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业障
烦恼,业障,三毒的嗔恨之所以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痛苦,是因为嗔之本质是恶意的,恶意在对别人之时,则其无形的反作用也会自然伤害自己。所以,佛经中说,极度愤恨的怒火,给人带来的灼痛实不亚于地狱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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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我们人在这世界上的时间,转瞬之间,就消逝了。可是人人放不下,执东著西,觉得世界的一切是真谛,所以争名夺利,勾心斗角,在名利上徘徊,为名利尽做些违背良心的颠倒事。
到后来的结果,为名者死在名上,为利者死在利上。一生你争我夺,在名利上颠颠倒倒,究竟为什么?因为不认识贪、嗔、痴是三毒。众生之所以被业障缠身、被各种烦恼侵扰,人生之所以痛苦,皆因犯了三毒。三毒指的是贪、嗔、痴。
贪让人永不满足,嗔让人产生恶意,痴让人产生错误的认知,错误的认知又会导致贪欲、嗔恨、愚痴。
我们深陷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五阴炽盛苦,这些苦海中,我们忍受这诸多的烦恼,迟迟得不到解脱,根源都在于这三毒。人一定要去掉这三毒,才能在世间快活生存!
贪
三毒的贪欲指的是渴求,依凡夫的习性,对于自己所喜爱的人、事、物,自然想要执为己有,这就是「贪欲」。贪欲是一种向外的追求,意味着内里面缺少点什么,所以必须向外追求,以满足此渴望。
贪欲的表现是由渴望到追求,由追求到占有,然后占有欲又继续增长、扩大。
贪欲的基本渴求有两种:一是感观享受的渴求;二是生命延续的渴求。除此之外,贪还有一个最要紧的功能,就是思想意识中对追求的贪执,这种烦恼的危险更大。
正因为三毒的贪欲难以满足,所以佛教强调贪是一种疾病,用满足贪的方式去解决不是办法,只有断除贪欲才是根本。
嗔
三毒的嗔恨:对于不顺己意的人、事、物,产生排斥,甚至厌恶;贪欲得不到满足时,就会产生嗔恨。佛经中所讲的忿、恨、覆、恼、嫉、害就是对嗔恨形态的概括。
嗔的本质虽是嗔恨对方,其意图虽是要伤害或毁灭对方,但无论意图是否达成,任何嗔恨生起之刹那,其人之心中直觉的会感到极端的痛苦或不快。
三毒的嗔恨之所以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痛苦,是因为嗔之本质是恶意的,恶意在对别人之时,则其无形的反作用也会自然伤害自己。所以,佛经中说,极度愤恨的怒火,给人带来的灼痛实不亚于地狱之火。
痴
三毒的愚痴就是不知道、不明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无明。由于凡事全凭自己的好恶,顺己则喜,违逆则怒,完全不明事理,这就是愚痴。
无明有两层意思,一是不知道,二是错误的知。最初的佛法中认为,痴就是我执,后来又有四邪见来加以说明:一是把无常的事物认为有常;二是把痛苦的事情认作为快乐;三是把无我的认作为有我;四是把可恶的认作为可爱的。
错知的痴是小乘佛教对痴的基本解释,大乘佛教除了错知之外,还加上了无知,如不知道自心即佛性。
痴是三毒中最根本的,以痴为根源产生贪和嗔,没有三毒的痴,就不会有三毒的贪和嗔,所以佛教特别强调痴是一切烦恼及痛苦的根本。
因此,学佛修行不但要勤修戒定慧,以期息灭贪嗔痴,尤其要转识成智。《摄大乘论讲记》说:佛法不外乎转迷启悟、转染成净的行践。转迷启悟与转染成净的关键,即是知。知就是明理,就是般若智慧,就是转识成智,若能转识为智,则无明烦恼灭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