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夹戏
起源传说
灯夹戏是源于一个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传说故事《狸猫换太子》。故事中宋朝仁宗皇帝赵祯(公元1010—1063)为李妃所生,被刘皇后用狸猫所换,将皇子占为己有,而李妃因此被加害,流落民间,哭瞎了双眼。后遇包拯相救,才得以和已是仁宗皇帝的儿子相认。宋仁宗为了让自己的生母双目复明,在除夕夜点燃了3724盏花灯,向上天许愿祈福。果然,仁宗皇帝的孝心感动了天神,李妃的眼睛竟然重新获得光明。宋仁宗大喜,以后的每年除夕夜都点燃花灯,和皇后亲自扮演小生和旦角,并由6个亲近大臣打锣打鼓,做法事向上天还愿。花灯表演从除夕到十五,历时半个月,以示虔诚。以后逐渐传至民间并演变成现今仍存在于瓮安福泉一代的灯夹戏。
演出编排
《穆桂英大闹洪州》、《三下河东》、《辕门斩子》等多部历史故事。演出剧目没有戏本,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传承。戏服现有50多件,道具若干,其中传下来的手工绣制戏服还有13件,包括武将服装7件、文官服装6件。每次开唱前,必须由戏班里的掌坛师做法事告知“花灯菩萨”,点燃7盏花灯开光后,方可演唱。直至今日,灯夹戏已经逐渐演变为祈愿当地风调雨顺、保佑四方寨邻平安健康、祈福成功后还愿的重要仪式。
瓮安灯夹戏
灯夹戏,即花灯夹川戏的一种艺术表演形式,是花灯与川戏饶有新意的巧妙组合,是一种匠心独运的嫁接艺术,流传在瓮安县平定营一带。主要代表作品有《杀狗警妻》《浪子嫁妈》《拜新年》《穆桂英招亲》《人间好》和《秋江》等二十余折。每一段戏都有一个故事。戏曲故事中大都提倡尊老爱幼、舍生取义、崇善尚美的美德,以祭礼活动与民间歌舞、戏曲综合为一体,蕴涵着区域民族认同的文化观念和人文意识,体现出村民赖以生存的文化根基和维系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的特殊价值
瓮安”“灯夹戏” 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近日(2014年12月),贵州省文化厅网站公布了全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名单,瓮安县有“苗族舞蹈——搓梗仔采阿诗”“灯夹戏”“草塘火龙”分别被列为传统舞蹈类、传统戏剧、民俗类第四批贵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灯夹戏在瓮安可是家喻户晓的,在中国民族民间艺术史册上并非找得到她的位置与名类,但她的诞生,确实彰显了其非凡、独到的艺术魅力,丰富和影响了一方黎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平定营戏台
在瓮安县城南15公里的平定营镇,自古商贸发达,文化底蕴深远厚重,尤以独具地方特色的“灯夹戏”享誉黔中。
瓮安县平定营戏台建于1929年,期间由于火灾,戏台被重修过两次,为了保护当地的文化,戏台于2000年拓建。
传承与发展
四川民间艺人“宋建章”云游贵州到瓮安后,把川戏传到了平定营及草塘。平定营民间艺人李冬阳在学到川戏后,便把当地的戏剧,改良创新,将花灯与川戏有机的结合在了起来,人们常说的花灯夹川戏也就演变成了现在的“灯夹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