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雲睹桃花而悟道
靈雲睹桃花而悟道
開悟偈
佛教禪宗修行的目的是頓悟自性,頓悟之後則進入「超凡入聖」的不可思議境界。 學禪之人頓悟的這種絕對境界,迥出思議之表,萬難舉以示人。 但解悟之人又必須發乎言辭,顯其所得,以求師友印證。
為免落於擬思之度,破壞此絕對境界,其表達方式力避直白,而常採用雙關語、象徵性的動作、比興之詩等方式托出,以免喪身失命,永無再悟之機。
昭示禪師頓悟體驗的比興之詩則被稱為開悟偈。 這種偈頌夾雜在師資間的傳法因緣故事之中,成為禪宗語錄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語錄發展到一定階段更靈活地運用偈頌的形式。
開悟偈往往和學人頓悟的經過、體會與感受關係密切,同時也成為後人參學的重要門徑,個別還不失為優美的詩篇。 以比興之詩示悟後之境,又盛傳叢林者,首推洞山良價禪師。
他在雲岩曇晟處問學,一番對答後, 雲岩說: 「但向伊道只這個是。」 見洞山無語, 雲岩又說: 「承當這個事,大須審細。」 洞山仍不悟, 後因經過水邊,目睹自己的身影,徹底悟道, 遂有開悟偈: 「切忌從他覓,迢迢與我疏。 我今獨自往,處處得逢渠。 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 應須恁麼會,方得契如如。」
「這個事」原來就是自身的佛性,自性的頓悟不是向外馳求能夠獲得的。 物極必反,越是向外,體悟自性就越是遙遠,「獨自往」是離絕一切妄執,則覓得自性又如影隨形,處處皆是。 「一月普現一切水」,自性包攝萬法,故「渠今正是我」。
若從個體的角度而言,自我同樣是屬於現象界的一分子,所以「我今不是渠」,身影終究不是自我的本體,若體悟到兩者的區別,則契入真如。
香嚴智閒在溈山靈祐眾弟子中以「博聞利辯,才學無當」而被稱之為「禪匠」。 他因擊擲瓦礫而開悟,情境與洞山開悟類似。 香嚴由於在溈山門下許久未悟,欲「作一個長行粥飯僧過一生」,遂辭溈山。 後到香嚴山,潛心修行。 某日,除草散心,擊擲瓦礫,終於開悟, 遂作偈: 「一挃忘所知,更不自修持。 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 十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 香嚴在擊擲瓦礫的瞬間忘卻情執,體悟到不論坐禪還是持律,均是向外馳求,本來面目就在自身,只是我們常常忽略不見。
洞山、智閒二位禪師的開悟偈雖有比賦之妙,但缺乏詩趣。 而靈雲志勤禪師的開悟偈則是一首音韻和諧、聲律兼備的的七言詩。
《祖堂集》卷十九記載了其開悟的情境: (靈雲和尚初參溈山時)聞其示教,晝夜亡疲,如喪考妣,莫能為喻。 偶睹春時花蕊繁花,忽然發悟,喜不自勝。 乃作一偈曰: 「三十年來尋劍客,幾逢花發幾抽枝。 自從一見桃花後,直至如今更不疑。」
因白溈山和尚,說其悟旨。 溈山曰: 「從緣悟達,永無退失。汝今既爾,善自護持。」 溈山覽偈,詰其所悟,與之符契, 溈山告之曰:「從緣悟達,永無退失,善自護持。」 可惜未見溈山詰問的語句,難以深知靈雲所得。
這首偈頌交代了靈雲悟道的因緣:初入溈山門下,不能徹解溈山之教,因此日夜焦慮,仍然找不到出路。 某日因睹桃花,突然之間,天機迅發,心扉洞徹,隨即誦偈。 這首詩偈表達了他多年孜孜求道但遲遲未悟,以及突然開悟的驚喜。
