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裝
琉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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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裝是琉球民族的傳統民族服裝,16世紀時,琉球國時代確立了階級制度,服裝亦根據身份、階級分類。不同身份、階級的人所穿的服裝以色彩、模樣以及布料區別。由於琉球同時受到中國文化和日本文化影響,琉裝吸收了明制漢服以及江戶時代和服的特點,加上當地特有的民族色彩而形成。現在所見的琉裝成形於琉球國時代,特徵是交領、右衽、衣袖較寬大、衣帶結於前方,庶民女性服飾偶有左衽。琉球國時代的琉裝,貴族、士族服裝、禮服以紅型(一種彩色的染色技法,也指這種技法所染的服裝)為主,色彩鮮豔,常服及庶民服裝多以芭蕉布製成,款式樸素。由於氣候溫暖,即使冬天也甚少穿棉襖等厚衣服,琉裝可分為常服、禮服和表演服裝。常服和常禮服多以薴布、芭蕉布、棉布、桐板為質料,各地所用的布料又有不同的特色,
目錄
歷史沿革
13世紀前
琉球人於13世紀前的服裝缺乏文獻記載,相關內容有《隋書·東夷列傳·流求國》的記載,書中記載當時流求人男女皆以白紵繩纏髮,從頸項後面繞至額頭。男子用鳥羽為冠,以珠貝、赤毛裝飾。婦人戴正方形、以羅紋白布製成的帽。織鬥鏤皮並雜色𦅜及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綴璫施釧,懸珠於頸《隋書·東夷列傳·流求國》:「男女皆以白紵繩纏髮,從項後盤繞至額。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製不同。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正方。織鬥鏤皮並雜色紵及雜毛以為衣,製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綴鐺施釧,懸珠於頸。織藤為笠,飾以毛羽。」。但現時未有足夠史料證實「流求」與「琉球」指同一地,故此這些記載未必能反映古琉球人的服飾。
在較後期成書日本典籍《琉球國舊記》亦有關於古琉球人服飾的記載,書中指琉球人在天孫王朝時以蕉、麻纖維織布造衣《琉球國舊記》:「天孫氏之世,取蕉麻類,成布造衣。教之於人民,以禦寒暑。」《球陽》、《中山世譜》亦有關於古琉球人髮型的描述,傳說舜天的頭部右側長有一個瘤,常常結髻在右邊遮掩其瘤,《中山世譜》:「舜天氏右髻有瘤如角, 常結髻於右以掩其瘤, 故國人皆效之。」《球陽·舜天王·國人始結欹髻》:「王右鬢上,有瘤如角,常髻於右邊,以掩其瘤。及就王位,國人皆法之,皆結欹髻。」。
三山時代
自三山時代起,琉球開始與中國有較為頻繁的來往,一些中國史籍如《潛確居類書》、《武備志》就記載了當時琉球人的衣著[1],但這些典籍對琉球人派官生到明之前的服飾記載與《隋書》相近,恐非實事。雖然如此,《潛確居類書》「區字」「東南夷」)、《武備志》等典籍均指琉球人在派遣官生到國子監讀書後開始仿效漢人衣冠[2],這應是後世琉裝的雛形。至元代汪大淵著《島夷志略》,才有較為可靠的記載,書中描述琉球男女皆拳髮,以花布為衫[3]。後來明代人費信於永樂年間(琉球三山時代末期)到過琉球,回國後著《星槎勝覽》,書中記載琉球人穿印花布大袖衫配褲[4]。
