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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此字始见于西周文字。"番"是象形字,从采、田,是"采"的加旁字。本义是兽足。引申为更替、轮值。又引申为用来指称西方边境少数民族外国[1]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番 [2]

拼音 fān,pān

部首 田

五笔 TOLF

仓颉 HDW

郑码 PFKI

笔顺 撇、点、撇、横、竖、撇、捺、竖、横折、横、竖、横

字级 一级(编号:2709)

平水韵 上平声十三元(fān,pān);上平声十四寒(pān);下平声五歌(bō,pó);去声十四愿(fàn)

注音 ㄈㄢ,ㄆㄢ

总笔画 5+7

四角码 20609

统一码 756A

造字法 象形字、会意字

字形结构 合体字,上下结构

文字源流

"番"是象形字。"番"是"采"的加旁字。"采"原本象兽蹄印形。由于"采"作了偏旁,于是金文(如图1、2)另加义符"田",更清楚地表示是踩在田中的兽蹄印。古文加出蹄掌轮廓,更像兽蹄。篆文(如图6)承接金文并整齐化。

隶变后楷书写作番。《说文》:"番,兽足谓之番。从采、田,象其掌。"本义是兽足。《玉篇·采部》:"番,兽足也。或作蹯。"引申为脚掌,后作蹯。用为此义读fán。金文中用作姓氏。如《番匆生壶》:"番匆生铸媵壶。"用为此义读pān。又引申为更替、轮值。又引申为用来指称西方边境各少数民族及外国,如番邦、西番等,音读fān。又引申为传扬、传布,通"播",音读bō。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