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幕僚長
白宮幕僚長(英語:White House Chief of Staff),,是美國總統辦事機構的最高級別官員,同時亦是美國總統的高級幕僚,領導白宮辦公廳的運作。白宮幕僚長是一個擁有很大權力的職位,常被稱為「華盛頓第二最具權力的人」,亦稱之為美國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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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
白宮幕僚長的職權每一任都有所不同。總的來說,白宮幕僚長負責監督其下所有白宮幕僚的工作,安排總統的日程,安排總統會見活動,對總統的政策提供參謀意見,召集白宮辦公廳會議等。由於其及其重要的職責,白宮幕僚長經常被稱為「守門人」、「第二總統」。
歷史
以前白宮幕僚長的職權屬於國務卿的職責範圍。1946年,為了應對美國行政機構部門的迅速膨脹,總統助理職務正式成立,以處理白宮的日常事務。1961年,總統的最高級別助理被任命為「白宮幕僚長」。從此「總統助理」成為包括白宮幕僚長、助理幕僚長、白宮新聞秘書、白宮顧問等白宮高級助理的職位總稱。並非每位總統都有其幕僚長,例如約翰·甘迺迪在位3年間就從未任命過幕僚長。由於幕僚長工作的巨大壓力和苛求,到目前為止白宮幕僚長在任的平均時間僅為2.5年。哈利·杜魯門的幕僚長約翰·斯蒂爾曼是唯一一位在總統整個任內都在任的白宮幕僚長,他是也至今在任最長的幕僚長(6年)。
大多數白宮幕僚長上任之前就已經是職業政治家,當中不少人在卸任後更平步青雲。如理察·尼克森的幕僚長亞歷山大·黑格在隆納·雷根任內成為國務卿;傑拉德·福特的幕僚長迪克·錢尼後來更成為眾議員、國防部長和副總統。部分人認為擁有巨大權力的白宮幕僚長,加上表面上不參與具體決策的總統,幕僚長會成為實際上的美國總理。這樣的總理在法國和俄羅斯的政府架構中就確實存在著:總理掌握著政府的運行,總統一定程度上遠離具體決策,但是實際上操縱著所有政策方針。雷根政府中的唐納·雷根和詹姆斯·貝克都是總理型的幕僚長,霍華德·貝克曾經批評這種制度造成「帝王總統」(Imperial Presidency)。與之相對比,喬治·W·布希的第一任幕僚長安德魯·卡德被認為權力相對很小,因為卡德的影響力被「布希的大腦」——高級顧問、助理幕僚長卡爾·羅夫遮蓋。[1]
參考文獻
- ↑ Interview Dana Milbank. P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