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路12號住宅
江蘇路12號住宅,俗稱「二提督樓」,是位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江蘇路12號的一座住宅,約建於1904年,其最初業主尚不可考,曾為三井物產支店長住宅、國軍少將高芳先宅邸、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現為青島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辦公樓,為市南區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目錄
歷史介紹
江蘇路12號址最初有一棟木製單層臨時住宅樓,其房主為當時在青島任駐外武官、後來曾任普魯士戰爭部長的埃里希·馮·法金漢。法金漢1900年離開青島,此處臨時建築也於1902年前被拆除[1]。
江蘇路12號現存建築約建於1904年。由於該樓有「二提督樓」的俗稱,該樓被猜測可能為某任膠澳總督副官的宅邸。而1913年的地籍圖顯示,該樓當時已屬於前津浦鐵路北段總辦李德順。1922年8月11日,三井物產株式會社青島支店支店長佐佐木棟太郎購入該宅,此後直至1945年,該樓一直為三井物產青島支店歷任支店長住宅。
1947年,青島保安總隊隊長高芳先(1948年任青島保安旅少將旅長)攜家人入住該樓,其次子、後來曾任中華民國國防部長的高華柱也曾在此居住。其住宅斜對面的江蘇路17號即為青島保安總隊隊部。1949年6月解放軍接管青島前後,高芳先乘船撤往台灣。1952年,該樓改為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所在地,直至1990年代。該樓現為青島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前稱青島市交通稽查支隊[2])所在地。2000年,該建築以「德僑潘宅舊址」之名列入第一批青島市歷史優秀建築。2012年11月6日,該建築以「總督府高級官員住宅舊址」之名列入市南區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建築特色
江蘇路12號坐落於江蘇路沂水路路口的優越地段,與東側的基督教堂隔路相望[3]。占地面積1666.68平方米,建築面積559.92平方米,磚石木結構,地上2層,附設地下室和閣樓。其平面呈不規則狀,外立面也採用不規則的自由布局,裝飾豐富、變化多端。外牆以花崗岩砌牆基,大部分以紅磚砌成,門窗邊緣及屋頂附近輔以部分淺色牆面,以形成對比。正門設於六角形凸出部之內,臨街正立面中央建有高大的三角形山牆,以仿木桁架結構的線條裝飾。西南角設有木結構陽台。屋頂形狀隨牆體的凹凸起伏而變化,鋪設牛舌瓦。建築內部以獨戶別墅的功能設計,設有客廳、舞廳、餐廳、臥室等房間。室內為木板地面,樓梯扶手、門窗等均作藝術化處理。房間內設有壁爐。
參考文獻
- ↑ 王棟. 《青島影像 1898-1928:明信片中的城市記憶》. 青島: 中國海洋大學出版社. 2017. ISBN 978-7-5670-1113-7.
-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青島市建設委員會 (編). 《青島優秀建築志》.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06. ISBN 9787543625044.
- ↑ 宋連威. 《青島城市老建築》.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05. ISBN 7-5436-3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