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能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
(二)指导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三)规划指导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四)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五)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依法拟订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省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七)统筹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统计和大数据分析。
(八)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全省专家资源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
(十)开展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2]。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视频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 ,搜狐,2018-11-16
- ↑ 机构职能,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