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2]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落實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計劃和部署;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負責全市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核轉)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3、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4、負責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協助當地政府培育發展市場體系。
5、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6、負責合同行政監管,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業及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7、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8、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保護。
9、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0、負責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裝備、審計、紀檢監察、黨群工作及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11、負責法制建設工作。
12、指導有關社團的工作。
13、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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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玉溪市簡介 ,玉溪政府網
-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 92 號 ,中國政府網,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