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賣房
具體內容
銀行經由短賣房的方式將房屋賣出,不足的部分由貸款的銀行來承擔,不再追究屋主。一般房屋短賣的價格近於巿場上的價格,銷售價須由銀行批准. 如果賣價過低,銀行是不會同意的。舉個例子來說,一棟幾年前價值五十多萬元的房子,現在的巿價已經跌到三十萬了,若這棟房屋現有的銀行貸款為四十萬,如果用現在的巿價去賣房的話,拿回來的錢就不夠還銀行貸款,所以就形成資金上的短缺或不足(Short),這就是為什麼人們稱之為短賣的原因了。很多人誤以為短賣房屋的交易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完成,但實際上,短賣的過程會需要較長的時間,一般在二個月到六個月之間,需要買賣雙方有足夠的耐心去等待。 出售短賣房 短賣對屋主的好處包括對信用的損害沒有那麼多,信用分數一般會在一年半到兩年期間就可以得到恢復。而且大部分銀行都會同意房屋短賣後債務結清,賣屋的錢歸還銀行,差額就不予追究了.屋主短賣房屋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屋主的財務狀況必須確實遇到了困難如離婚、失去工作、生病、各種人生中遭遇的困難或者是需要搬動別的地方居住。另外房屋的巿價必須跌到目前房屋貸款所剩餘額以下,這樣屋主在申請短賣時以巿價出售,銀行才會同意。房屋的巿價一般是根據銀行指派的房產經紀人做的鑒價報告作為參考。 購買短賣房 如果不能用全部現金來購買短售屋,買主就要提高貸款資格證明和首付的資金來源。買主如有銀行的預先批准書,還有相對高額的首期付款,並且可以隨時完成過戶,銀行也會樂於接受這樣的報價。購買短賣房需要有很大的耐心等待賣方銀行的批准. 若果所要買的短賣房屋有一個以上的抵押貸款銀行, 通常會需要更長的時間批准 銀行審批過程銀行確認收到文件和買方的報價後,將指定一個談判代表(Negotiator)以協商交易,並徵詢地區經紀人價格意見(BPO)作參考。為了防止欺詐銀行的行為,一般銀行會要求各方簽署一項公平交易原則的誓章(Arms-Length Affidavit)以保證銷售合同中的任一方不能有家庭成員關係或有業務利益。銀行在審閱了所有文件後,如果同意短賣,就會發放批准函。在審批的過程中,銀行希望儘量減少他們的損失,如果買主的出價大大低於市場公平價的話,銀行可以拒絕買主的出價,或作出還價從而會延長整個交易過程。
概念介紹
短賣房的概念存在已久,但其廣為流行還是要追溯到2007美國的房地產市場泡沫破滅之後,美國房地產市場的價格大幅下滑,造成大量房屋的市場價格低於其抵押貸款額度。這些房子因為欠銀行的貸款太高,即使將房屋賣掉還是不夠還清銀行的貸款。短賣房的推廣極大地減小了房屋被銀行沒收的趨勢,為銀行節省了許多處理法拍屋時所需要開支,諸如律師費、拍賣費、維護屋子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廣告費、和促銷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