首句「三十年來尋劍客」,用三十年寫出自己尋禪覓道的艱辛,一語代過,看似輕鬆,實則飽含悲喜憂愁。 「尋劍客」語出《晉書·張華傳》,張華有一天見到某地劍氣直衝鬥牛,於是請他的好友來這裡挖掘,當即挖出干將、鏌鋣兩把名劍。 在此,志勤禪師以古之尋劍者自比:為求禪悟道,兀兀窮年,飽經風霜,鍥而不捨。 此典用得非常恰當。 「幾逢花發幾抽枝」,花開花落,年復一年,生動形象地描述了時光的流逝,然苦苦覓尋的禪道總是遙無蹤跡。 這兩句用了幾個數量詞:「三十」、「幾」,既有對仗的作用,又起到點題的作用。 一句「三十年」道盡追求之苦,兩個「幾」字飽含人世滄桑。 數量詞輕輕帶過,學道無成、憂思益甚之情,已躍然紙上。 迷茫憤悱之際,突然見到路邊盛開的一株桃花,剎那之間,心念一動,久積之惑渙然冰釋。 於是「自從一見桃花後,直至如今更不疑」。
原來如此,禪道就是這般,「春來草自青」,「春來花自開」,原來自然界所蘊含的生機就是禪道。 因花悟道,因色見空,從色生空,從空再看色,也就「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不二了。 這樣路邊的野草、身邊的舞蝶,頭上的白髮均可成為悟道喻體。
在結構上,該偈完全是一首工整的七言絕句,節奏、韻律皆規範,詩情與禪理交融,耐人尋味。 玄沙面對靈雲此偈,又賦偈:「三十年來只如常,幾回落葉放毫光。 自從一去雲霄外,圓音體性應法王。」
中塔和尚頌曰:「諦當恆然亘古今,未徹見聞實甚深。 現現運轉三十載,春盡萎花示君心。」二師之偈更偏於正面解說禪理,質木無文,缺乏詩趣。
在浩如煙海的禪宗公案中,桃花悟道公案生動活潑、獨樹一幟,是歷代公案的典型代表,深刻影響了後世禪學界,甚至文學界。
首先,從這則公案可以深刻體會到悟道機緣對於禪宗修持的重要性 溈山「從緣悟達」一語,也正是為此而發。 對修禪者而言,若無恰當的機緣,即便讀破萬卷書、行遍萬里路,仍可能遲遲未悟; 若機緣巧合,則在草長鶯飛、水流雲停之頃即可開悟。 機緣到時,則「青青翠竹,儘是法身;鬱郁黃花,無非般若」,道遍一切處。 此時,生活中的一時一事、一花一物都可以是禪師開悟的機緣,洞山睹水影、靈雲見桃花、香嚴智閒擲瓦悟道的故事都是如此。
又如《鶴林玉露》所載:唐代有一位比丘尼,尋禪覓道,久久未得,偶睹梅花,豁然洞達,於是寫下了:「盡日尋春不見春,芒鞋踏遍隴頭雲。歸來笑撚梅花嗅,春在枝頭已十分。」 其情境則與靈雲桃花悟道有異曲同工之妙。
相反地,若機緣未熟,有其境但不獲其心,心將感而不得其境,則心境二者判然兩分,何來感而遂通之妙。 所謂「從緣悟達」之事,唯得其情、得其境者,方能內感外應,深契道要,天機迅發,妙識玄通。 而刻板模仿只能做到一時的神似,徒有其表,與禪家實悟失之遠矣。 蘇軾《東坡志林》云:「世人有見古德見桃花悟道者,爭頌桃花,便將桃花作飯,五十年轉沒交涉。 正如張長史見擔夫與公主爭路而得草書之氣,欲學長史書,便日就擔夫求之,豈可得哉?」坡公此言,正中肯綮!
其次,此則公案還揭示了禪宗修持理論的一個重要命題:開悟見道,並非修行之極致,尚須後繼功夫。
溈山和尚認為:「如今初心雖從緣得,一念頓悟自理,猶有無始曠劫習氣未能頓淨。 須教渠淨除現業流識,即是修也。」 因此溈山殷切叮囑靈云:「汝今既爾,善自護持。」 溈山的叮嚀之語,與當年乃師百丈付囑於他的「汝今既爾,善自護持」如出一轍。 桃花悟道公案有力地說明了,禪者見道之後,還必須有一個善自護持,長養聖胎的修習過程。 因為一時的見道,絕不意味着已經了卻大事因緣,悟道後,仍須有一個「護持」的階段,方可使其已悟的禪境不至於退轉,方可盡除其無始以來的無明業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