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彬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北京大學地理系經濟地理專業學生
1988.07—1994.12,北京大學自然科學處教育管理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其間:1991.09—1994.07,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系人文地理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4.12—1998.03,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8.03—2003.06,深圳市鹽田區計劃統計局負責人、副局長、局長
2003.06—2006.09,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人選、副區長、黨組成員
2006.09—2011.11,深圳市鹽田區委常委,鹽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2011.11—2013.04,深圳市南山區委常委,南山區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人選、副區長,兼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灣保稅港區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3.04—2013.07,深圳市寶安區委副書記,寶安區政府區長人選、副區長、代理區長、黨組書記
2013.07—2015.07,深圳市寶安區委副書記,寶安區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15.07—2017.09,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7.09—,深圳市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1]
摺疊編輯本段任免信息 2015年7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王宏彬為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2015年8月11日,寶安區召開幹部大會,宣讀深圳市委任命決定:免去王宏彬的寶安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名王宏彬不再擔任寶安區政府區長職務。
2015年8月18日,深圳市寶安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了王宏彬同志請求辭去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接受王宏彬同志辭去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2017年9月22日,光明新區召開幹部會議,會上宣布王宏彬同志任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