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水建築物
泄水建築物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目錄
名詞解釋
為宣洩水庫、河道、渠道、澇區超過調蓄或承受能力的洪水或澇水,以及為泄放水庫、渠道內的存水以利於安全防護或檢查維修的水工建築物。
泄水建築物是保證水利樞紐和水工建築物的安全、減免洪澇災害的重要的水工建築物。
常用泄水建築物
常用的泄水建築物有:(1)低水頭水利樞紐的滾水壩、攔河閘和沖沙閘;(2)高水頭水利樞紐的溢流壩、溢洪道、泄水孔、泄水涵管、泄水隧洞;(3)由河道分泄洪水的分洪閘、溢洪堤;(4)由渠道分泄入渠洪水或多餘水量的泄水閘、退水閘;(5)由澇區排泄澇水的排水閘、排水泵站。
泄水建築物的泄水方式
泄水建築物的泄水方式有堰流和孔流兩種。通過溢流壩、溢洪道、溢洪堤和全部開啟的水閘的水流屬於堰流;通過泄水隧洞、泄水涵管、泄水(底)孔和局部開啟的水閘的水流屬於孔流。
溢流壩、溢洪道、堰流堤、泄水閘等泄水建築物的進口為不加控制的開敞式堰流孔或由閘門控制的開敞式閘孔。泄水隧洞、壩身泄水(底)孔、壩身泄水涵管等泄水建築物的進口淹沒在水下,需設置閘門,由井式、塔使、岸塔式或斜坡式的進口設施來控制啟閉(參見取水建築物)。
泄水建築物的布置
泄水建築物的布置、形式和輪廓設計等取決於水文、地形、地質以及泄水流量、泄水時間、上下游限制水位等任務和要求。設計時,一般先選定泄水形式,擬定若干個布置方案和輪廓尺寸,再進行水利和結構計算,與樞紐中其他建築物進行綜合分析,選用既滿足泄水需要又經濟合理、便於施工的最佳方案。必要時採用不同的泄水形式,進行方案優選。
泄水建築物的施工
修建泄水建築物,關鍵是要解決好消能防沖和防空蝕、抗磨損。對於較輕型建築物或結構,還應防止泄水時的振動。泄水建築物設計和運行實踐的發展與結構力學和水力學的進展密切相關。近年來由於高水頭窄河谷宣洩大流量、高速水流壓力脈動、高含沙水流泄水、大流量施工導流、高水頭閘門技術以及抗震、減振、摻氣減蝕、高強度耐蝕耐磨材料的開發和進展,對泄水建築物設計、施工、運行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歷史發展
中國修建泄水建築物的歷史悠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有關記載。隨着實踐經驗的不斷豐富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世界上的泄水建築物在形式、構造、材料以及消能防沖、防空蝕、抗振動、地基處理、施工技術等方面都日趨進步,規模也不斷擴大。巴西圖庫魯伊工程泄水建築物的最大泄流量為104400m³/s,中國葛洲壩水利樞紐的最大泄流量達110000m³/s,巴基斯坦門格拉水利樞紐岸邊溢洪道的單寬流量達290m³/(s*m),中國東江水電站右岸滑雪道式溢洪道採用窄縫式挑流消能,窄縫收縮段始端的單寬流量為151m³/(s*m),末端則達604m³/(s*m)。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