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丹麥領事館舊址
丹麥領事館建於1890 年,位於煙臺山西領事路北端,是煙臺山口距海岸最近的外國建築。其依山傍海,古樹掩映,既可觀海聽濤,又可賞花漫步,環境十分幽雅。又因它位於龍王廟門前,故被譽為「神靈」之地。[1]
據記載,最先在煙臺建使館的是英國,美國緊隨其後。此後在短短的42年時間裡,煙臺這個被列強稱為中國北方小漁村的彈丸之地,有17個國家在這裡建了領事館,而其中有8個國家都選址在了海拔僅有42.5米的「煙臺山」上。
1867年(清同治六年),丹麥王國在煙臺設立領事機構,曾由英國駐煙臺領事館領事和沙俄駐煙臺領事館領事兼代其領事事務,是煙臺開埠後在煙臺設立領事機構和商貿機構較早的國家之一。
丹麥領事館為石結構,共兩層。建築的最突出特點,集中表現在其外牆面全部採用較粗獷略似咖啡色的花崗岩毛鼓石砌築,且銜接緊密,錯落有致;屋頂為登臨式平台,石包護欄,欄柱均為石塊砌築,此為觀海賞景的最佳處,比旁邊的「觀海坪」更勝一籌;其建築形制為平頂方形平台,古城堡式外觀,尤其是那厚重的牆面和無磚牆角的「洞口」式窗戶,以及無額式大門和起伏錯落的的屋頂、生動活潑的輪廊等,更顯得其建築風格卓爾不凡,既古樸,又莊嚴,在煙臺的近代建築中絕無僅有。
走進領事館後,一切保存得十分完整。據說在此前,丹麥駐華大使館商務參贊曹伯義登上這座城堡後,感慨萬端,他說這是丹麥王國在亞洲大陸保存最為完整的領事館。
現如今,領事館內陳列的辦公用品,是通過丹麥駐華使館作為兩國友好交往而專程由丹麥運抵煙臺的,而丹麥也是最早與中國建交的西方國家之一。
1996年,丹麥領事館舊址被公布為煙臺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煙臺市文物部門對領事館舊址的建築和庭院進行了全面維修和保護。2002年,在丹麥大使館的幫助下,完成領事館復原陳列,恢復了領事館的原貌。2006年作為煙臺山近現代建築群的一部分,被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