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主教
湖南天主教於1856年4月,羅馬教廷在湖南設立湖南代牧區。1879年9月,湖南代牧區分為湖南南境代牧區和湖南北境代牧區。
1924年12月,湖南南境代牧區以主教駐地更名為長沙代牧區。1925年分設永州監牧區,1930年分設衡州代牧區,1937年分設湘潭監牧區,1938年分設寶慶監牧區。1946年4月,長沙代牧區升格為長沙總教區。1924年12月,湖南北境代牧區以主教駐地更名為常德代牧區,1931年從常德辦公區牧區分設立澧縣和岳陽監牧區,1946年4月,常德代牧區升格為常德教區。1925年從常德代牧區分設辰州監牧區, 1934年升格為沅陵代牧區,1946年4月升格為沅陵教區。1930年7月,從長沙代牧區分設衡州代牧區,1946年4月升格為衡州教區。
至1949年,湖南天主教分別設立了長沙、衡陽、永州、邵陽、湘潭、常德、沅陵、岳陽、澧縣共9個教區和監牧區。 1999年湖南天主教9個教區和監牧區合併為一個湖南教區。
湖南省天主教設立湖南省天主教愛國會、湖南省天主教教務委員會、天主教湖南教區三個省級宗教團體,現省天主教愛國會主任為胡亞力,現湖南教區主教為屈藹林。
目錄
天主教
「天主教」一詞的西文源自希臘文,意為「全世界的」、「普遍的」。中文「天主」一詞,為明末天主教傳教士進入中國[1]後,借用中國原有名稱對所信之神的譯稱,取意為至高至上的主宰,以與中國所信奉的神靈相區別,故稱其教為天主教。天主教信奉天主和耶穌基督,尊耶穌生母瑪利亞為「聖母」。「信經」[2]是天主教權威性的信仰綱要,也是信徒受洗入教時必讀的經文。其中《使徒信經》是最古老的信經之一,共十二條,有「十二端信道」之說,囊括了天主教信仰的主旨,主要包括三大部分:1.相信全能的父上帝(天主)。他化成天地,創造人類。2.相信天主聖子(耶穌基督)。耶穌降生為人、救贖人類,受難(被處死)、復活、升天,末日審判時將再次降臨。3.相信天主聖神(即聖靈)、聖教會、肉身復活等。
教區是天主教[3]使用的一種管理區域或機構,由數個堂區組成,並設有一位主教[4]擔任最高領導者。1946年,中國天主教正式實行聖統制,將原有的傳教區性質的代牧區改為正式的教區。此後共設有21個總教區、100個教區,以及30個宗座監牧區(初具雛形、尚未成立正式教區的傳教區域),目前仍是聖座認定的教區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