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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拼音:shuǎng),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此字始見於商代金文 。此字本義是為明、明亮,引申指涼快、清涼,又引申指暢快、舒適,還可指差錯,違背。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爽

拼音; shuǎng,shuāng

部首; 大(國標);爻(傳統)

五筆; dqqq(86);drrr(98)

倉頡; kkkk

鄭碼; gdoo

字級; 一級字

注音; ㄕㄨㄤˇ,ㄕㄨㄤ

平水韻部; 上聲二十二養,下平七陽

總筆畫; 11

四角號碼; 40804

統一碼; 基本區 U+723D

造字法; 會意字

結構; 嵌套結構

字源演變

會意字。商代甲骨文從大從二火,作一正面伸臂站立人形,兩腋下對稱各有一盆火,會明亮意。後火形微變,訛變嚴重的或兩火作兩口(口的上邊一筆與人臂共用是其變體),或作兩個A,後面這種形式成為後來發展的主流而為西周所傳承。到戰國時,形成兩種主流結構:一種從古文大(字形B)從二爻;一種從夫(字形C,夫由大分化而出)從二文(爻之訛)。許慎將戰國兩種結構整理作從古文大從㸚(二爻)與從篆文大(實為夫,古大夫同字)從㸚,一起收入《說文》。隸變後出現兩個對應的楷體爽與䕤。 《現代漢語規範字典》以爽為正體。 《說文》本義為明、明亮

《書·牧誓》:"時甲子昧爽,王朝至於商郊牧野。金文借D(從日喪省聲)表示。引申指爽失、差錯。《詩·衛風·氓》:"女也不爽,士貳其行。"通"霜"。雲夢秦簡《日書》甲種:"食之以噴,飲以爽路,三日乃能人矣。"卜辭中讀"毋",與"母"通,指配偶、匹配。《殷虛書契後編》上2.12:"癸丑卜,王賓(祭名)仲丁爽妣癸,翌日亡尤?"又《南明》660:"於妣己且乙爽告?" 對商代名臣伊尹、黃尹等祭祀時也可使用。《南明》 422:"甲戌卜,其প(hū,祭祈)雨於伊爽?"[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