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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艇

作品名称:渔艇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彭汝砺

渔艇是宋代诗人彭汝砺的作品之一。

彭汝砺,字器资,(1047—1095)。北宋鄱阳(今波阳县)人。治平二年(1065)状元。曾任幕职官。后历官国子直讲、监察御史、江西转运判官、提点京西刑狱、起居舍人。对新法持异议。迁中书舍人、出知徐州(治今江苏徐州市)、吏部侍郎、权吏部尚书、知江州(治今江西九江市)。[1]

目录

正文

物物非吾事,飘飘寄此生。

江湖万古乐,簪绂一毫轻。

醉舞秋风静,酣歌夜月明。

沧浪有馀地,应许濯吾缨。[2]

作者简介

彭汝砺,生于宋仁宗康定二年(1041),卒于宋哲宗绍圣二年(1095)。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乙巳科状元。彭汝砺读书为文,志于大者;言行取舍,必合于义;与人交往,必尽试敬;而为文命词典雅,有古人之风范。[3]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乙巳科 状元。

彭汝砺中状元后,历任保信军推官,武安军掌书记,潭州军事推官。被王安石举荐为国子直讲,改大理寺丞,擢太子中允。不久,神宗以汝砺为监察御史。彭汝砺首陈十事,言他人不敢言。当时宦官王中正受宠,神宗甚至让其统兵,彭汝砺知道后,直言极谏,援引汉、唐祸乱之事作比较,使神宗很不高兴,但彭汝砺并不退缩,仍拱手侍立不动,伺机再行劝谏,神宗终于被感动,在场臣僚无不叹服。元祐二年(1087),任起居舍人。三年,迁中书舍人,赐金紫。在蔡确案件中,正直无私,不计前嫌。以至被他人证为蔡确同党而落职徐州。

由于舆论的作用彭汝砺很快又被召回。加集贤殿修撰,代理兵、刑两部侍郎,徙礼部,拜吏部侍郎,进权吏部尚书。元祐八年(1094),彭汝砺再一次被诬告与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刘挚有牵连,被贬以宝文阁直学士知成都府,未及上任,又降为待制,知江州,临行时,他还劝哲宗“政唯其善,人唯其贤。”到任仅数月,即病逝,临终还在任所写下遗书给朝廷,希望施仁政,行节俭,远佞人。朝廷正准备任命他为枢密都承旨,但敕书送到时,他已咽气,享年54岁。[4]

彭汝砺去世后被安葬在 湖北省 阳新县 木港镇,其后代广泛分布于湖北 阳新、大冶、黄石、鄂州、武汉等地。

主要作品

着有《易议》10卷、《诗义》20卷、《鄱阳集》12卷等。诗文共50卷。

参考资料

  1. 彭汝砺人物介绍,名词吧网
  2. 彭汝砺的诗词全集 渔艇 古诗词鉴赏网
  3. 彭汝砺 古诗文网
  4. 彭汝砺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