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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尹翁归传

汉书·尹翁归传出自于《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1]

目录

原文

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人也,徙杜陵。翁归少孤,与季父居。为狱小吏,晓习文法。喜击剑,人莫能当。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及翁归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

后去吏居家。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行县至平阳,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亲临见,令有文者东,有武者西。阅数十人,次到翁归,独伏不肯起,对曰:“翁归文武兼备,唯所施设。”功曹以为此吏倨敖不逊,延年曰:“何伤?”遂召上辞问,甚奇其对,除补卒史,便从归府。案事发奸,穷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举廉为缑氏尉,历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

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坐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既去,定国乃谓邑子曰:“此贤将,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

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二千石欲捕者,辄以力势变诈自解,终莫能制。翁归至,论弃仲孙市,一郡怖栗,莫敢犯禁,东海大治。

译文

尹翁归,字子兄,是河东平阳人,后迁居至杜陵。尹翁归少年时成为孤儿,与叔父一起生活。早年在牢狱中任小吏,熟悉法令文书。喜欢击剑,无人是他的对手。当时大将军霍光执掌朝政,霍家子弟都在平阳,他们的奴仆、家客手执兵器在街市横行霸道,官吏不敢管。及至尹翁归担任管理街市的官吏,没有人敢在街上横行不法。他公正廉明,不受贿赂,商人们都很畏惧他。

后来,他辞去官职,在家闲居。正巧田延年为河东太守,巡视各县,抵达平阳。把过去的吏员五六十人全都召集起来,田延年亲自接见,令习文的人站在东面,习武的人站在西面。

接见了几十人,按顺序到尹翁归时,他却伏地不起,回答说:“翁归文武兼备,任凭您吩咐。”功曹认为这个官吏倨傲不逊。田延年说:“这有何妨?”于是把尹翁归召上前来问话,对他的见解非常惊奇,补任他为卒史,并带回自己的官府。他处理案件,揭发奸邪,都能够一查到底,弄清原委。田延年极看重他,自认为才能不及尹翁归,迁升他为督邮。河东郡共管辖二十八个县,分为两部,闳儒管辖汾河以北,尹翁归管辖汾河以南。他揭发检举官员,都依法行事,被检举的人也是罪有应得,属县的长官吏员虽然受到惩处,却没有人怨恨。因为清廉被举荐为缑氏县尉;后又在郡中任官,所到之处,都得到治理。迁升补任为都内令,通过举廉升任弘农都尉。

受征召拜为东海太守,赴任时拜访廷尉于定国,向他辞行。于定国家在东海郡,打算叮嘱拜托他照顾两个同乡的孩子,便让这两个孩子坐在后堂等待引见。于定国与尹翁归谈了一天,也未敢把这两个人引见给尹翁归。尹翁归离开之后,于定国对这两个人说:“他是个贤良的官员,你们做不了要请求的职位,我又不能靠私交求他照顾。”

尹翁归治理东海郡,明于观察,郡中的官吏百姓,是贤良还是不肖,以及奸邪犯法者的名字,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每个县都登记名籍。他自己亲自处理政事,案子太急时则表面上稍微缓和一些,官吏小民稍有松懈,便把他们的罪行披露出来。每个县都要收捕狡猾的官吏和土豪劣绅,调查审讯他们的罪行,有的人罪行高到甚至被处以死罪。抓捕人一定要在秋冬季节考核官吏政绩大会的时候,他出巡各县,也不在没有事情之时。出去便要有所收捕惩处,以一儆百,官员百姓都愿服从,恐惧他的威严而改过自新。东海大土豪郯县的许仲孙奸邪狡猾,破坏吏治,郡中深受其害。每次二千石官员要逮捕他,他总是依靠势力,使用奸诈伎俩自我解脱,始终没有受到制裁。尹翁归到后,将许仲孙在街市上斩首,全郡的人都震惊慑服,没有人再敢触犯法令,东海郡得到很好的治理。[2]

作者简介

班固(32年—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班固出身儒学世家,其父班彪、伯父班嗣,皆为当时著名学者[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