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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 (1957年)

王阳(1957年|2月),男,汉族陕西合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 辽宁地区代表。

目录

生平

早年为辽宁省大洼县榆树农场知青、鞍山市玻璃厂工人。后入辽宁大学哲学系学习。毕业后曾短暂任教于鞍山市干部进修学院。1984年进入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历任综合处干事、秘书。1988年,任鞍山市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1990年,任鞍山市冶金工业局党委副书记。1993年,任鞍山市政府政研室主任,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1994年,任鞍山市旧堡区委书记。1996年,任鞍山市千山区委书记。1999年,任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2003年4月,任鞍山市委副书记。2004年8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秘书长。2007年2月,任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政研室主任,并兼任辽宁省委副秘书长。2008年2月,任抚顺市副市长、代理市长。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1月,正式当选为抚顺市市长。2010年8月,调任鞍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11年1月正式当选为鞍山市市长。2012年1月,转任中共阜新市委书记。2013年1月30日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年3月16日,中纪委网站宣布,王阳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王阳女儿王圣淇24岁时即被提拔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该大学是厅级单位,一般人需工作9年才能达到该级别,当事人从工作到被提升不足3年。6月2日,王阳被中纪委双开,移送司法机关。

补充

2017年5月3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阳犯受贿罪、破坏选举罪,涉案金额达人民币6291万余元,犯罪情节严重,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因此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其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