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審虎的故事
故事內容
狄仁傑因在朝中觸犯了權奸,被貶到昌平地界來任知縣,轉眼間已過了三年。由於他為官清廉、理政清明,百姓安居樂業,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這一天,狄仁傑從鄉間微服私訪回府,正準備寬衣休息,忽聽前廳堂鼓咚咚,連聲喊冤。狄仁傑急忙穿袍扎帶,戴帽登靴,升堂間案。
只見一位六旬開外的老婦人,穿着破爛衣服,滿瞼是淚地跪倒在公案前,狄仁傑輕敲驚堂木,問:「何人擊鼓鳴冤?」
老婦人一字一淚說:「民婦冤枉。」
狄仁傑間:「你有何冤枉,如實講來。」
老婦人用袖子擦了擦眼淚,說:「青天大老爺在上,民婦沈劉氏,家住鼓樓西街忠孝里十三號,丈夫早亡,膝前只有一子,名喚沈柱,打柴為生。因家境貧寒。年過三十尚未娶妻,母子倆相依為命,苦度光陰。三月前,沈柱與街鄰結伴進山打柴,被老虎壞了性命。可惡的老虎奪去了我的兒子。斷了我殘年生計,懇請大老爺派出官兵。滅此孽畜,為我那苦命的孩兒報仇雪恨。」
狄仁傑聽了老婦人的述說,心想,縣衙是斷人事案的地方,自古只有審人。哪兒有審虎的?再說老虎乃獸中之王,莫說蹤跡難尋,就是尋到蹤跡,人與虎鬥,也難免傷人害命。這如何是好?
狄仁傑低頭默想。老婦人以為縣官不與民作主,就連呼:「大老爺為民婦作主哇!」一邊喊,一邊叩頭如雞啄碎米一般,狄仁傑見此情景,恐怕生出意外,當即准了此案。
第二天,狄仁傑傳喚眾獵戶到縣衙來領告示,告示上寫着:「昌平縣正堂為告示事:滋事猛虎日前吞食中年樵夫者,限十日內到本衙門投案自首,聽候發落。」
眾獵戶領了告示,出了縣衙,不禁掩口失笑心他們分頭將告示張貼在山林深處虎豹出沒的地方。
次日清晨,狄縣令剛剛坐衙,一隻老虎三扮兩扮進了縣衙。百姓們遠遠望見,紛紛關門閉戶,站堂的衙役也嚇得心驚肉跳。再看狄縣令,竟和平常一模一樣,一拍驚堂木。問:「老虎,本縣問你,沈劉氏的兒子可是被你所傷?是就點頭,不是就搖頭。」
老虎聽了點了點頭。狄仁傑又問:「老虎,你傷沈柱的性命,他家有六旬高堂老母無人奉養。你今日前來縣衙自首,可是知罪?」
老虎又點了點頭。狄仁傑一拍驚堂木:「既然知罪,你是認打還是認罰?」
老虎看着衙役們腰掛的佩刀和手中的水火無情棍,打個冷戰、伏在地上一動不動了,狄仁傑見狀問:「老虎,你是認罰嗎?」
老虎跪在地上點了點頭。狄仁傑叫差人請來了沈劉氏,狄縣令當堂斷審:「老虎,沈柱已死,無法復生,沈劉氏養老送終之責由你承擔,可有話說?」
老虎一聽,跪在地上叩了三個響頭,又走到沈劉氏跟前,跪伏在地上。沈劉氏見老虎向他走來,嚇得向後連連躲閃。
狄仁傑說:「沈劉氏不必害伯。這老虎既然來縣衙投案,必有悔悟之心,它願為你養老道終,你只管大膽承受。」
沈劉氏聽了,壯着膽子在堂前站定。老虎趴在沈劉氏身旁頻頻回頭,示意沈劉氏騎上虎背,老虎便出了縣衙。
到了大街上,行人過客見來了一隻班斕猛虎,無不舍挑棄擔,抱頭鼠竄。老虎來到集市上,沈劉氏用大鐵勺從糧販的米袋中舀了些米,從面櫃中舀了些面。轉眼之間已將口袋裝得滿滿當當。老虎就把沈劉氏送回了家中。
從那以後,每隔十天半月,老虎就馱着沈劉氏到集上攢一次義米。日久天長、大家見老虎並不傷人,就主動把自己的糧菜送到沈劉氏的面前來供她用,膽子大的還湊過來捋捋虎毛呢!
後來沈氏病故了,老虎用一床棉被裹了沈劉氏的屍身,叼到朝鳳庵村北的旱包山頂上,用前爪刨了一個坑,埋葬了沈劉氏。起初,人們經常看見老虎蹲在墳旁為沈劉氏守孝,三年後,老虎就隱逸山林了。
老百姓私下說:狄仁傑是天上的星宿,所以能審虎;老虎是下凡的神獸,所以懂人話,通人性。沈劉氏也是個神靈,老虎為她養老送終。每逢久早不雨,人們就到早包山頂上沈劉氏的墳前焚香禮拜,俗稱「燒旱包」,十天之內。或多或少總有雨降下。
由於狄仁傑為官清廉開明,後人專為他修了座「狄梁公祠」,遺址就在今天昌平縣城西的舊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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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神話故事,狄仁傑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