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法 |
法(拼音:fǎ)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法古字寫作"灋",最早見於西周金文。"法"本意是法律、法令。它的含義古今變化不大,在古代有時特指刑法,後來由"法律"義引申出"標準"、"方法"等義。現代漢語的"法"多指由統治者(統治集團,也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一切規範的總稱。
2014年12月19日,由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等主辦的"漢語盤點2014"年度字詞今揭曉, "法"被列年度國內字。
《說文解字》"法"作"灋",篆文作"法"。異體"灋"、"㳒"不用於義項"法國""姓氏""電容單位"。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法
拼音; fǎ
部首; 氵
五筆; IFCY
倉頡; EGI
鄭碼; VBZS
筆順; 點、點、提、橫、豎、橫、撇折、點
字級; 一級
平水韻; 入聲十七洽
注音; ㄈㄚˇ
統一碼; 6CD5
異體; 㳒*、ࣳ�
古字; 灋*、佱
筆畫數; 3+5
四角碼; 3413₂
基本信息
普通話拼音:fǎ
部首:氵
結構:左右
部外筆畫:5
總筆畫:8
五筆86:ifcy
五筆98:ifcy
倉頡:egi
筆順編號:44112154
四角號碼:34132
鄭碼:vbzs
Unicode:CJK統一漢字 U+6CD5
結構
漢字首尾分解:氵去
漢字部件分解:氵土厶
筆順編號:44112154
筆順讀寫筆順:點、點、提、橫、豎、橫、撇折、點
韻部
【平水韻】:屬入聲十七洽部。
【中華新韻】:屬一麻上聲(三聲)部。
【詞林正韻】:屬第十九部十五合十七洽通用。
【詞韻簡編】:屬十九部,與詞林正韻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