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时代
简介
相对时代(relative age)是表示地层之间相对新老关系的时代顺序。相对时代是利用生物地层学的方法确定的。例如,根据一个地层单位所含化石的研究,确定其相对时代为石炭纪。石炭纪在地质年表中是代表晚于泥盆纪和早于志留纪的一段时间,所以这一地层单位的时代是相对的。
评价
相对时代的划分是人们从找矿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在十八世纪后期找矿事业促使人们研究成层岩石、含矿层层位、含矿层与其上下岩层形成的时代顺序以及不同地区含矿层是否相当等。开始是根据地层层序律或称地层叠覆律和岩石性质来划分建立相对地质时代顺序的概念。至1790年A.G.Wernet已进一步补充修改,明确提出了相对地质时代的概念,并依时代顺序划分为原始纪、过渡纪、成层纪,冲积纪(第三纪)、火山纪(第四纪)等五个纪。到十九世纪初,W.Smith在长期野外工作中发现可用化石来划分和对比地层,以确定地层时代,建立了“化石层序律”的概念,从而为地层学奠定了基础。十九世纪初,欧洲有些国家就曾编制过综合的地质年代表和地层表,但其成果与现今相比有很大差别。长期以来历经了多次修改,在1881年国际第二届地质会议决定采用代、纪、世、期、时五级单位,其相应的地层单位则用界、系、统、阶、带五级,迄今无大变动。1959年第一届全国地层会议根据国际惯例对于地质时代划分单位作了更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