《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二十五年夏,中山貢使以其王從子及寨官子偕來,請肄業國學;從之,賜衣巾、靴襪並夏衣一襲。其冬,山南王亦遣從子及寨官子入國學;賜賚如之。自是,歲賜冬、夏衣以為常。明年,中山兩入貢,又遣寨官子肄業國學。是時國法嚴,中山生與南山生有非議詔書者;帝聞,置之死,而待其國如故。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二十九年春遣使來貢;令山南生肄國學者歸省。其冬,復來。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肄業:其感慕華風如此。中山又遣使請賜冠帶,命禮部繪圖令自製;其王固以請,乃賜之,並賜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職勤,賜閩中舟工三十六戶,以便貢使往來。」。此後三國直至建文、永樂年間仍繼續向明朝朝貢,。
尚巴志建立統一的琉球國,史稱第一尚氏,仍然向明朝朝貢。據《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宣德元年,尚巴志王遣使向明朝求賜冠服,獲賜皮弁服《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宣德元年,其王以冠服未給,遣使來請;命製皮弁服賜之。」
這時代琉球人的衣著亦有較多典籍記載,從中亦可見琉球國已有一套較完善的衣冠制度,王室、貴族、官員、士族、庶人之服飾均有差別。
洪武年間,明朝賜閩人三十六姓至琉球,織布、紡紗等技術也帶到琉球,
這時代的代表服飾為紅型衣裝,紅型本是一種染色技法,以大膽華麗色彩及豐富多樣造型著稱,紅型衣裝就是以這種染色技法之衣料所製的衣服,是王族、貴族、士族女子及未成年男子的禮服。士庶男女常服皆穿衾(チン),多以芭蕉布製成相對於貴族的禮服,平民的衣服十分樸素,夏季至十月多穿葛布衣,即使在冬天,由於氣候溫暖,也是穿苧麻布製成的衣服,只是布質較為細密以作禦寒,或多穿幾件苧麻衣保暖, 首服的顏色以及髮簪的材質皆可區分貴賤等級。琉球國志略》:「簪制:王用龍頭金簪,妃鳳頭金簪。官爵最貴者,起花金簪;次者,金頭銀柱;餘皆用銀,百姓則用銅。命婦士妻,視其夫。民間,則以玳瑁:皆倒插髻中,翹額上。土妓,若中國人遺以銀簪,則弗禁。別無首飾,珠翠皆不用。凡花有香、有色者,俱不戴;惟木蘭,則纍纍髻畔。不穿耳,年十五,即針刺手指背,以墨黥之;歲歲增加,至中年,黧然矣;或方、或圓,形狀不倫。」;短簪長約三、四寸,狀似如意,為成年男子所用
男子服飾
當時琉球土著與華人後裔衣著並無明顯差別,常服外衣為寬博的及膝長袍,稱為衾李鼎元《使琉球記》:「其衣大袖寬博,男女皆以帕蒙首,貴者戴冠,式如僧帽而淺。」 ,有帶束腰,袖口寬大,長二至三尺琉球國志略·服飾》:「衣服,男女寬博交衽,袖廣二尺許,長不掩指。右襟末缺五、六寸,袖口不緝。夾衣,則兩面可反覆穿之。皆無鈕、無帶,總名曰衾;以織成棋紋細布為之,亦有素質染繪成文者。裏衣短小,男女皆作豎領如中國。女衣項上一鈕,胸右一帶。外衣惟男子以帶束之,別有大帶長一丈四、五尺,寬六、七寸,圍於腰。帶錦細花最貴,錦大花次之,龍蟠紅黃緞又次之,雜花色者不拘。胸前將前襟搊起凸然,煙包、紙袋、小刀、梳篦之屬皆懷之。幼童及僧衣,兩脅下皆不縫。帽則初以帕纏首,後易薄檻木片為骨,以帕蒙之。前七層或九層,後十一、二層;紫最貴、黃次之,紅又次之,青綠斯下矣;中又以絹之花、素為別。」