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成本法
名詞解釋
直接成本法是指只把產品生產耗費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
直接材料是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可直接取自會計產品成本核算的「直接材料」項目。如企業未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設置成本核算項目,則可從會計生產成本科目的借方發生額中,將屬於直接材料消耗的項目匯總後填報。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改變原材料的形態或性質的所用的人工在工作中所耗用的費用。它是直接從事產品的製造的生產工人的工資費用。主要有: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製造費用是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成本,包括產品生產成本中除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資以外的其餘一切生產成本。
直接成本法的依據是費用與收益相配比的會計原則,管理費用雖然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但不是在產品製造過程中發生的,其數額的多少不與產量的高低相聯繫,而與企業生產經營持續期長短相關,不應該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因而不應計入產品成本,而應與當期收益相配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直接成本法主要特點
直接成本法的主要特點有:
管理費用不計入產品成本,而是和銷售費用一樣,作為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製造費用的內容既包括完全成本法下的車間經費,又包括分廠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費用。
直接成本法的優點
直接成本法的優點是:
能使企業當期淨收益與當期銷售量的關係更為合理,在此基礎上確定的當期經營成果更加客觀真實,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當前成本核算不實和潛虧的問題; 簡化了產品成本計算的費用分攤工作,提高於核算工作效率,減輕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
參考文獻
- ↑ 中國人中國字|看中國人專屬的浪漫和智慧!,搜狐,2022-10-12
- ↑ 了不起的中華文明:漢字發展史上的三次重大危機,搜狐,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