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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处

民政事务处

图片来自mingpao

民政事务处(District Office)是民政事务总署十八区设立的办事处,前身为新界理民府及市区民政署。1982年,香港政府地方行政计划实行,两套制度二合为一,由政务总署统筹,下分港九政务署新界政务署,其下在各区设有政务处,其主管是政务专员(District Officer)。香港主权移交以后,政务总署改称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政务处改称民政事务处,政务专员改称民政事务专员

目录

民政事务处主要工作

  • 巩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途径,建立及维持一个有效的联络网
  • 统筹地区上的各项政府服务以及公共设施计划的推展工作
  • 协助和推广区议会的工作
  • 鼓励市民参与社区建设活动
  • 在发生紧急事故和天灾的时候及之后,市民提供临时庇护站,以及协调各项支援服务和善后工作
  • 协助内地及少数族裔新来港定居人士尽快融入香港社会
  • 进行地区小型工程[1]和推行大厦管理措施(例如协助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 为遗产受益人提供支援服务

民政事务处属下十八区民政谘询中心(前称谘询服务中心)

  • 负责提供免费宣誓服务
  • 约见免费法律谘询计划义务律师
  • 印备及提供可索阅的资料及表格给公众人士
  • 劳工处就业服务工作站
  • 登记免费上网服务
  • 收费影印服务

民政事务处属下的社区会堂及社区中心提供

以下设施供地方团体租用以举办社区关系建设活动:

  • 多用途礼堂(附设舞台)
  • 会议室
  • 会客室
  • 化妆室

争议

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后,民政事务处辖下63个分区委员增设共315个委员席位,安排选举中落选的建制派人士出任委员[1]。但有关职位仅属义务性质,并无薪酬

参考文献

  1. 民政处增315位 酬建制败将 恐绕过区议会搞政治宣传. 苹果日报 (香港). 2020-01-02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