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
檢察院( Prosecutor's Office ),是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的司法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1]
目錄
檢察院和法院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都知道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但是對檢察院的就是不太了解。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紹一下檢察院和法院的區別: 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准逮捕,自偵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和作為控方出庭。 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判。 上下級法院之間是審判監督關係,上下級檢察院之間是領導關係。 檢察院有權依法監督法院的審判過程,並對法院的違法審判有權提出糾紛意見和提出抗訴等。 刑事公訴案件中,檢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的關係。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職權原則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則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1]
檢察院的職能職責如下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6條,人民檢察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權。[2]