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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47号),设立湖北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行政机构,挂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牌子[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开展对策性、专题性调查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二)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为省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三)按照 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组织联络省内各类智囊机构、专家学者、 社会研究力量和实际工作者,围绕全省改革开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 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活动,为省政府决策服务。

(四)组织省政府咨询委员开展建言献策工作,承担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六)起草省政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的文稿,参与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

(七)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工作。

(八)搜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设4个处。

综合处

负责省政府研究室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人事、机要、保密等项工作;负责财务、后勤行政管理;承担本室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机构的联络、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省政府经济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信息搜集、整理和分析;编发《送阅文件》、《领导参考》、《调查研究报告》等内部资料。

研究一处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承担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进行全省经济形势分析和对策研究,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课题的研究;联络、协调和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县及有关专家学者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稿进行咨询论证;负责领导交办的政务宣传文稿的起草。

研究二处

负责省政府关于农村经济问题的重要文件的起草;研究 农村经济发展思路;负责全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农副产品流通政策、 农业科技推广应用、 乡镇企业发展、 农业综合开发、山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研究三处

负责省政府关于工交、经贸及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工交和商贸、财税、金融等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国企改革、工业结构调整、财税、金融、物价改革和 商品流通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文化、体育、 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与 社会保障、 环境保护、 社区建设与发展、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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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