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酉年梅花开已逾月而窗外黄菊方烂然
《癸酉年梅花开已逾月而窗外黄菊方烂然》作者:南宋抗金名臣郑刚中。
郑刚中(1088—1154)字亨仲,号北山,金华曹宅郭门村人。郑刚中的父亲郑子宪便是士大夫[1],曾出任醴陵县令,后为承事郎,赠中奉大夫。郑父早逝,家道中落,其母其姊辛勤劳作,激励刚中寒窗苦读。南宋绍兴二年(1132)郑刚中以第三名进士及第,所谓的探花郎,这是整个皇朝数载一次最高考试的名次,殊为不易。而在此前的县试、院试、乡试中,郑刚中则屡屡位列榜首。可见郑刚中天资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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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梅久矣报涂粉,篱菊傲然方铸金。 岭外四时惟一气,难分冬雾与秋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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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郑刚中 |
目录
个人经历
绍兴二年(1132年),郑刚中以第三名进士及第,授左文林郎,任温州判官。赴任时正遇温州罕见旱灾,郑刚中提出“以工代赈”得以缓解灾情。因郑在任温州判官时政绩显著,于绍兴六年(1136年),经秦桧荐举,任刺令所删定官,其时政要务见解受高宗赏识,不久即升任宣义郎,不过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时金兵入侵,朝中主战派、主和派斗争激烈。郑刚中不因秦桧荐举之恩而主和,反而多次上奏力陈议和之弊,并力保因主战得罪秦桧的同仁胡铨。郑虽因此得罪秦桧,却更令高宗欣赏其胆识,升任他为宗正少卿,后又任秘书少卿。郑任川陕宣谕史、川陕宣抚副使等职时,两次与金军使者谈判地界划分,坚持原则,保住了南宋的险要位置。后继任四川宣抚副使,在蜀六年整顿军旅,增强武备,储积粮草,安抚百姓,使金军不敢轻举妄动。时有谚曰:“宗泽如猛虎在北,刚中如伏罴在西。”
秦桧知蜀中富,令献金3万两并加派赋税。刚中不听命,加以拒绝。秦桧发怒,以赵不弃为四川财赋总领官,入川取代郑职权。郑又拒不执行。秦桧怒极,使计诬陷郑。绍兴十九年(1149年),郑刚中被召回京,罢免其四川宣抚副使之职,谪为桂阳军,予以流放。并一谪再谪。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五月二十三日,郑刚中在迁途中因病去世,时年47岁,与其生日同月同日。直至秦桧死后,郑刚中案得以平反,恢复其资政殿学士的官职,追谥“忠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