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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拼音:bǐng)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西周金文,會意字,古字形由㐭(lǐn)和禾兩部分組成。在小篆中,稟特指官府賞賜穀物,讀作bǐng。引申指賜予、賦予,又引申為承受,又指下級對上級或晚輩對長輩報告。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稟

拼音; bǐng

注音字母; ㄅㄧㄥˇ

平水韻部; 上聲二十六寢

筆畫數; 2+11、5+8

部首; 亠、示

倉頡; YWRF

鄭碼; SJJB

筆順編號; 4125251111234

四角號碼; 0090₁

字級; 一級(2987)

統一碼; U+7980

五筆; YLKI

造字法; 會意字、形聲字

結構; 合體字,上中下結構

異體字;

  • 稟、ड़�

文字源流

會意兼形聲字。西周金文上部從"㐭(lǐn)","㐭"的古字形像糧倉,兼有表義與表音的作用;下部從禾,表明與糧食作物有關。"稟"是"㐭"的分化字,"㐭"本義指糧倉,後來為了明確字義,在"㐭"的下面加一"禾"字作"稟",會意為倉廩存禾穀之意,與㐭字同義。戰國文字承襲西周字形,又有一些變化,甚至在"㐭"下加上"人"形,這種寫法又見於三體石經。楷書又將"禾"字訛變為"示"。後來"稟"又有了賞賜穀物的含義,音變為bǐng。如"稟谷",指官府給予糧食。泛指賦予、給與。如"江山易改,稟性難移",形容人的本性難以改變。"秉性"即本性。又引申指領受、承受。如"稟令",指承受命令。進而引申指下對上報告。如"稟陳",指下級對上級陳述報告。隨着引申義使用頻率的增加,人們又在"稟"的基礎上加表示建築物的"廣(yǎn)"旁,造出"廩"字表本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五】【㐭部】筆錦切(bǐng)

賜谷也。從㐭從禾。

說文解字注 賜谷也。賜谷曰稟。《中庸》:"既稟稱事。"鄭注《周禮·宮正》、《內宰》、《廩人》、《掌固》皆雲:"稍食,祿稟也。"又《司稼》注云:"周,稟其艱阨。"晉惠帝雲:"官鼃可給稟。"凡若此類,今本多訛為"廩"。即有未訛者,亦皆讀為力甚切矣。今之廩膳生員,於古當作稟膳。

從㐭禾。禾猶谷也。谷在於㐭,《周禮》所謂以待"周賜稍食"也。凡賜谷曰稟,受賜亦曰稟。引伸之凡上所賦、下所受,皆曰稟。《左傳》言"稟命則不威"是也。筆錦切,七部。

摺疊廣韻 筆錦切,上寑幫 ‖稟聲侵1部(bǐng)

稟,供谷。又與也。筆錦切。一。

康熙字典 【午集下】【禾部】 稟·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8

(lǐn)《唐韻》《集韻》《韻會》併力錦切。音懍。《說文》:賜谷也。從㐭從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既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注:稟,給也。

(bǐng)又《唐韻》《集韻》《韻會》並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為稟,古無此義。

又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bìn)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韻會》:俗作稟,非。[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