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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瞻(1521-1592),字稚表,湖广黄冈赤膊龙(今属武汉新洲旧街)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王廷陈之弟,户部尚书。

目录

人物简介

王廷瞻,字稚表,湖广黄冈(今湖北新洲)人。问津书院会课生 ,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授淮安推官,升御史,督畿辅屯政。穆宗时,疏言勋戚庄田太滥,请于初给时裁量田数,限其世次,爵绝归官,得允准施行。神宗时,历太仆卿、右佥都御史兼四川巡抚,以抗御松潘诸番功,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再召为南京大理寺卿、南北两京户部左、右侍郎。不久,以右都御史出督漕运兼凤阳巡抚,除水患,兴盐利,开越河,凿渠一千七百七十六丈,筑石闸三座,减水闸二座,修石堤三千零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费库银二十余万两,历时八个月即完工。获得神宗嘉奖,赐河名为"弘济",升王廷瞻为户部尚书。后改调南京刑部尚书,未上,致仕归。

明万历七年(1579),王廷瞻任南畿右都御史,主管河漕运时,扬州漕帮总堂主千堂亨为求减运税曾两次行贿,一次于途中给赴京会试的廷瞻子王谦之送银五千两,谦之即令书童送交其父处理。廷瞻原封退还,并警告"切勿妄献"。另一次委托扬州知府鲁静庵转送黄金二百两,锦缎一百匹。廷瞻如数交与南畿御史衙门,通过监察斥责鲁静庵,警告漕帮总堂主。后神宗御赐《廉明清正》匾额。

万历二十年(1592)六月十八日卒,年七十二,赠太子少保。明史有传。

明史记载

王廷瞻,字稚表,黄冈人。父济,参政。廷瞻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淮安推官。入为御史,督畿辅屯政。穆宗在裕邸,欲易庄田,廷瞻不可。隆庆元年,所部久雨。请自三宫以下及裕府庄田改入乾清宫者,悉蠲其租。诏减十之五。已,言勋戚庄田太滥,请于初给时裁量田数,限其世次,爵绝归官。制可。高拱再辅政,廷瞻常论拱,遂引疾归。神宗立,起故官。历太仆卿。万历五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番屡犯松潘。廷瞻令副使杨一桂、总兵官刘显剿之,歼其魁,群蛮纳款。风村、白草诸番,久居二十八砦,率男妇八千余人来降。复命总兵显讨建昌、傀厦、洗马、姑宰、铁口诸叛番,皆献首恶出降。增俸一级,进右副都御史,抚南、赣。

入为南京大理卿。历两京户部左、右侍郎,以右都御史出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宝应泛光湖堤蓄水济运,平江伯陈瑄所筑也。下流无所泄,决为八浅,汇成巨潭,诸盐场皆没。淮流复奔入,势益氵匈氵勇前巡抚李世达等议开越河避其险,廷瞻承之。凿渠千七百七十六丈,为石闸三,减水闸二,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费公帑二十余万,八月竣事。诏旨褒嘉,赐河名弘济。进廷瞻户部尚书,巡抚如故。寻改南京刑部尚书。未上,乞归。久之卒。赠太子少保。兄廷陈,见《文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