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县
历史沿革
衡州府,其地古属三苗、扬越,战国属楚,为楚南重镇,秦属长沙郡。
汉代衡阳设钟武侯国。
汉初属长沙国,又分属桂阳郡。
后汉属长沙、桂阳郡地。公元三一〇年,孙吴于长沙郡东南设置湘东郡:郡治设在今酃县;于长沙郡西部设衡阳郡,郡治设在今湘乡,下辖蒸阳(今衡阳县》、重安(今衡南县》、湘南、湘西(今衡山、衡东、南岳区》、湘乡、益阳等县。
西晋置衡州,治衡阳。东晋、南北朝设湘东郡、衡阳王国(今衡阳市、娄底市、湘乡县、韶山、益阳等地)、湘东王国(今衡阳市、茶陵、炎陵、攸县、双峰、安仁等地),首府设衡阳,同时在衡阳王国南设衡州(南北朝时期,州是地方政权中级别最高的行政机构。
公元五八九年,隋减陈,改郡为州,废湘东、衡阳郡,设衡州,将临蒸改为衡阳县,州城、县城均在今江东岸。
唐朝天宝年间改称衡阳郡,干元元年复称衡州。
宋朝复为衡阳郡。
元朝改衡州路。
明洪武二年《二三八九》改为衡州府。
清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析衡阳东南境置清泉县。于是,衡州府辖衡阳、清泉、衡山、耒阳、常宁、安仁、酃县七县。
衡阳县、清泉县,其区域大约即衡阳市区、衡阳县、衡南县地。
衡山县,其区域大约即衡山县、衡东县及南岳区地。
耒阳县,其区域大约即耒阳市地。
常宁县,其区域大约即常宁县地。
安仁县,其区域大约即安仁县地。
酃县,其区域大约即炎陵县地。
衡州是今广东境内历史上继广州之后出现的第二州,在粤北地区则属第一州。衡州不仅设置的时间早于广州以外的诸州,而且辖境也远远大于它们。衡州初置时,领辖今广东境内的清远、阳山、始兴三郡和今湖南境内的桂阳(今郴州市东部诸县)、平阳(今郴州市西部诸县)二郡,地跨骑田岭南北,版图相当于今广东清远市、韶关市和湖南郴州市面积之和,地域阔达5.7万平公里。
隋朝
公元589年,隋灭陈并改郡为州,改湘东、衡阳两郡为衡州、临蒸为衡阳县,州、县城均设在衡阳江东区。唐天宝年间又将衡州改称衡阳郡,唐乾元元年复用衡州。肃宗至德二年置衡州防御使,领衡、涪、岳、潭、郴、邵、永、道八州。公元764年,唐王朝为了加强对湖南地区的控制,设置湖南观察使。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湖南"之名,湖南观察使驻衡州。宋置衡州衡阳郡。元朝确定行省制度,省下设路,置衡州路,属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元贞元年(1295) 衡永郴桂诸路人民抗粮、抗丁,起义频繁,朝廷于衡州设行枢密院。
明朝
明朝置衡州府辖衡阳县(衡阳市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南岳区、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县(耒阳市、安仁县)、常宁县(常宁市)、茶陵州(茶陵县、攸县、炎陵县、安仁县)、桂阳州(桂阳县、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明朝中后期设桂王藩国,都衡阳。清代湖广行省分为左、右布政使司,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分为湖南、湖北两省。置衡永郴道,驻衡州府,领衡州府(衡阳县、清泉县、衡山县、耒阳县、常宁县、安仁县、酃县、桂阳州、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永州府(零陵县、祁阳县、东安县、道州、宁远县、永明县、江华县、新田县)、郴州(永兴县、宜章县、兴宁县、桂东县),雍正十年(1732)增领桂阳州,更名衡永郴桂道。公元1676年,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衡阳称应天府(国都)。
清代
清代乾隆二十年(1755年)(据清编《湖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三职官十四清泉县知县条记载有云"乾隆二十一年设"),把衡州府衡阳县以"路当要冲事繁难治"为由分东南之境置清泉县,西北为衡阳县。因衡州东乡有一名山叫清泉山,以此山名县叫清泉县。清泉山位于泉溪镇境内。清泉山上有一清泉,冬夏不竭,泉味甘美,为酃湖水之源,酿出古代之酃绿美酒。清代大学士朱佩莲曾在衡阳为官,在《清泉杂咏》中赞:清泉山下出泉清,万顷酃湖逗一泓;酃绿见珍张载赋,原来缩酒贡南荆。民国时复并衡清两县为衡阳县。
民国
民国三年(1914年),废府存道,改衡永郴桂道为衡阳道,俞寿璋任道尹。衡阳道(全省三道:衡阳道、湘江道、辰沅道)所辖县仍如清代衡永郴桂道,治所衡阳,直辖湘南36县。1936年,衡阳设立粤汉、湘桂铁路局,管辖湘、桂、粤、鄂四省铁路。1937年,全省分十个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衡阳,辖衡阳、衡山、常宁、耒阳、攸县、安仁、酃县、茶陵。1939年春自湖南省政府沅陵迁至耒阳。省政府设在水东江至竹市一带,秘书厅设于杜陵书院(今耒阳一中校址)。抗战爆发后,随着国民政府政治、经济、文化重心的西移,衡阳的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和演进,不仅是南方交通枢纽,而且成为大后方最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工商业中心,人口急剧增加到60万。因此,1941年1月,湖南省政府决定将衡阳县东华、雁峰、西湖、石鼓、江东5镇和城郊的广福、奇罡、酃湖3乡区域设置衡阳市,直属湖南省政府,衡阳县治所仍驻市内。1942年1月1日,国民政府设衡阳市,属省辖,市长朱玖莹。1943年为国民政府第二大工商业城市,人口近100万。1944年二战中国历史最长的战役--衡阳保卫战致使全城被毁,全城仅剩三栋建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