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係客體
法律關係客體是一個專用名詞。
漢字(拼音:hàn zì,注音符號:ㄏㄢˋ ㄗˋ),又稱中文[1]、中國字、方塊字,是漢語的記錄符號,屬於表意文字的詞素音節文字。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除極個別漢字外(如瓩、兛、兣、呎、嗧等),都是一個漢字一個音節。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韓國、朝鮮、越南等國在歷史上都深受漢文化的影響,甚至其語文都存在借用漢語言文字的現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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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法律關係的客體,又稱權利客體,是指法律關係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係的客體通常包括以下幾類:
(1)物。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係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物既可以是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也可以是人的勞動創造物,如建築物、機器、各類產品。廣義上物的概念還包括財產的一般表現形式——貨幣及其他各種有價證券,如匯票、支票、股票、債券等。
(2)行為。一定的行為結果可以滿足權利人的利益和需要,可以成為法律關係的客體。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前者如旅客運輸合同的客體是運送旅客的行為,後者如競業禁止合同的客體是不從事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或執業活動。
(3)人格利益。人格利益是人身權法律關係的客體,也是諸多行政、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具體包括公民或組織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的肖像、名譽、尊嚴,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人類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包括科學著作、文學藝術作品、專利、商標等,這些成果是人們腦力活動的產物,稱為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常成為知識產權法律關係的客體。
參考文獻
- ↑ 中文為何越來越受歡迎?,搜狐,2021-12-30
- ↑ 中國能屹立幾千年不倒的精髓是什麼?漢文化的誕生和傳承是關鍵,搜狐,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