內發生大規模爆炸式增長。
一方面,人口極速老齡化,財富人群的老齡化現象也日趨明顯。第一批富人已經進入古稀之年,大多數傳統企業將面臨企業傳承與財富傳承的雙重煎熬。將企業經營轉為財富管理,或將財富交與專業機構打理的需求將進一步增長,與此同時,消費升級的顯像越來越清晰,消費觀念被不斷更新。 另一方面,雖然資本出海的需求仍然旺盛,但隨着國內財富人士理財觀念的成熟,以及國內外政策和國際政治經濟貿易形勢的變化,大部分資本留在國內仍然是人們的首要選擇。
多重因素影響之下,國內私人財富市場的增長將成為主流,明顯超過海外投資和服務需求。
預測二:保險深度得到進一步拓展,高淨值人士的保險需求將得到深度開發
保險市場經過「寶萬之爭」的洗禮後,監管果斷出台政策遏止保險日益喧囂的收益率賣點,保險回歸本源成為主流訴求。隨着制度改革的進行,預計監管將繼續出重拳整治保險市場亂象。
在此背景下,保險回歸本源面臨着兩個重大突破點,一是回歸傳統的保障性功能訴求,促使普通家庭在資產配置中更加重視保險,深化保險深度已經是大勢所趨,在國家政策的配合下,這一進程將繼續加速。
另一個突破點則來自財富人群。儘管財富人群在保險產品上的配置金額不低,但相比其龐大的資產總額,其相對比例仍然處於非常初級的水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