《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男子,常服袖廣如長衫;尊者, 袖口及衣上, 以五色絲繡獸形, 衣色則或黑、或白、或紅; 婦人, 或着廣袖衣如長衫, 或着短襖及裙, 無繡, 短襖之制, 似我國而差長; 僧人, 長衫亦似我國。…… 一, 男子頭髮, 結於左耳上, 餘髮環結於右耳上, 以白布裹之, 如回回之形; 婦人髮, 向後作髻, 如我國鄕吏之髻; 小女向後垂之。 冬月不着煖襖衣。」]\,鞋履方面則不論貴賤均穿草履,又稱「三板」(也作「三朳」)李鼎元《使琉球記》:「寄塵曰:『國自王以下、士以上,乃著草靸;貴者乃著襪』。余曰:『襪、靸奈何」?寄塵曰:『靸名「三板」,上橫平梁,中界寸繩;著時舉足入梁,納繩於拇指、二指間。 。襪布素而單,及踝而止;別為一竇,棲將指』。余曰:『此固見之;所疑者,國王耳』。』。寄塵曰:『王著靴,不得已也,為天使、為大典也。其平居亦著靸;製以竹皮,但不用草;無所謂布屨也』。《琉球國志略》:「女人衣不設帶,左右手曳襟以行;襟袖視男子較長。土妓多衣紅衫,俗呼「紅衣人」。俗呼「紅衣人」。汪錄云:『良家婦行路上,手持尺布以自別』。「徐錄」云:『妓襟用紅絹為緣』。今俱無之。男婦皆無中衣,今間有之。婦裳至短,疊其下為兩層,風不得開。髻垢,輒洗之;散髮行走,不以為異也。抱兒惟一手,叉置腰間。履無貴賤,男女皆草靸,名曰「三板」。編草為底,上橫平梁,中界寸繩;著時舉足入梁,納繩於拇指、二指之間。貴宦近亦著襪,或布、或革,及踝而止;別為一竇,棲將指。貴家女衣襟上,即本色或異色紬紗作鱗比五層狀;亦有比甲背後下垂處,或作燕尾形。……官家女人騎馬,擁領蔽面,多側坐鞍上」,在見中國使者時才會穿鞋和靴,只有少數文人、
在琉球國建立之初至第二尚氏王朝中葉,琉球土著與華人後裔的差別僅在於髮型,《中山傳信錄·風俗·剃頂髮》:「前明琉球人,皆不剃髮,惟不明網巾。萬暦中,冊使謝行人傑--閩之長樂人,母舅某從行,攜網巾數百事,至無可售;謝使遲冊封禮久不行,雲本國既服中華冠帶,冊封日如陪臣有一不網巾者,冊事不擧;琉人競市一空。福建至今相謔強市者,則雲『琉球人戴網巾也』。至本朝,始剃頂髮。自國王以下,皆遵時制留外髪一圍,綰小髻於頂之正中;首里與久米人,皆無異。夏子陽「録」云:『首里人髻居偏,久米人髻居中』;今不然也。」,琉球土著本來並不戴網巾,至萬曆年間,冊封使謝杰的舅父帶著幾百件網巾隨謝杰赴琉球。到了琉球,網巾卻賣不出去,謝杰就利用職權之便,遲遲不舉行冊封禮,對琉球人說他們既然穿中華服飾,冊封日若有任何一名陪臣不戴網巾,就不會舉行冊封禮,強逼所有參與冊封禮的官員購買張學禮《使琉球錄》:「男女不薙胎髮;男至二十成立,娶妻之後,將頂髮削去,惟留四餘;挽一髻於前額右旁,簪小如意。如意亦分貧賤品級:國王用金而起花者,王之伯叔兄弟用光金;三法司、紫金大夫用銀起花者,大夫、通使等職用光銀;百姓用玳瑁、明角、竹簪而已,婦女亦然。」,《中山傳信錄》:「幼童,衣袖脅下令穿露三、四寸許;年長,薙頂中髮,即縫屬之。僧衣,兩脅下皆穿;其他皆連衽,無隙漏處。首里人衣,年小者皆用大紅為裏,外五色紬錦;亦反覆兩面著之。」,自此琉球土著與華人後裔的髮型無異 當時首服及髮簪均按照身份地位而定,初期官員朝服不戴冠帽,
女子服飾
