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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社會房屋

澳門社會房屋
圖片來自ihm

澳門社會房屋Habitação Social)是指由澳門政府轄下的澳門房屋局所興建的公共出租房屋,租金是按家團人數、總收入及資產計算,且低於市值租金,以協助特定收入人士有屋可住,社會房屋由房屋局作租務管理及委任私人物業管理公司作物業管理,簡稱社屋。社屋的起源於為救濟及慈善,始於1928年8月。

目錄

說明

澳門台山區一破舊的貧民屋發生大火,政府在原址重建了一系列小平房,澳門的公共房屋[1] 就此而來。

定義

社會房屋是指由政府興建,或由政府提供土地批予土地承批企業投資興建,完工後將單位回報給政府,政府以低廉的租金租予經濟狀況薄弱或有特殊困難,且居住於澳門的家團。

申請方法

申請社會房屋的方法,可分為一般性申請、限制性申請和例外情況三種。

一般性申請

指符合獲分配社會房屋所需要件的任何家團或個人可參加的申請。

限制性申請

指為居住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某區域又或符合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法規或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特定條件的家團或個人而開設的申請。

例外情況

經房屋局局長預先許可,可免除申請的任何要件,分配房屋予:

  1. 面臨社會、身體或精神危機、又或遭受災難急需安置的個人或家團。
  2. 以社會互助為宗旨的機構或實體,或公共機構或實體。

社會房屋列表

澳門半島

屋邨名稱 堂區 地區 地址 入伙年份 樓宇座數
濠江花園3、4及5座 花地瑪堂區 台山 菜園涌邊街 1987年 3座
嘉翠麗大廈B及C座 花地瑪堂區 台山 青洲大馬路 1972年 2座
台山平民新邨 花地瑪堂區 關閘 關閘馬路 1985年 3座
美居廣場 花地瑪堂區 筷子基 和樂大馬路 1992年 4座
美樂花園大廈 花地瑪堂區 望廈 望廈炮台斜坡 1991年 1座
新城市花園第17座 花地瑪堂區 台山 巴波沙大馬路 1990年 1座
青洲社屋 花地瑪堂區 青洲 青洲河邊馬路 2008年 4座
筷子基社屋 花地瑪堂區 筷子基 筷子基街 2009年 4座
望廈社屋 花地瑪堂區 望廈 慕拉士大馬路 2012年 2座

離島

屋邨名稱 堂區 地區 地址 入伙年份 樓宇座數
氹仔平民新邨 嘉模堂區 氹仔舊城區 地堡街(第9座)
黑橋街(第10座和第11座)
1992年 3座
氹仔社屋 嘉模堂區 氹仔聚龍街 氹仔東北馬路 2016年 2座
石排灣社屋 聖方濟各堂區 路環石排灣公屋群 石排灣馬路 2013年 6座

參考文獻

  1. 公共房屋,housingautho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