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
甲板 |
中文名:甲板 外文名:deck 構 成:由板與骨架構成 屬 性:船體的重要構件 位 置:位於內底板以上的平面結構 |
甲板(deck)是船體的重要構件,是船舶結構中,位於內底板以上的平面結構,用於封蓋船內空間,並將其水平分隔成層。甲板是船樑上的鋼板,將船體分隔成上、中、下層。
最上一層船首尾的統長甲板稱上甲板(upper deck)。這層甲板如果所有開口都能封密並保證水密,則這層甲板又可稱主甲板(main deck),在丈量時又稱為量噸甲板。少數遠洋船舶在主甲板上還有一層貫通船首尾的上甲板,由於其開口不能保證水密,所以只能叫遮蔽甲板(shelter deck)。主甲板以下的各層統長甲板,從上到下依次叫二層甲板、三層甲板等等。在主甲板以上均為短段甲板,習慣上是按照該層甲板的艙室名稱或用途來命名的。如駕駛台甲板(bridge deck)、救生艇甲板(life-boat deck)等等 。木質甲板駁中部艙面板也稱甲板,一般是活動式。
目錄
基本內容
甲板[1]的具體定義如下:
1、內底板以上,封蓋船內空間或將其分隔成層的大型板架。
2、甲板是鋪在船樑上的鋼板,將船體分隔成上、中、下層。大型船甲板數可多至六、七層, 其作用是加固船體結構和便於分層配載及裝貨。
3、形成船內空間的頂蓋,或將空間分隔為若干層,由板與骨架組成的結構。
甲板是由板與骨架構成,對保證船體強度及不沉性有重要作用,而且提供了布置各種艙室、安置武器裝備和機械設備的面積。
甲板數量多少視船舶的大小,取決於艦艇的類型、使命和主尺度。通常小型艦艇有1~3層;中型艦艇有3~5層;大型艦艇有5~10層。
上甲板就是最上一層從首到尾的連續甲板。大中型船舶為了充分利用主船體內部空間,在主船體內一般還有一到兩層下甲板。上甲板和下甲板之間的空間稱為甲板間艙,下甲板到船底之間的空間稱為船艙。上層建築內的甲板也各有名稱,其中最高一層甲板通常布置羅經等導航儀器,一般就稱為羅經甲板;駕駛室所在的一層甲板稱為駕駛甲板;布置救生艇的一層甲板稱為救生艇甲板;旅客和船員居住的甲板一般稱為起居甲板或游步甲板。只在船長某一部分如某一艙室或某兩個艙室內設置的甲板稱為平台甲板。
甲板按其作用可分成:強力甲板、遮蔽甲板、艙壁甲板、干舷甲板和量噸甲板等。當船體受總縱彎曲應力時,受力最大的一層甲板叫強力甲板(strengthdeck),如上甲板(upperdeck)及在船中部0.5L區域內長度不小於0.15L的上層建築甲板和此上層建築區域以外的上層連續甲板均為強力甲板。20世紀60年代建造的某些船舶,在其甲板上設有噸位艙口的開口,並在艙口設暫時性非水密封閉裝置,這種甲板間艙(tweendeckspace)既可裝貨又不計入總噸位和淨噸位,叫作遮蔽甲板(shelterdeck)。水密橫艙壁上伸到達的連續甲板叫艙壁甲板(bulkheaddeck)。按《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量計干舷高度的甲板稱干舷甲板(freeboarddeck),通常是上甲板。按《1969年國際船舶噸位丈量公約》丈量船舶噸位時的基準甲板叫量噸甲板(tonnagedeck),通常也是上甲板。遮蔽甲板不可作為干舷甲板和量噸甲板。
上甲板是各層甲板中最厚的一層,規範規定在船中部0.4L區域內強力甲板的厚度應保持相同,並逐漸向端部甲板厚度過度,強力甲板(包括端部甲板)的最小厚度應不小於6mm。甲板邊板是上甲板受力最大的,且容易被甲板積水腐蝕,因此必須連續,厚度也是上甲板中最厚的一列板。在船中0.4L區域內的甲板比首尾兩端和大開口線以內區域的甲板厚。為防止甲板開口角隅處因應力集中而產生裂縫,該處應為拋物線形、橢圓形或圓形,並應採取加強措施。
