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縣
福安縣直隸福建路福州。公元1286年(元至元二十三年),福安縣改屬福建行中書省福州路福寧州。公元1369年(明洪武二年),福安縣隸屬福州府。公元1473年(成化九年),福安縣屬福寧州。在公元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福寧州升為福寧府,福安縣隸屬福寧府。[1]
目錄
簡介
福安縣,現為福安縣級市,位於福建省東北部,地處閩東地理中心。市境東鄰柘榮縣、西連周寧縣,北界壽寧縣、浙江省泰順縣,南接寧德市(蕉城區)。東西相距37公里,南北相距80公里.是中國海峽西岸經濟區東北翼的水陸交通樞紐和閩浙贛內陸地區的重要疏港通道,也是閩東北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
福安文化積澱深厚,是開閩第一進士薛令之和歷史名人鄭虎臣、謝翱的故鄉,是閩東革命中心,中共閩東特委所在地。世界地質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白雲山風光秀美,其南部的古地質遺蹟引人入勝,廉村宋代古城堡建築群、瓜溪"活化石"刺桫欏、柏柱洋明清古民居、溪塔葡萄溝、仙岫畲族風情以及閩東蘇維埃舊址構成了獨特的區域文化。[2]
建置沿革
先秦時期福安市為閩越族居住地,《禹貢》稱為揚州地,周為七閩地域,秦屬閩中郡,漢初隸屬閩越國,漢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屬冶縣,東漢屬會稽南郡,三國屬吳建安郡東安縣,晉、南朝屬溫麻縣,隋開皇九年(589年)屬原豐縣,隋大業三年(607年)屬閩縣,唐武德六年(623年)起屬長溪縣。
宋嘉定十年(1217年),鄉人鄭子化以長溪西北鄉地偏難治,上書請析縣,寶慶元年(1225年),長溪令范夔也建議設縣,以韓陽坂為治所。幾經公文往返,懸而未決。宋淳佑四年(1244年),太學生張過請在建縣前先將長溪縣西尉移駐西北鄉。五月,福建路令代理福州知府項寅孫派員勘查,九月復派簽廳鄭准親往踏勘縣治,里人(進士)許子大願意獻地建治所。淳佑五年(1245年),鄉人殿中御史鄭寀獻詩理宗:"韓陽風景世間無,堪與王維作畫圖。四顧羅山朝虎井,一條帶水繞龜湖。形如丹鳳飛銜印,勢似蒼龍臥吐珠。此處不堪為縣治,更於何處拜皇都",縣治因而議定。理宗御批"敷賜五福,以安一縣。"福安因而得名,正式劃出長溪縣西北二鄉、九里建福安縣。福安建縣後,直隸福建路福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安縣改屬福建行中書省福州路福寧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安縣劃歸福建行中書省福州府管轄。景泰六年(1455年),劃出縣境平溪里十一至十四都歸新置的壽寧縣。
明成化九年(1473年),福安縣屬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寧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寧州升為福寧府,福安縣隸屬福建省福寧府。
1913年(民國2年),福安縣隸屬東路道(道治在今閩侯,民國3年改稱閩海道)。
1925年(民國14年),福安縣直屬福建省。
1934年(民國23年)7月,屬第二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福安縣)。
1935年(民國24年)10月,屬第一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長樂縣,公元1938年即民國27年移駐閩侯)。
1942年(民國31年)5月,屬第一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福安縣,次年9月移駐閩侯)。
1943年(民國32年)9月,屬第八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福安縣)。
1947年(民國36年)4月,隸屬第一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福安縣)。
1949年(民國38年)7月19日,福安縣解放。9月30日,福安縣隸屬第三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福安縣,1950年3月改為福安專區)。
1970年2月,福安專區革命委員會機關遷駐寧德,1971年6月,福安專區改稱寧德地區,福安縣屬寧德地區。
1989年11月13日,國務院批准福安撤縣建市,仍屬寧德地區。現由寧德市代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