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瀕危植物名錄
珍惜瀕危植物名錄名錄又稱《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1984年7月24日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公布。目的是對我國的珍稀瀕危植物予以正式確認,進行重點保護。該名錄共列出瀕危、漸危、稀有植物354種,並分別規定了每種植物的保護級別。其中一級保護的8種,二級保護的143種,三級保護的203種。[1]
目錄
公約組織
CITES公約即《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的英文縮寫,亦稱華盛頓公約。締約於1973年美國的華盛頓,並於1975年正式生效。《公約》的保存國政府是瑞士聯邦政府。《公約》的宗旨是對其附錄所列的瀕危物種的商業性國際貿易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監督,防止因過度的國際貿易和開發利用而危及物種在自然界的生存,避免其滅絕。《公約》已有160多個締約國。《公約》每兩年舉行一次締約國大會。
公約貿易是指物種的進口、出口、再出口和從海上引進(指從不屬於任何國家管轄的海域中取得的任何物種標本輸入某個國家)。
中國於1981年加入CITES公約組織。
保護措施
中國是世界動植物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但資源大國,按人均資源情況,中國是資源貧乏國家。
中國為了進一步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瀕危物種拯救繁育工作。已經建立700多個自然保護區和植物園、動物馴養繁殖中心等,這些保護區的建立保護了大量野生動植物,如峨眉山國家公園保護。上世紀末,全國已建立14個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20餘種瀕危物種人工繁育種群、400多處珍稀植物遷地保護繁育基地和種質資源庫、100多處植物園和樹木園,1000多種珍稀植物得到保護繁育。
國際法規
1、歐盟生物多樣性保護計劃
歐盟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戰略目標是:從根本上預測、防止及解決使生物多樣性顯著降低或丟失的原因,以逆轉生物多樣性降低或丟失的趨勢,並使歐盟領土內外的物種和生態系統(包括農業-生態系統)處於滿意的保護狀態。
歐盟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規劃出了一個明確的行動框架,並規定了總目標和部門目標。主要是以下4項內容:一是保護和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二是分享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利益;三是研究、鑑定、監測和信息交換;四是教育、培訓和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
歐盟生物多樣性戰略行動計劃制定之後,英國政府成立了英國生物多樣性領導組,對英國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提供戰略性指導;隨即成立了英格蘭、北愛爾蘭、蘇格蘭、威爾士4個領導小組,負責監測各行動計劃的實行,並進行提高公眾覺醒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2、美國保護瀕危物種的有關法規
美國進行了許多立法對瀕危物種進行保護,如,瀕危物種法、遷移鳥類條約法、魚與野生動物合作法、國家野生生物庇護所管理法、北美濕地保護法等。其中,最重要的屬瀕危物種法。
瀕危物種法禁止未有許可證對列入聯邦目錄的物種進行捕獲。但是伴隨性捕獲許可證的發放,允許資產所有者在其資產內有瀕危物種存在的情況下,進行其他方面合法的經濟開發活動。同時提供了一種管理部門與公眾和私營部門發展創造性的合作夥伴關係,來達到瀕危物種的平衡和綜合有序發展的辦法。例如,美國的國際造紙公司為砍伐作為其造紙原料的木材,制定了一個棲息地保護計劃,保護在公司東南部土地上的瀕危紅帽啄木鳥。計劃中描述了砍伐林木對紅帽啄木鳥的影響及減輕該影響的措施。措施包括建立近5300英畝、居住了25-30個該啄木鳥家族的棲息地,以增加啄木鳥的數量。
美國一項調查表明,至少有80%列入聯邦目錄的物種,其棲息地在私人土地上。管理部門認識到讓私人土地所有者介入瀕危物種保護的重要性,因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來促進與土地所有者的合作。這些政策包括:候選物種保護協議,對許可證申請者在棲息地保護計劃中保護未列入目錄的物種進行鼓勵。這樣做的好處是:第一,可為許多物種提供早期保護,從而可避免將其列入目錄;第二,由於候選物種得到保護,可減少在發放許可證後,一個原來未列入目錄的物種被列入目錄,從而需對棲息地保護計劃進行修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