在上層建築和甲板室中,又可分為橋樓甲板、首樓甲板、尾樓甲板或甲板室甲板等,以及游步甲板,起居甲板、救生甲板(艇甲板)、駕駛甲板、羅經甲板(在沒有標準羅徑的小艇上又稱為頂蓬)等;在首尾部又分為首升高甲板、尾升高甲板等。甲板常設有梁拱,以便排除甲板積水;上甲板還設有弦弧,以減少甲板上浪和增加儲備浮力。但也有為便於施工和裝卸貨,不設梁拱和舷弧,而按載重線規範,略增加干舷高度。在木船艙面上是指沿舷弧線設置的露天殼板,下面由隔艙板和肋骨支撐,大型木船甲板下面還設托梁。除保證艙面水密外,並起增加船體整體強度的作用。木質甲板駁中部艙面板也稱甲板,一般是活動式。
分類
在主船體最上一層連續貫通全長的甲板稱為上甲板,也稱第一甲板。以下的各層甲板統稱下層甲板,依次為第二甲板、第三甲板等。上甲板以下局部設置的甲板稱為平台甲板或平台。在保證船體強度中起主要作用的甲板,稱為強力甲板。設有短橋樓或甲板室的艦艇的強力甲板,一般也是上甲板。 上甲板以上的各層甲板和平台,統稱為上層建築甲板(superstructure deck)。由下至上依次為01、02、03甲板等。或者按照其所在位置的主要功能分別命名,如首樓甲板、橋樓甲板、尾樓甲板,以及游步甲板、駕駛甲板、羅經甲板等。
甲板結構
甲板橫向的拱度稱為梁拱,用於迅速排除甲板上的積水、有折線式、曲線式等。船的上甲板邊線縱向的彎曲稱為舷弧。舷弧一般是從船中向兩端翹起,首部的稱為首舷弧,尾部的稱為尾舷弧,一般來說,首舷弧的高度是尾舷弧的兩倍,從船的側面看,上甲板邊線的舷弧形狀呈拋物線的形狀。舷弧提高了船體首尾端的高度,有助於減少船體首尾端的上浪。船的甲板上除了依靠梁拱和舷弧排水外,還有專門的甲板排水系統。
從結構上看,甲板結構是封蓋船體或將其分隔成層的平面板架結構。由甲板板和甲板骨架組成,起着擴大甲板使用面積和保證船體強度的作用。甲板骨架包括沿船寬布置的橫樑、沿船長布置的甲板縱桁和縱骨等。按骨架的布置方式分為橫骨架式和縱骨架式。甲板結構的載荷傳遞是由橫樑傳遞給舷側結構,甲板縱桁僅傳遞少量載菏給橫臉壁。橫骨架式常用於小船的上甲板和大船的下甲板,縱骨架式則用於大型船舶的強力甲板,強力甲板參加船的總縱彎曲。甲板板沿舷側的一列板稱為甲板邊板,它一般比其他甲板板要厚一些。
甲板層樓
油船、散貨船、集裝箱船隻設單層連續上甲板,在機(爐)艙區域,為了布置輔助機械設備和油水儲存櫃的需要,設置數層平台。對小型貨船、拖船和漁船,由於型深較低,也只設單層連續上甲板。
使用要求是考慮甲板層數的主要因素。對大中型雜貨船,因載運件為雜貨和各種包裝貨等多種貨物,為防止站污、混雜和擠壓以及便於理貨,依型深的高度而設2層或多層甲板。對多用途乾貨船,一般均設置2層全通甲板。滾裝船根據需要設置多層甲板。世界上最大的滾裝船有13層甲板。客船最下層旅客甲板(或平台)一般海船不低於設計水線1.2m,內河船不低於設計水線1.5m,並按上層連續甲板到設計水線間的高度決定中間甲板的層數。
甲板間高
關於甲板間高主要根據貨種及作業條件等使用特點來決定。對雜貨船,甲板間高一般在2.45m以上。另外,雜貨船有加大甲板間高的趨勢,有的達到2.75m,大型遠洋雜貨船趨向於增大到3m以上,以提高其適應性。多用途乾貨船甲板間高近年來也有增高趨勢。多用途乾貨船的甲板間高也發生了,改變從2.5m~3.5m之間轉變為3.5m~5.0m之間,船長在150m左右的船多在4.4m以上。甲板間高度增大的原因是所載運的貨物(如設備、車輛等)的尺度增大,同時需要在甲板間使用叉車。滾裝船甲板間高度一般在3.0m~6.0m左右,要根據滾裝工藝(帶輪運輸還是拖車系統)、貨物種類(車輛還是集裝箱)及貨物堆放層數等因素來決定。滾裝船甲板間高不必相等,例如型深在20m左右的船舶,可以設置3層甲板,可取兩層6.3m淨高,一層3.2m淨高。其3.2m淨高可裝載小汽車或件雜貨,6.3m淨高可通過LUF系統裝兩層高2.5908m的集裝箱。客船設雙層鋪的甲板間高不宜低於2.4m~2.6m,以保證有適宜的淨高度。中間甲板及平台則趨向於不用梁拱和舷弧,以利於施工和使用。
視頻
王宏偉《甲板上的馬頭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