琉球婦女常穿無鈕無帶、不束腰的衣服汪楫《中山竹枝詞》:「兩耳無環髻不殊,孰為夫婿孰羅敷?譯人笑說公無惑!驗取腰間帶有無(國俗:男子二十,始薙頂髮為小髻。服與婦人無別,惟男子必以大帕束腰,女則曳襟而趨,皆無衣帶)。《琉球實錄》:「琉球婦女為市,若老、若幼,或數十人、或百餘人各集一處;俱衣大袖褐衫,內無小衣,赤足。髮盤髻,與男無異;惟簪別之:男以銅、銀,女以龜甲耳。」,後來有穿褲和中衣,衣襟和袖子較男子服裝稍長,《中山傳信錄》:「女人外衣,與男無別。襟皆無帶,名之曰衾;披身上,左右手曳襟以行。前「使録」 云:『男婦皆無裏衣』。今貴官裏衣,亦有如中國者。女衣,貴家衣襟上,即本色紬紗作鱗比五層狀。男衣,無是。女比甲背後下垂處,或作燕尾形。 寢衣,比身加長其半;有袖及領,厚絮擁之。國人呼衣曰衾,此則衾又如衣也。」有些婦女會在上衣之外披上帷幔,《中山傳信錄》:「婦女,小民家簪用玳瑁,長尺許;倒插髻中,翹額上。髻甚鬆,前後偏墮;疑即所謂「倭墮髻」也。不穿耳,聞國中大家女亦然。無脂粉、無首飾,珠翆倶廢不用。足無所矯揉,或穿半襪、或著三板、或赤足行沙土中。手背皆有青點,五指脊上黒道直貫至甲邊;腕上下成方、或圓、或腕上下或方、或圓、或鬌,為形不等,不盡如梅花也。女子年十五,即針刺,以墨塗之,歲歲增加;官戶皆然。」《琉球實錄》:「各婦女手背,悉以醋墨塗花樣。」\李鼎元《使琉球記》:「女子皆鯨手背、指節為飾,甚者全黑,少者間作梅花斑。」。她們留長髮、結髻,庶民婦女多結髻在腦後。亦有婦女結髻於頭頂,
王室服飾及命婦禮服
上層女性禮服為紅型衣裝。先內穿一套襖裙,襖(胴衣)一般為鮮色,長至大腿,右側繫帶,下穿百褶白裙(カカン),長至蓋著雙腳,外穿色彩鮮麗、圖案豐富的紅型大袖衫(御姊妹衣),,琉球國因受到中國影響而視黃色為高貴的顏色,也常有「龍」、「鳳凰」等圖案上層女性多結髻於頭頂,王妃插鳳頭金簪,其他王族女子插金簪,命婦所用之簪視乎其夫之品秩而定。她們外出時會戴箬笠。
士庶常服
一如男子,士庶女子多穿芭蕉布製成的樸素服飾,富貴的士族女子有些會穿紬和上布黃景福《中山見聞辨異》 「舊錄」:『男女無褲』;「志略」已云:『男婦皆無中衣』;今間有之。「潘錄」亦云:『古無襦褲,今皆有之』;則無褲,非近日風俗可知。乃李鼎元於嘉慶四年使琉球而記載「男女皆無褲,女衣又無鈕、無帶,且不束腰,勢須以 手曳襟而行」;豈第仍舊說而未之深考邪!又云:『女力作時,常卷兩袖至背,貫繩而束之。髮垢輒洗,洗用泥;解衣結於腰,赤身低頭,人亦不避』。按此前 古未聞,諸書不載;且此等事李公必不能目擊,率皆隨從人妄言之,而李公誤錄之耳。早期女衾無帶無紐,行走時要用手拽衣襟中山傳信錄》:「宦家女人騎馬,擁領蔽面,多側坐鞍上,兩足共一鐙,人控徐行。」。從傳世風俗畫所見,庶民女子平時也會戴頭巾。據《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載,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一帶的庶民女子服飾有異於以上所述,與那國島民女留長髮、不束髻,橫插木梳於鬢,有些髮長至地,最短也過膝[5],但也有穿紅型大襖配上白、紅、黃數層的裙子者。
祝女服飾
祝女在祭祀時有專用的服飾,她們所戴之髮簪稱為ザバネ,另外又有綾蝶步搖(ハベラザバネ或アヤハベラ)、簪、頭帶(サジ)、草冠等頭飾。綾蝶步搖是一根綴有白羽鷲、長約42cm的琉球竹,上面再加上三組白、黃、橙、藍的七個三角布連起上的裝飾。アヤ在琉球語中是綾ハベラ則是蝴蝶。綾蝶步搖是從祝女的頭髮後方倒插,當祝女移動時,三連二十一個蝶就會晃動,衣著方面,祝女祭祀時多穿襖裙,有些上襖有特殊圖案如鋸齒紋等作為辟邪之用。也有衾、交領半臂、大襖、大袖衣以及袖子類似羽織的上衣等形制。這些衣服以絹、紬、棉、芭蕉布等為材料,也有以不同顏色絹布拼合而成的。祝女上襖通常比一般服裝有較多繫帶,有些上襖左右皆有三條或以上的繫帶,這是因為琉球人相信這些帶子可以驅魔。此外祝女也會佩戴水晶念珠。
