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橋
火山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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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橋位於臺灣高雄市杉林區,乘載省道臺29線,是來往杉林區與甲仙區的重要交通途徑。該橋曾於2009年八八水災期間遭沖毀,後經過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捐款重建,為八八水災後期復建中,中國大陸捐款金額最高,且唯一由民間團體捐款興建的橋梁。[1]
目錄
沿革
火山橋舊橋於2009年中度颱風莫拉克襲擊期間,因火山橋上游野溪山洪爆發,土石流不僅沖毀火山橋,連帶13棟下遊民宅沖毀,總崩塌面積達20公頃,杉林區至甲仙區交通中斷。
八八水災災後重建期間,中國大陸的海協會捐款,透過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轉至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與內政部後,又轉由台灣媽祖聯誼協會辦理火山橋重建工作,火山橋新橋為避免野溪再度發生土石流,大跨距採脊背橋型式,並配合媽祖聯誼協會融入媽祖形象,以廟宇屋頂屋脊及媽祖霞冠為橋梁造型設計,同時規劃千里眼及順風耳造型的路燈。新橋全長280公尺、寬12公尺,為雙向共雙線車道。
火山橋新橋由黎明工程顧問公司負責橋梁設計、立源工程顧問公司監造,並由欽成營造公司興建,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督導,交通部公路總局協助設計審查及施工監督,以及高雄市政府協助辦理土地徵收業務。新橋工程於2010年11月19日開工,於2012年10月27日竣工舉辦落成典禮,總工程經費為新臺幣5億4,700萬元,通車典禮由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重建會執行長陳振川、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以及台灣媽祖聯誼協會榮譽會長顏清標等人為新橋剪綵。火山橋新橋為八八水災中,中國大陸捐款重建項目中金額最高者,並且也是唯一由民間慈善團體所辦理的工程。
實際通車則遲至同年11月14日才開放通行,時任行政院重建會副處長蔡志昌表示,由於火山橋為民間利用中國大陸捐款興建,因此程序上需要由承辦工程的台灣媽祖聯誼協會辦理驗收,完成後移交給公路總局勘驗並接管,因此公路總局於10月25日及31日辦理2次通車前現場安全勘驗作業,之後又因配合杉林區居民要求,須舉辦謝土儀式後才能通車,因此最後通車日敲定於謝土儀式11月13日的隔天上午放行。
2014年6月中共中央台辦主任張志軍訪臺前夕,原計畫到訪的火山橋經發現,設置在南下橋臺,由臺灣藝術家白滄沂所設計的「交融」鋼雕藝術品早在一年前就遭鋸斷竊走,養護該橋的公路總局第三養護工程處甲仙工務段表示,已編列經費將行重建,該起偷竊事件受到高雄市警察局旗山分局重視,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爾後歷經一年追蹤逮捕竊嫌,而遭鋸斷的藝術品因重達兩噸無法搬運,因而棄置在橋邊未搬走。
參考文獻
- ↑ 張志軍要看火山橋 銅雕卻遭竊,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