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自強(院士)
潘自強(1936.6.1-)輻射防護和環境保護專家。湖南省益陽市人,1957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中國核工業總公司研究員。提出了「放射性廢物管理應以地質處置為中心的觀點」,奠定了我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的基礎。1997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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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潘自強(1936.6.1-)輻射防護和環境保護專家。湖南省 益陽市人,1957年畢業於 北京大學,中國核工業總公司研究員。在我國輻射防護學科發展的初期,提出了我國的實用保健物理學框架,完成了具有國際水平的「低本低氣流式 測量裝置」等多項監測裝置和方法。參與指導和解決了大量技術問題,為建立我國輻射防護監測和學科體系奠定了基礎。在多項軍工任務和重水堆改建工程的輻射安全中解決了輻射防護最優化原則,顯著降低了集體劑量,為保證核工業良好的安全記錄作出了重要貢獻。自70年代末開始,率先開展並參與指導完成了「全國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發展了能源-環境評價方法學,設計了評價方案,並主持完成了「中國核工業30年輻射環境質量評價」、「不同能源對健康、環境和氣候影響的比較研究」等多項重大項目,對推動我國核電事業的起步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積極推動「輻射事故和應急體系」的建立,在我國輻射防護法規和標準體系的建立方面作了開拓性工作,並受委託主持編制新的「國家輻射防護標準」。提出了「放射性廢物管理應以處置為中心的觀點」,奠定了我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的基礎。1997年當選為 中國工程院院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