娼妓服飾
琉球的娼妓稱為侏𠌯(ジュリ),又有侏麗、尾類、傾城等別稱。。當時規定侏𠌯不得簪銀,只能插玳瑁或竹、木簪,然而她們若獲得中國人贈送銀簪或由中國人入主其家,則不需遵守此項規定汪楫《中山竹枝詞》:「道是佳人亦復佳,一生赤腳守荊釵;宵來忽作商人婦,竟戴銀簪不脫鞋。(土妓,不得簪銀。道遇官長,必脫草靸,跣足據地,候馬過乃起。若中國人主其家,則超然禁令之外矣)。李鼎元《使琉球記》:「初見紅衣人,頭面較良家修飾,衣亦鮮潔。蓋國俗不穿耳、不施脂粉,無珠翠首飾;此輩誨淫,或私為冶容、偷施脂粉耳。」。由現存圖像所見,到第二尚氏王朝後期,侏𠌯的衣著有更多不同樣式,她們會穿上花俏的紅型衣裝,髮型也較一般婦女多變化。兒童服飾款式與成人相若,但有些士族兒童會有特別的服裝,這種服裝的兩脇下三四寸並不縫合,而是類似日本江戶時代服飾,而是把頭髮梳成髻,再插髮簪。首里的兒童衣服皆以大紅為裡子,外面為五色紬錦,可雙面穿著。
喪服
琉球人送葬時穿白蕉布衫,居喪時穿白邊衣服或有特殊花紋的喪服。夏季是白底桐板衣,或白底上布衣。冬季穿白底木綿絣羽織,在上面綁帶。把上邊的白底疊起所指的白底其實是紺底,。
被日本併吞後至今
琉球國於1871年被日本所滅,翌年設琉球藩,琉球末代國王尚泰王被封為琉球藩王,保留王族服飾。至1879年(明治十二年)廢藩置縣,琉球王族和貴族不再擁有尊貴身份,紅型衣裝也走入尋常百姓家,此後多作為琉球藝能參與者的服裝以及重大傳統節日或儀式(如婚禮、成年禮、還甲)的服裝。士庶常服則繼續於琉球人日常生活中穿著,紅型染色技法也同時用於常禮服。
參考文獻
- ↑ 《潛確居類書·區字·東南夷》:「皆紵繩纏髮,從頂後盤繞至額。男以鳥羽為冠,裝以珠玉、赤毛。婦以羅文白布為帽;織鬥縷皮並雜毛為衣,以螺為飾而下垂小貝,其聲如佩。」
- ↑ 《武備志·度載·琉球》:「既遣人學於國學,夷習稍變;奉正朔、設官職,被服冠裳、陳奏章表、著作篇什,有華風焉。」
- ↑ 《島夷志略》:「男子婦人拳髮,以花布為衫。 」
- ↑ 《星槎勝覽》:「男女以花印布大袖衫連褲穿之。」
- ↑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男女, 皆徒跣無鞋。 一, 男子絞髮, 屈而疊之, 束以薴繩, 作䯻於項邊, 不着網巾。 鬚長過臍, 或絞而繞䯻數匝。 婦人髮亦長, 立則及跟。 短者及膝, 不作䯻, 環統頭上, 橫揷木梳於鬢。」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無麻、木綿, 亦不養蠶, 唯織薴爲布, 作衣如直領, 而無領及襞積, 袖短而闊, 染用藍靑。 中裙用白布三幅, 統繫於臀, 婦人之服, 亦同。 但內着裳, 而無中裙, 裳亦染靑。」] 。西表島(《成宗實錄》作「所乃島」)、伊良部島(《成宗實錄》作「伊羅夫島」或「伊羅夫是磨」)、多良間島女子服飾和與那國島相近。西表島女子有穿鼻之俗,她們鼻翼兩側穿孔貫小黑木,又在足脛繞繫小靑珠,寬至數寸
婚服
士族新娘出嫁時所穿的婚服在琉球國初期至中後期多為襖裙,有些婚服穿的上襖較長,為大襖,配下裙,由於琉球人把黑色用於吉事,故此有以穿黑裙為嫁衣者《琉球國由來記》:「也以緞子為制, 而嫁禮之時, 於黑裙之上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