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體育局
主要職責
(一)擬訂體育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體育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發展規劃,協調推進全省體育事業發展。
(三)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設置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2]。
(五)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推動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負責監督管理體育經營活動。負責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規模體育活動和體育系統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組織開展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六)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研教育工作。負責全省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七)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以及與港澳台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八)負責省級體育社會組織的業務監管,指導體育社會組織改革。管理健身氣功。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深化體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動體育文化發展,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體育精神。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推進體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體育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
省體育局承擔省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其秘書處工作由群眾體育處承擔。
視頻
浙江省體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鄭瑤接棒浙江省體育局「掌門人」 ,搜狐,2018-04-04
- ↑ 浙江省體育局機構職能,浙江省人民政府,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