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
组 成: 法院和检察院
职 责: 法庭上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
首 长: 终审法院院长
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是由两部份组成:法院和检察院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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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法院为三院三审制,分别为第一审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首长为终审法院院长。2006年现任为岑浩辉。
第一审法院
初级法院
民事法庭
刑事起诉法庭
轻微民事案件法庭
刑事法庭
行政法院
中级法院
审判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
作为第一审法院审判对若干行政官员的诉讼
终审法院
最高级的审判机关
检察院
行使检察职能的司法机关,职责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为检察长。2006年现任为何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