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县
河内县就是河南省沁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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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隋朝时(公元596年)野王县改为河内县,沿用至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沁阳县。1989年撤销沁阳县,设立沁阳市 。隋朝实行郡县二级制。野王县为河内郡郡治所,所以当时有河内郡河内县。后河内郡曾改称怀州、怀孟路、怀庆府。河内县名不改,历代为豫西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中国古以黄河以北为河内。战国时河内为魏国领地,秦末司马卬被项羽封为殷王,都城在河内。汉高祖即位时设置殷国,次年改名为河内郡,位于太行山东南与黄河以北。与河东郡、河南郡合称三河。[1]
历史沿革
千年古县
【夏】为覃怀地,属冀州;
【商】为鄂侯国,属畿内;
【西周】为邘国,又为雍国之西境。
【春秋】为周地、郑地,后又为晋之野王邑;
【战国】为魏地,后又属韩国,再后为卫国。
【秦】为河内郡所辖的野王邑。
【汉】置野王县,后析为武德、波二县;
【晋】废,恢复野王县,郡治由怀移至此县。
【隋】改河内县为河内郡郡治。
【唐】析为太行、忠义、紫陵三县,旋复合为河内县,为怀州治所。
【宋】析置武德县,不久复并入河内县,仍为怀州州治。
【金】为南怀州州治。
【元】为怀孟路治所,后改为怀庆路。
【明、清】为怀庆府,辖八县。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存县,改名为沁阳县。
【1927年】沁阳县丹河以东区域被析出,置博爱县。
【1949年】建国后,改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86年】改属焦作市。
【1989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沁阳县,设沁阳市。直属河南省直管,由焦作市代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